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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广东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准入退出部分)、(信用管理部分)

2018-08-31 11:13来源:南方能监局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现货市场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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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述

为指导、规范、明确电力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现对电力市场信用与风险的量化评估、预警和控制,保障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安全有序运转,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5〕9 号)及其配套文件、《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4 号)、《广东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推进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实施方案》(粤发改能电〔2017〕48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 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广东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电力中长期市场的运营和南方(以广东起步)现货电能量市场的运营。

3. 引用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广东电力市场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粤经信电力函〔2018〕199 号。

4. 术语定义

(1)履约风险,又称交易对手风险,指交易对手方在广东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信用管理部分)市场活动中不履行到期债务的风险。

(2)信用额度,指市场主体拥有的信用限度。市场主体在进行市场活动时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不同的市场活动可以规定不同的信用额度要求。市场主体信用额度由无担保信用额度和担保信用额度组成。

(3)交易信用额度,指市场主体用于中长期市场交易需要的信用额度。

(4)结算信用额度,指市场主体用于开展电力市场结算时需要的信用额度。

(5)无担保信用,指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授予市场主体的信用额度,不需要市场主体提供履约担保。

(6)担保信用,指市场主体通过各种担保手段获得的信用,其额度由市场主体自行选择,依法设立,目前主要采用履约保函形式,视情况也可在市场主体自愿前提下采用现金担保形式。

(7)履约保函,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颁发金融许可证且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应市场主体的要求,向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机构开立的保证该市场主体履行市场化交易及结算义务的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8)现金担保,指市场主体自愿向电力交易机构缴纳的银行支票或现金,以保证该市场主体履行市场化交易及结算义务的担保形式。

(9)交易履约风险,指市场主体参与中长期市场引起的履约风险。

(10)结算履约风险,指市场主体进行结算相关活动的履约风险。

(11)交易信用占用度,指市场主体的交易履约风险占其拥有的交易信用额度的比率。

(12)结算信用占用度,指市场主体的结算履约风险占其拥有的结算信用额度的比率。

5. 管理内容

5.1. 信用管理

广东电力市场信用管理由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交易中心”)负责。交易中心根据授权进行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和管理,根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和市场运营情况,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机制。

5.2. 信用管理对象

现阶段,信用管理对象为参与电力批发市场的售电公司和电力大用户。

5.3. 信用管理主要内容

信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信用额度管理、履约风险评估、履约担保管理、信用预警管理、履约风险控制等。

6. 职责分工

6.1. 交易中心职责

(1)组织制定电力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和办法。

(2)对信用管理对象进行信用评价、信用额度计算、履约风险评估、信用预警、履约风险控制和履约担保管理。

6.2. 市场主体职责

(1)遵守电力市场信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主动配合开展信用评价。

(2)按照信用管理结果及时足额提交履约担保。

(3)配合落实信用预警和履约风险控制措施。

6.3. 电网企业职责

按有关程序使用市场主体提交的履约担保。

其中市场主体的结算电费缴费信息及欠费信息由电网企业系统自动推送至交易系统。

6.4. 监管单位职责

能源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按职能履行信用管理监管职责。

7. 市场履约风险

7.1. 市场履约风险分类

市场履约风险分为交易履约风险和结算履约风险两类。

7.2. 交易履约风险

交易履约风险按以下公式计算:

交易履约风险=∑单品种持有合约交易风险

单品种持有合约交易履约风险=单品种持有合约成本-单品种持有合约价值+单品种持有合约价值×Q%

单品种持有合约成本=∑(买入合约量×买入合约价)-∑(卖出合约量×卖出合约价)单品种持有合约价值=单品种 T 日综合价格×单品种 T日净合约量

7.3. 结算履约风险

市场主体的结算履约风险由市场主体的历史欠费、未到期账单费用、已清算交易费用、未清算交易费用四部分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T 日的结算风险=历史欠费+未到期账单费用+已清算交易费用+未清算交易费用

(1)历史欠费

市场主体的历史欠费,是指交易中心或电网企业已经出具结算单据,但市场主体超过付款期限,截至 T 日尚未支付的款项。

(2)未到期账单费用

市场主体的未到期账单费用,是指交易中心或电网企业已出具正式结算账单,市场主体在付款期限内截至 T 日尚未完成支付的款项。市场主体已结算并出具账单但未到期的现货市场结算款项和中长期合约分割到相应时间段内的结算款项等,均属于市场主体的未到期账单费用。

(3)已清算交易费用

市场主体的已清算费用,是指市场主体已经完成交易,交易中心已开展日清算、但尚未完成结算、未出具正式结算账单的款项。市场主体已交易并开展日清算、但尚未完成结算流程的现货市场结算款项和中长期合同分割到相应时间段内的结算款项等,均属于市场主体的已清算交易费用。

(4)未清算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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