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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售电到底是机遇还是泡沫?

2016-06-15 17:48来源:能源杂志关键词:售电电力交易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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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售电主体本身就是用电大户,它们对于从事售电业务在用户端有着一定的优势。而9号文中,有关“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的内容,更是刺激了这些有政府背景的企业向配售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政府的诉求在哪里?“政府其实并不在乎电网公司是否垄断,它看重的是电价。”广东某售电公司负责人对《能源》杂志记者说,“地方政府单纯的希望电价能够降下来,有利于经济发展或者招商引资。如果电网公司不能降,那我就自己支持公司拿配电网的资源,做售电。”

但是,出现配售一体化的售电公司,对于政府来说,就能够实现降低电价的目标么?实际上,由于电价计算模式不清晰,配电网的盈利模式远没有输电网络简单明确。加上负荷基本固定,配电网资产也存在亏损的可能性。

除了国有企业,没有售电公司是愿意承担亏本。配电网资产对售电公司来说,也并非绝对的香饽饽。

“现在经济增长缓慢,新增配电网资产有限。”吴疆说,“其次,不一定是售电公司有配电网就能赚钱,这需要规模效益。”

在经济效益比较理想的条件下,售电公司可以做到配售一体,甚至可以投资发电,形成发配售一体化。不过无论是9号文还是配套文件,都对此有着或明或暗的限制。

在9号文中,所有关于售电主体业务中的内容都没有涉及配电。而在有关《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报道中都提到,未来配电网运营者不得跨供电营业区从事配电业务,配电网运营者不得同时经营供电营业区内的发电企业。

尽管形成“配售一体”或者“发配售一体”小垄断的可能性被政策扼杀,但是对于有着地方政府背景的售电公司/工业园区售电公司来说,优势依然存在,并且对于业务的开展也不急迫。

也有这样一批企业,他们对于售电业务可能最为迫切,但是在电改的大潮中,他们也面对着更多的困惑。这就是发电企业。

困惑的发电侧

在新电改之后,发电侧对于售电业务最为渴求。

这几乎是《能源》杂志记者在采访中,所有采访对象的一致判断。“9号文出来之后,对于电厂的影响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就是计划内发电逐渐减少,计划外发电比例增加。”陈正强对《能源》杂志记者分析道,“另外一点就是计划内电量保障盈利空间,但是计划外电量盈利就要由市场决定。而且一旦参与市场化交易或直接交易,不得随意退出”

现阶段对发电企业难以接受的一点就是,几乎所有的计划外电量都是在压低电厂的价格,低于国家的标杆电价。“电改的目的是改变电力体制,目的不是为了降低电价。”一位电力专家冲《能源》杂志记者抱怨道,“但是现在变成了大家趁着煤价低,打着电力改革和市场化电力交易的幌子,压电厂的电价。真正的市场中,价格应该有高低的起伏变化。”

原标题:深度解析 : 售电到底是机遇还是泡沫?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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