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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2021-06-09 09:00来源:玉林市发改委关键词:电价增量配电广西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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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求《玉林市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提到进一步降低用能用网成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核定的2021-2022年输配电价,尚未参加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执行目录销售电价。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全面实行具备单独计量条件的厂区生产、生活用电分别计价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收购、租赁或运维用电企业的配电资产,减少企业配电设施投资。针对电价降价政策红利未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企业的情况,加强对转供主体执行电价政策的监管力度,对转供主体截留普惠降费政策的行为开展专项集中整治,确保降费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加快电网企业剥离装备制造等竞争性业务,进一步放开设计施工市场,推动油气基础设施向企业公平开放。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

详情如下: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玉林市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委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草拟了《玉林市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6月15日前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箱:gh2015@163.com,联系电话:0775-2831561。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5日。

附件:玉林市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附件

玉林市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

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相关支持政策加快落地见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一)建立完善应对疫情政策体系。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政策,简化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跟踪研判,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纾困、融资、用工等方面支持力度。在条件成熟时,将实施效果好的政策措施固化为长效机制,拓宽宣传渠道,提高政策知晓度。(涉及制定政策的市直各有关部门,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继续推进减税降费。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本级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个转企”“小升规”企业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时,投资主体、经营范围不变且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和交易手续费。持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严禁违规加收其他费用。落实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对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10万提高到15万元。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玉林市税务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对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自治区“三企入桂”引进的企业,属商贸、服务类的,3年内全额返还企业所上缴的工会经费;属加工、制造类的,5年内全额返还企业所上缴的工会经费。对建设“职工之家”且工会会员100-500人的企业,每年择优选择2个企业,每个企业给予15万元的补助;工会会员500人以上的企业,每年择优选择1个企业并给予30万元的补助。(市总工会牵头负责)

(四)进一步降低用能用网成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核定的2021-2022年输配电价,尚未参加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执行目录销售电价。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全面实行具备单独计量条件的厂区生产、生活用电分别计价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收购、租赁或运维用电企业的配电资产,减少企业配电设施投资。针对电价降价政策红利未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企业的情况,加强对转供主体执行电价政策的监管力度,对转供主体截留普惠降费政策的行为开展专项集中整治,确保降费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广西电网公司玉林供电局等有关电网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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