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售电服务政策正文

福建省电力市场交易相关合同示范文本(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8-11-12 15:48来源:福建能监办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直接交易福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6.2用户购电电费

6.2.1零售市场交易电费

按售电方与用电方在《购售电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计算。

6.2.2输配电费

(1)电度电费

按用电方各电压等级、用电分类结算电量乘以对应的输配电度电价标准。

(2)基本电费

按供电方与用电方在《高压供用电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计算。

6.2.3 政府性基金

按用电方各用电类别结算电量乘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标准。

6.2.4 用电方自备电厂的系统备用容量费、自发自用电量收费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6.3售电方市场交易电费

售电方参与批发市场的购电价格为其在批发市场交易中成交的市场交易价格;售电方参与零售市场的售电价格为售电方与用电方在双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约定的市场交易价格。按照交易规则和售电方购电价格、售电价格、交易电量等交易数据,确定售电方市场交易电费,具体金额以交易中心提供的结算依据为准。

7.电费结算与支付

7.1 电费结算周期

7.1.1供电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购电价格和抄录的电量与用电方结算购电电费,与售电方结算市场交易电费。

7.1.2与用电方的结算周期:双方同意每月分若干次收费,一般不超过三次。具体由供电方与用电方另行约定。

7.1.3与售电方的结算周期:按月结算。

7.2电费核算结果告知

供电方应将核算的电量电费结果告知用电方和售电方。

7.3用电方交纳购电电费

7.3.1 用电方按照本合同所辖用电户号对应的供用电合同中约定的交费方式向供电方交纳购电电费。

7.3.2 供电方和用电方可另行订立预购电、分次划拨、电费担保等协议,具体确定购电电费结算事宜。

7.3.3 若遇电费争议,用电方应先按供电方所计算的电费金额结算,待争议解决后,双方据实退、补。

7.4供电方向售电方支付市场交易电费

供电方每月应按交易中心提供的结算依据向售电方支付上一结算周期市场交易电费。

第五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8.合同变更

8.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三方应协商修改相关条款:

8.1.1 由于供电能力变化或国家对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的政策调整,使订立合同时的依据被修改或取消。

8.1.2 其他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形。

如用电方发生改变供电方式、增加或减少受电点、增加或减少用电容量等用电变更的业务,则在供电方与用电方所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中予以变更,本合同无需进行变更,由用电方或售电方按照基本信息调整流程向供电方提出申请,供电方进行确认后生效。

8.2 合同如需变更,按以下程序进行:

8.2.1 一方提出合同变更请求,三方协商达成一致。

8.2.2三方重新签订交易确认单。

9.合同转让

未经另外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合同解除

10.1 售电方、用电方或供电方任一方市场主体资格丧失或依法宣告破产或被政府部门强制退出,本合同自动解除。

10.2 本合同解除后,《高压供用电合同》其他内容继续有效,供电方依据合同约定,按照国家的规定和程序继续向用电方供电,并按国家规定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的清算和收费工作。

10.3 其他情况经三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1.违约责任

售电方、用电方、供电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应当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予以改正,并继续履行。

12.违约的处理原则

12.1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本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在继续履约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对非违约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2.2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外两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3一方违约后,另外两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果因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则

13.合同效力

本合同以交易确认单的签署作为生效依据,自售电方、用电方和供电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成立。合同有效期以交易确认单为准。

14.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三方的联系人及通讯方式以交易平台的注册信息为准。

15.争议解决

15.1三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提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或行政主管机关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调解程序并非仲裁、诉讼的必经程序。

15.2若争议经协商和(或)调解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15.3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6.通知及同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市场查看更多>电力直接交易查看更多>福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