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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电改综合试点:配售电业务放开取得有效进展(附全文)

2016-09-07 12:09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电力体制改革湖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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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逐步减少工商业内部交叉补贴。根据电网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电量、线损率等情况,测算并单列居民、农业享受的交叉补贴以及工商业用户承担的交叉补贴,并向社会公布。在国家出台处理交叉补贴政策措施之前,原则上不再扩大交叉补贴。

(五)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维护市场公平及电力安全

23、强化电力行业统筹规划。强化电力行业尤其是电网的统筹规划,优化电源和电网布局,充分考虑环保要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增强规划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经法定程序审核后,向社会公开。建立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管、评估、考核机制。“十三五”电力规划要突出“补短板”。深入推进政企分开,逐步改革目前由企业行使的电网规划、系统接入、运行调度、标准制定等公共管理职能,由政府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

24、强化电力行业科学监管。重构电力市场监管体系,省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分工合作,创新监管措施和手段,有效开展电力交易、调度、供电服务、电力安全、市场准入、平衡账户监管,加强电网公平接入,强化电网投资行为、成本及投资效率监管,对市场实施应急状态管理。

25、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将市场主体及其法人代表、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统一信用平台。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信息公开机制,省能源主管部门定期公布市场准入退出标准、交易主体目录、负面清单、黑名单、监管报告等信息,市场主体也要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湖北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省直相关部门及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发9号文件精神,全面统筹推进湖北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制定相关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二)完善工作机制

将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落实纳入全省重点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考核督办。进一步整合部门电力行业管理职能,明确政府和企业权责。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办检查。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建立问题发现和纠错机制,适应电力行业自身特点,适时对改革进展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应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切实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广泛听取吸纳各方特别是电力市场主体的意见,及时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优化完善,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三)营造改革氛围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面向地方政府、电力企业、电力用户和社会公众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解答公众关心的问题,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和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稳妥有序推进

电力体制改革的各项具体措施要在各方共识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2016年出台交易机构组建、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售电侧改革先在一定范围内选取不同样本进行试点,交易机构初期从省内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起步开展模拟运行和试运行,发用电计划在完善直接交易机制、扩大交易量的基础上再逐步放开。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推进我省电力立法工作。各责任单位提出的涉及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须经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方可实施,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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