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7) 盈余分摊类。包括需要分配的阻塞盈余、网损盈余及其他需要分摊的费用等;
8) 容量结算类。主要为容量电费结算;
9) 需求响应类。包括电能类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类需求响应以及容量需求响应等;
10) 会员服务费。包括市场成员需要缴纳的会员费、交易佣金以及管理费等;
11) 政府附加类。包括政府基金及各类附加费等。
6.13.3结算对账
支持对市场成员账单的应收与应付款项进行对账,保证结算结果的一致性、正确性,对所有市场成员总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偏差费用,需要检验盈余偏差的来源与合理性,并对需要分摊的偏差费用在盈余与分摊结算中进行处理。分摊后的费用收支应该平衡。
1) 交易标的类费用对账。支持对电能、辅助服务及容量等交易标的物的购买者与提供者进行电量或容量、价格与费用的对账;
2) 盈余分摊类费用对账。支持对阻塞盈余、网损、辅助服务、需求侧响应和考核罚款等需要分摊平衡的费用进行对账;
3) 清算类费用对账。支持对需要清算的市场成员进行量价费清算数据的对账,若清算后对其他成员的费用产生影响并需要进行二次计算的,则需要对其他成员的量价费重新进行对账;
4) 服务费输电费对账。支持对所有市场成员的服务费、交易费及附加费、输配电费等费用进行对账。
6.14流程与发布
6.14.1计量与结算
1) 分时数据采集与校验。
在运行日结束之后的24小时内,完成该运行日的分时交易出清数据、分时计量数据以及其他参与计算的接入数据的采集与校验;
2) 日滚动计算
在运行日结束之后的48小时内,依据结算规则,完成该日的每个价格周期(15分钟或1小时等)数据的电量电费计算。交易品种上包括电能、辅助服务等,在时间成分上包括中长期合约分解、日前交易及实时交易等。每日的数据须与该日各时段数据的累加一致;
3) 周统计
支持设定周统计的周期,在周期截止日之后的72小时内,对前一周的每个价格周期内的分时计算结果数据进行统计。周统计数据须与周内每日数据的累加一致;
4) 月结算
支持按月生成结算账单,在月截止日之后的72小时内,完成前一个月的账单生成。月账单可由月内各周的周统计数据累加获得,月账单数据须与月内各周数据的累加一致,生成的月度账单作为费用支付或费用收取的结算凭证。月账单包括结算月的计量数据、电能结算结果、辅助服务结算结果、其他附加费等;
5) 数据修正
对于该月结算周期内出现的计量误差、异常数据修正等,经过核对确认后,可对该数据进行修正,修正的日统计、周统计以及月度结算数据,均需要重新修正。月度结算账单以修正后的数据为准进行发布。
6.14.2追补清算
对结算月之前已经发生的历史费用,包括历史帐单的计量数据、偏差结算数据、考核数据等,在需要对历史数据进行修正调整时,统一在清算中进行处理。清算数据可单独出具账单或与月度结算帐单合并,与月度账单一起下发。
1) 清算有效期
支持对历史2年之内账单数据进行争议与清算处理。2年之内产生的差错数据、计算错误等需要追补或退补的费用,在发现异常后经核查需要清算的,应及时予以清算;
2) 清算处理周期
原则上确认后的清算数据须与下个月的月度结算账单一同发布,对于须按季度或按年度进行清算的费用,需支持按季度或年度进行集中清算处理。
6.14.3结算发布
1) 明细数据发布
结算数据最小粒度需与最小交易周期粒度一致,需提供与交易时段相一致的分钟级或小时级数据明细,支持分钟级、小时级的计量数据、交易结算数据的查询。
此外需提供汇总账单数据,支持月度账单结果的查询,数据发布时间延迟不超过72小时。
l 数据粒度。账单明细数据的颗粒度与最小交易周期一致,可支持查询分钟级或小时级的数据,包括每个最小交易价格周期的电量、电价以及费用。同时支持按开始与结束的时间周期进行汇总查询;
l 发布内容。发布各个市场成员的明细数据,包括电能明细数据、辅助服务明细数据、清算明细、盈余分摊明细以及其他需要进行费用收支的明细数据等;
l 发布对象。对所有结算对象进行发布,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或电网公司,但每个成员只能查询本成员的明细数据;
l 发布周期。依据业务需要,支持按日或按周发布统计数据,按月发布结算数据。发布的明细数据需与结算账单的数据一致;
l 发布时效。发布的明细数据保留时间为13个月以上。
2) 账单发布
应支持按月生成结算账单并进行账单的发布。生成的结算账单需下发给该账单对应的市场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或电网公司。账单发布后,市场成员可登陆系统查询、下载结算单。
l 数据粒度。数据粒度与电费结算的票据账单的数据粒度一致,具体明细可另外通过结算数据发布进行明细查询;
l 发布内容。发布各个市场成员的电费账单,包括电能结算单、辅助服务结算单、清算单以及其他需要进行费用收支的账单等;
l 发布对象。对所有结算对象进行发布,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或电网公司,但每个成员只能查询本成员的电费账单;
l 发布周期。依据业务需要,支持按月进行结算账单发布。发布的账单作为电费结算的依据,需与正式开具的收费凭证的数据一致;
l 发布时效。需在规定的账单发布时间及时对外发布,发布确认周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或以实际规定时间为准。
6.14.4争议及处理
市场成员可登陆系统查询账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确认后将无法提交争议或再次确认。对有异议的部分,应支持市场主体在线提交争议,并支持对争议进行回复与处理,同时支持添加相关凭证等附件功能。支持对市场成员确认状态的查询,其状态包括未确认、已确认及有争议3类,针对有争议的结算,交易平台将进行争议处理与回复。
1) 发布确认。市场成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需在对结算账单进行在线确认,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直接执行确认操作,超过设置的确认时限,系统默认为确认。对于确认后产生的争议,本结算周期可不作响应,提交至下个结算周期再进行处理;
2) 确认状态。市场成员的确认状态包括未确认、已确认与有争议3类,其中对于有争议的,继续分为争议提交、争议处理、争议确认等情况;
3) 争议提交。市场成员针对结算账单产生的争议,需在线提交争议内容,可上传相关附件。对于争议的市场成员,该成员的结算周期进行顺延,但不影响其他成员的结算进度;
