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电力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1、购电方(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 )的用电企业,企业所在地为 ,在 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甲方用电户号: (甲方有多个用户号的填主用户号,其他用户号附表说明) 。
甲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2、售电方(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 ,在
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甲方用电户号: 。
乙方甲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鉴于:
1、甲方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最高用电电压等级为 千伏(KV),总变压器容量为 千伏安(KVA)的用电企业(一户含多个用户托收号的附明细)。符合黑龙江省市场主体准入条件。
2、乙方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及黑龙江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准入条件,在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评估的售电公司,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
3、甲、乙双方通过电力交易中心及电网经营企业的输配电网络完成购售电交易,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黑龙江省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1.1.1 合约电量:是指本合同下约定的计划交易电量。其中按时间区分的命名为“月度交易合约电量”和“年度交易合约电量”;按电力交易类型区分的命名为“双边协商合约电量”、“集中竞价交易合约电量”和“挂牌交易合约电量”。
1.1.2 双边协商合约电量:是指售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则,在满足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要求并经电力交易中心认定的前提下,以“双边协商”的方式获取的与电力用户交易的合约电量。
1.1.3 集中竞价合约电量:指售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则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获取的与电力用户交易的合约电量。
1.1.4 挂牌交易合约电量:指售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则以“挂牌”的方式获取的与电力用户交易的合约电量。
1.1.5 结算月:指电力用户已使用电能的按公历计算的自然月(是否明确按例日抄表电量)。
1.1.6 结算电量:是指电力交易中心依据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为本合同出具的结算凭据中的抄表电量。其中按时间区分的命名为月度结算电量和年度结算电量;按电力交易类型区分的命名为双边协商交易结算电量、集中竞价交易结算电量和挂牌交易结算电量。
1.1.7 电网经营企业:指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或其他按照相关规定在黑龙江省内获得输配电网运营权的公司。
1.1.8 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发电、输配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者电压超过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能源监管机构确认。
1.1.9 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1.1.1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台风、海啸、暴风雨、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地震、雷电、雾闪等;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等。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继承者或者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
第二章 双方陈述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能源监管机构均未做出过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并且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5 本方签署的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有关市场化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等。
2.6 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双方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2.7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与其他售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包括 :
3.1.1 根据与售电公司、电网经营企业签订的《黑龙江省电网公司、售电公司、零售用户三方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三方购售电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电网经营企业提供的有关接入和用电服务。
3.1.2 与乙方协商制定用电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
3.1.3 获得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
3.2 甲方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用电设备,合理控制用电系统。
3.2.2 事先向乙方或者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电力交易容量、负荷曲线以及其他生产运行信息。根据实际用电需求,准确预测年度购电量及交易月份用电量,并按时提交《交易电量确认函》(见附件2)。
3.2.3 向乙方提供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如实提供用户用电信息,配合乙方、电网公司及电力交易中心进行电量交易、电费结算、数据统计等工作。
3.2.4 按相关规定和《三方购售电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电费。
3.2.5 电力交易电量不得转供或变相转供。
3.2.6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3 乙方的权利包括:
3.3.1 要求甲方提供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3.2 发生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调整用电量计划。
3.4 乙方的义务包括:
3.4.1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为甲方提供电力交易服务,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按规定结算。
3.4.2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电力直接交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3.4.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支付电力交易相关费用。
3.4.3协助甲方申请办理电力交易有关手续。
3.4.4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4.5向甲方和电网经营企业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3.4.6履约保函
第四章 交易电量、电价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河南潞泓售电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申请,并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予以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的公告,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2家售电公司注销申请,经核实,此家售电公司未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参加电力交易,现将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杭州时代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信息,详情如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杭州时代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浙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暂停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的公告,27家售电公司暂停相关售电公司交易资格,详情如下: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暂停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的公告有关市场主体: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售电公司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暂停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的公告。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42家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的售电公司发布书面预警,其中15家售电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回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核验满足注册条件,请相关售电公司抓紧时间在交易平台进行
新疆电力交易知识小课堂2024年第2期《一图看懂新疆区域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查流程》
