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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发布201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附全文)

2015-09-09 15:38来源:第一电动网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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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销售机构提供的按江苏省政府出台的车辆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质保服务的书面承诺(需销售机构盖章)。

10.车辆购置双方签字盖章的委托收款协议书(仅限于购买在苏州市区(吴江区除外)工商注册的整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

11.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汽车销售机构(4S店)申请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私人领域)(附件4)和以下材料:

1.销售机构(4S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3.注册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4.购车者户口簿复印件;

5.车辆目录批次、技术参数、售后服务能力、质保承诺等凭证和说明材料(需生产厂家盖章);

6.5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和在苏州本地使用的承诺;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请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

3.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4.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原标题:苏州发布2015年新能源车补贴细则 纯电动乘用车按轴距最高补贴3.6万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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