4) 争议回复。交易平台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市场成员的争议进行处理,必要时需进行场外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过网上进行回复,同时发布更新后的结算账单,市场成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进行确认。
6.15信用金管理
6.15.1信用评价结果
支持对各市场主体,主要是用电方(支付方)成员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进行管理,并支持根据信用等级,设定不同的信用金比例系数。
6.15.2信用金计算
1) 结算周期信用参考额度。支持按历史最高、年内平均、最近三个月平均等多种方案,结合系数调整,计算结算周期的参考额度。该额度作为支付方在一个完整的结算周期内需要支付的费用水平;
2) 信用金比例设定。支持信用金比例的设定,即在结算周期参考额度的支付金额基础上,设定倍数比例,确保具有足够的信用资本来承担支付风险;
3) 信用金额度计算。支持设定信用金额度计算的周期与频度,结算周期内的信用参考额度乘以信用金倍数比例,为需要具备的信用金额度,其额度可与现有额度进行对比,确定信用金的余缺。
6.15.3信用金管理
需具备信用保证类型的设定,包括现金、保函以及无抵押信用等方式。对于已有信用金额度少于需具备的信用金额度时,需给于明确的告知,并设定交纳期限。对于超出交纳时限的情况,可依据规则计算违约金或罚款,同时对违约金进行管理。
6.15.4支付风险管理
对于无法按期支付追加信用保证(抵押品或支付罚款)时,需支持设定违约损失风险的计算,一般为须支付款项与已有的信用金之间的差额部分,并附加滞纳金等其他款项。当出现市场成员无法支付或部分无法支付当月结算款项时,需计算产生的缺口金额,并且支持对缺口产生的违约金额进行分摊计算,可由其它市场成员按照设定的规则进行分摊,分摊规则以实际规则为准,计算后需对分摊规则与分摊结果进行公开发布。
6.16与外系统交互
6.16.1交互要求
1) 数据周期。应支持分钟级、小时级、日、周、月度、年度等各类周期数据的接入;
2) 交互周期。应支持以小时、日、周以及月为周期进行数据交互;
3) 数据主体。数据交互的主体范围应包括发电机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需求响应主体以及电网公司等;
4) 交互方式。应支持自动定时推送、按条件推送、连续滚动推送及手动触发推送4种方式;
5) 模型对接。支持与其他系统进行模型映射与对接。
6.16.2校验与锁定
对于接入至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系统的数据,应支持对接入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及时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的校验;应支持校验规则的设置,当校验结果超出标准值时,系统应提示或告警;应支持数据锁定与解锁,对锁定后的数据不允许修改与再次接入。
6.16.3与横向系统交互
1) 交互对象。应支持与调度、财务、营销等系统进行数据交互。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内蒙古备调电力现货系统现场验收会议在呼和浩特隆重召开,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内蒙古备调电力现货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内蒙古电力集团此次验收通过的备调电力现货系统采用业内首创的“异构双活、交叉互备”建设模式,实现了全业务“可调可控可切换”,在国内首次实现了现货系统按“数据级功能
签订的电力中长期合约还能改价?近日,湖北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轮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方案正式下发,文件明确适时启动中长期与现货价格联动机制,即已经签订的各小时中长期合同价格按一定比例与该时段现货价格联动,联动比例以“L”代替,并未明确。某行业从事人员表示:“这已经是发电企业全力争取后的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包括《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及《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包括《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及《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
本文为《电力现货价格与新能源收入月报(2024年4月)(含储能收益)》。(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Lambda)结论摘要月均价小结与去年同期相比,除蒙西呼包东价格上涨,其他价区价格均下降。其中甘肃河西波动最大,同比-40.80%,主要原因为新能源出力增加了20.9%,河东与河西的阻塞加
3月18日发改委发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新能源场站运营究竟有什么影响?本文梳理了和该政策相关的过往版本,并基于山西具体规则研究了相关影响。(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洪玥)一、政策背景首先,上一版相关政策公布于2007年9月1日,相关文件名
电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由于其物理特征的同质性、价格的高波动性与交易量的庞大,天生适配于期货合约。电力是工业的血液,根据国际成熟电力市场的经验,电力期货在价格形成、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可以为市场提供风险分散方案。电力现货市场常态化运行后配套电力期货市场,有利于促进电力市场实现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的补充通知。其中提到,根据《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对煤电市场化合约电量按月实施超额获利回收机制。以发电企业中长期净合约电量除以月度实际上网电量作为中长期合约签约比例,按
2023年末,山西、广东两省电力现货市场陆续转入正式运行,这一事件标志着我国的电力市场建设进入了新时期。在电力市场运行的过程中,电力现货价格和中长期市场价格在引导供需、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起到关键作用,也与市场交易主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而,诸如影响电力现货价格和中长期市场价格的因