在距离陆地约50公里处的福建长乐外海,植根海底、耸入蓝天的“风车群”迎风转动,将一度度“绿电”送入千家万户。放眼八闽,不只是长乐蔚蓝的海风,还有漳浦山丘的阳光、奔腾的江河……正点燃福建绿色发展引擎的叶片,也见证“福地绿电”的建行力量。近年来,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发挥绿色金融专业优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壳牌能源(中国)有限公司退出广东电力市场公示的通知,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售电公司注册公告(2024年第五批),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广西瑞亿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满无异议,有关公司注册手续予以生效。详情如下: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售电公司注册公告(2024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注销市场注册售电公司的公告,详情如下: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注销市场注册售电公司的公告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受理了其他省份推送的华润(河北)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注销申请。经核实,上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晋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形式审查,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公示事项自动生效。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能监办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24年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其中包含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版),浙江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修订版),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修订版),浙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能监办发布关于征求2024年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意见的函。其中包含浙江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修订版)、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修订版),详情如下:浙江能监办关于征求2024年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指引》的通知(川监能市场〔2023〕156号),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采用电力交易平台(含e-交易移动端)挂牌交易、邀约交易、双边协商等的方式,依据合同示范文本选择零售套餐类型(包括阶梯价格类、价格联动类、固定代理费类比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地区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结算确认协议(2024年)》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北京地区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结算确认协议(2024年)》的通知北京地区各相关市场主体:为落实《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改委近期发布关于做好冀北电网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冀北地区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版)。详情如下:相关阅读:冀北电网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通知:规模暂定为830亿千瓦时[$NewPage$][$NewPage$][$NewPage$]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能监办发布关于征求2024年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意见的函。其中包含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征求2024年北京地区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结算确认协议范本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征求2024年北京地区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结算确认协议范本意见的通知各相关市场主体:为做好2024年北京地区电力零售交易服务工作,我中心编制了《北京地区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结
11月20日,江苏盐城供电公司员工陈嘉敏打开营销2.0系统的“服务客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模块,查看全市零售客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情况。近年来,国家鼓励企业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持,应用数字化手段服务客户参与电力市场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能源监管办日前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23年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函,其中包含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浙江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如需WORD版,请添加微信领取,微信号:18911932562(加微信请备注: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北京地区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结算补充协议(2023年)》,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北京地区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结算补充协议(2023年)》的通知各市场主体: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的通知》(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为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规范电力市场化交易行为,保障市场稳定运行,福建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修订电力市场交易相关合同文本的函。其中包括福建省电力直接交易三方合同(示范文本)和福建省电力零售市场购售电合同(参考文本)。福建省电力零售市场购售电合同(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电力用户哈尔滨德隆珈恒新能源有限公司预注销的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详情如下: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关于电力用户哈尔滨德隆珈恒新能源有限公司预注销的公告电力用户哈尔滨德隆珈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因企业用电过户原因将电力
4月16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4年1月-3月退市市场经营主体名单,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省内售电公司进行提示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对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省内售电公司进行提示的公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第二十八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暂停交易资格的公告。其中提出,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在黑龙江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售电公司(含外省推送黑龙江)实际参与黑龙江电力市场交易情况进行梳理,在未暂停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中,共有3家售电公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2023年发用电总体情况,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提示未进行2024年零售签约用户尽快完成签约绑定的通知,截至目前,拟参加2024年交易的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二类用户)零售合同签订及代理关系绑定申请受理工作基本完成。经梳理绑定申请情况,有50户2023年已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零售用户(二类用户)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注册、零售市场签约、履约保函等工作安排的通知。其中提出,电力用户市场注册、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履约保函提交三项,已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市场主体发布。详情如下:《关于黑龙江省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电力用户注册、零售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暂停交易资格的公示。对3家售电公司参与黑龙江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启动暂停程序。详情如下: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暂停交易资格的公示有关市场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
今年6月份,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中长期交易向四川卖出电量1.33亿千瓦时,首次实现“龙电入川”,为全国电力保供作出积极贡献的同时,进一步促进黑龙江省能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今年以来,黑龙江统筹电力保供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积极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推动增加跨省跨区外送电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哈尔滨科斯特电力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进行市场注销的公告。详情如下: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公示哈尔滨科斯特电力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进行市场注销的公告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要求,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对交易平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暂停交易资格的公示》。核实黑龙江鑫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148家售电公司已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经黑龙江省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对上述148家售电公司参与黑龙江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启动暂停程序。详情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