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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稳步推进电力直接交易 2019年完成直接交易电量54亿千瓦时

2019-07-16 10:06来源:黔南州人民政府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能源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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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6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印发了《黔南州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黔南府发〔2019〕6号),以下简称《方案》。

一、起草背景

2015年3月5日国家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全面启动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

2016年4月,我省制定出台了《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全面承接和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意见,推动我省电力体制改革。

2016年11月27日,我州瓮安县瓮安工业园区获得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成为国家第一批106个之一(贵州省5个之一)的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为进一步推动我州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州委、州政府责成州工信和信息化局牵头探索电力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编制《黔南州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决电力体制改革中的实际问题,助推我州工业发展。州工信和信息化局通过多次实地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充分了解了目前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的困难,全面思考我州电力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在此背景下,从全州电力市场化交易、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利用水电资源助推产业发展和“煤-电”联动四个维度起草编制了《黔南州电力体制改革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措施

(一)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1.稳步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按照省经信委印发《关于印发2019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好我州企业参加电力直接交易。鼓励原有企业扩大交易量,鼓励和引导新的企业参与直接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年用电量超过800万千瓦时的企业,在选择双边交易模式时,引导首先推荐福泉电厂予以协商。

2.积极实施跨区域专场交易。2018年我州已成功探索开展了第一场专场交易,2019年仍然计划通过电网企业向周边省区购买低价富余电量,在黔南州内持续开展电力专场交易。今后,争取形成一定机制,将红利持续让利给我州企业,降低企业成本。

3.继续推进省间电力交易。积极与电网公司、省电力交易中心沟通,一旦省里出台相应政策和拿到相对较低的电价,促使优先考虑分配至我州,争取政策支持,争取省外价格较低的电价,降低企业成本,助推我州工业发展。

4.探索清洁能源交易新模式。在清洁能源(水电、风电等)较为丰富的县市,利用资源优势,探索交易新模式;同时争取各类扶持基金,达到降低企业成本,助推产业发展。

(二)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建设

1.加快推进瓮安县工业园区试点建设

(1)打通解决关键瓶颈问题。就瓮安增量配电试点前期规划修编、供电区域划分、三方协议签订等瓶颈问题,找出突破口,解决好关键问题,为下一步提速推进增量配电试点工作扫除障碍,助推发展。

(2)提速推进试点项目基础建设。推进瓮安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统筹考虑各项工作,拟定时间计划表。

(3)加速办理各项业务证件。有计划的统筹办理各项业务所需证件,确保瓮安增量配电试点业务的合法性。

2.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鼓励工业企业与合同能源服务提供商合作,合同能源方与企业采用节能改造服务、融资租赁、融资建设、电费分担等多种模式合作运营,降低企业电力支出,释放企业产能,形成合同能源利润,实现可持续发展。2019年在独山麻尾工业园区、龙里工业园区进行试点推进。

(三)利用水电资源助推产业发展

1.合理有序开发水电资源。为确保我州水电资源充分利用,所以明确至2019年起,新增小水电开发项目,县、市政府必需上报州政府,由州有关部门协商审批后方可进行。

2.推动水电资源助推地方产业发展。按照“地方资源优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一是2019年起全州新增的水电项目,项目建设业主要制定小水电就地消纳实施方案,将此方案纳入项目审批所需要的必备资料。二是对当前已建成的水电省外输送线路的项目,要按照一定比例留存电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对现有的存量水电企业,还没有建成外送线路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向省外输送线路。如果确实需要将水电输送到省外销售的,需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并安排一定比例的电量或电价空间,支持州内产业发展。

(四)推进“煤-电”发展联动

1.推动州内火电企业与煤炭企业发展联动。秉承双赢的理念,对电煤任务完成出色的煤矿企业,可以与电煤受益的发电企业进行协商让利,以电价优惠的方式,降低煤矿用电成本。

2.建立州内火电企业与供煤县市发展联动机制。电煤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可以与电煤受益的发电企业进行磋商,适当争取一定量的的优惠电价,让利于辖区内的电力用户,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工商业经济发展。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黔南州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府发〔201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有关部门:

《黔南州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

黔南州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按照《贵州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州当前电力发展现状、未来产业升级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一)稳步推进电力直接交易。以双边协商交易为主,以竞价交易、挂牌交易、水火发电权交易、电量互保交易等多种交易模式为补充,按照“市场化、机制化、多样化、平台化”的总体要求,积极组织我州满足条件的电力用户参与直购电交易,推进交易电量稳步提高,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满足条件的企业,优先推荐福泉电厂进行双边交易协商。2019年完成直接交易电量54亿千瓦时;2020年完成直接交易电量56亿千瓦时。(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供电局;完成时间:长期进行)

(二)积极实施跨区域专场交易。拟通过电网企业向周边省区购买低价富余电量,在州内开展电力专场交易,固化形成一定机制,将红利让利给我州企业,降低企业成本。2019年完成专场交易电量5000万千瓦时,让利300万元。(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都匀供电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三)继续推进省间电力交易。积极与电网公司、省电力交易中心沟通,探索开展跨省区交易,争取政策支持,降低企业成本,助推我州工业发展。(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都匀供电局;完成时限:长期进行)

(四)探索清洁能源交易新模式。在清洁能源较为丰富的县(市),探索交易新模式,通过降低电力成本,达到聚集产业优势的目的,助推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水务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都匀供电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建设

(一)加快推进瓮安县工业园区试点建设。

1.打通解决关键瓶颈问题。督促参股三方尽快签订三方协议;加快完成《瓮安县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规划》修编;加快完成供电区域划分;全面启动试点区域内配电网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瓮安县人民政府、都匀供电局、瓮安经济开发区兴瓮中能配售电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19年5月)

2.提速推进试点项目基础建设。按照优化资源利用,降低建设成本,统一协调建设的原则,拟定试点基础建设实施方案,横向做好统筹,管控节点进度,加快增量配电网配电工程、网线路工程建设进度。(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瓮安县人民政府、都匀供电局、瓮安经济开发区兴瓮中能配售电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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