4月29日,2024年一季度南方区域(广西)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总结会顺利召开,广西电网公司、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广西中调及15家市场主体代表参加会议,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自治区能源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上,广西中调、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分别从现货运行及结算等方面做了详细的总结和分析。
一、专栏概况针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市场机制设计、市场组织方法、市场出清技术、价格形成机制等问题,《中国电力》编辑部邀请中国电科院冯树海教高、清华大学钟海旺副教授、四川大学刘友波教授、重庆大学杨知方教授、香港理工大学林伟研究员作为特约主编组织策划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
监管修订就像巨舰换装“新雷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新版《办法》”)。旧版《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简称“旧版《办法》”)自2005年颁布以来,已实施近20年,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过程中,新版《办法》首次修订,成为市场改革的关键里程碑。这一修订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与印发,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在法规体系和监管结构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此次修订不仅反映了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还体现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步伐。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新能源快速发展,传统电力市场已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市场需求和变化,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出的重大举措,湖南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增量配网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湖南部分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在实践中摸索经营,开展配售电一体化服务,推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在探索能源消纳、能源利用、能源服务等新模式中发挥了积极作
编者按:能源是工业的粮食、国民经济的命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道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紧迫任务。2024年,恰逢“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十周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召开新疆区域2024年第一次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系统总结2023年新疆电力市场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安排部署2024年电力市场重点工作,为新疆电力行业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
在中国,虚拟电厂作为电力体制改革下的新产物,一方面根植于传统的电力体制与电力系统,顺应原有的运行惯性才能发展;另一方面,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全新部分,自然被各类新老玩家(学术名称: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所追逐、所争夺,去满足各利益主体的诉求。它并不是看上去的“聚合负荷侧资源,参
【我们将按照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相关精神,持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围绕“完善市场机制、统一规则体系、扩大市场范围”的远景目标,从完善市场规则、健全调控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严格市场监管、培育新型主体等方面着手,推动电力市场向更加成熟、更加稳定、更加开放方向发展。】——山西省能源局总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在“价”于2021年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后,“量”上也很有可能迎来巨大改变,这是整个电力市场改革潮流对于行业的影响。那么,作为更上游的新能源经济性评估工作,有必要未雨绸缪,以动态评估(现货市场仿真)取代过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对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以用户市场化购电为核心的总体思路,用户对市场化购电的满意度、方便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衡量这一轮改革成绩的重要标尺。但是9年来,用户对市场化购
近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主要负责人带队赴常州、无锡地区,围绕绿电市场化交易、供电服务地方绿色转型等情况开展调研,与市县(区)发改委、供电企业、部分电力用户进行深入交流,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江苏绿电市场发展情况,持续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服务能力,助力江苏绿电市场蓬勃有序高质量
4月26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协同高效做好湖南绿证核发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交易中心收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下发的湖南发电企业电量校核信息后需进行筛选,将非直购发电企业信息发至省电力公司,省电力公司和交易中心分别完成电量校核并填写校核意见,由交易中心汇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此,记者专访了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问:请问此次修订背景是什么?自2005年10月《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维护公平、公正的电力市场秩序,规范电力市场成员行为,保障电力交易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资源有效配置,推进电力
5月8日,三峡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刘伟平率队在北京拜会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双方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行深入交流。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宋宏坤,三峡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武斌、王昕伟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此,记者专访了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问:请问此次修订背景是什么?自2005年10月《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维护公平、公正的电力市场秩序,规范电力市场成员行为,保障电力交易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资源有效配置,推进电力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核电行业管理技术支持项目申报公告,拟开展2024年度核电行业管理技术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25日(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日期为准),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2024年核电行业管理技术支持项目申报公告根据核电行业管理工作需要,为服务核电安全高效发展,依据财政
5月6日,国家能源局公布2024年一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2024年一季度,光伏发电新增并网容量4574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219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新增2381万千瓦,户用光伏新增692万千瓦,工商业光伏新增1689万千瓦。截至2024年3月底累计并网光伏发电容量65950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累计并网37950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社会和行业关注的问题,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办法》修订背景是什么?答:原电力工业部于1996年5月19日发布了《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第5号),逐步规范供电
29日国家能源局新闻发布会消息,我国新型储能持续快速增长,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初见成效。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发展新型储能”。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介绍,国家能源局通过推动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强化新型储能调度运用等措施,促进新型储能多元化高质量发展。当前,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2024年一季度共接收华投诉举报132件,办结投诉举报129件(含往期结转)。按被投诉举报行业分类,电力行业排在首位,数量为123件、占投诉举报总数的93.2%,主要集中在供电服务、电力安全、市场准入等方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
4月26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24年第一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国家能源局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今年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和监管工作情况,解读有关政策,布置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能源监管机构在国家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