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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售电到底是机遇还是泡沫?

2016-06-15 17:48来源:能源杂志关键词:售电电力交易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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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号文发布之前,电力市场的格局是纵向领域电网企业对电力独买独卖,是几乎唯一的售电主体。9号文力图打破的就是这一领域的垄断。

这种类似于“零和博弈”的改革,从一开始就必须要解决近乎完全垄断这个市场的电网企业。如何把蛋糕从既得利益者手中拿走,是改革成败的关键。

然而在下发的9号文中,对于电网企业的功能定位的条款是这样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技术特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按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继续完善主辅分离。”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2014年7月,发改委体改司推出的9号文征求意见稿中,是有明确的“电网公司不再负责电力统购统销”的条文。

如果9号文明确电网企业不再负责电力统购统销,电网企业就必须放弃原有的售电业务。这也就意味着所有的售电主体在市场中将以更加平等的姿态和起点进行竞争。

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电网的售电业务无论是规模还是市场份额,都是其他新兴售电主体难以望其项背的。进入这样一个存在巨无霸公司的市场,对于新兴投资者来说,无疑极大增加了风险。

在没有新的政策出台,明确将售电业务从电网企业剥离之前,售电市场必然要维持有电网企业存在的现状。

售电侧改革很大程度上建立在排除电网企业的基础之上,而在最后执行的政策之中,却无法彻底规避电网企业。这让售电侧改革甚至是本轮电改也极大地透露出“妥协”的感觉。

改革政策制定者对于顶层设计的妥协也不仅仅体现在没有强制电网企业退出售电业务。曾有文章专门比对了9号文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的异同之处。尽管只有数十字的删减,但都和售电公司业务的开展与电网公司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公众眼中处于应该“被改革者”位置的电网公司,新一轮的电改究竟触动了多少利益?

“被改革者”的选择

从2002年至今,每每谈及电改,电网公司总是不可避免的被提及。尽管电网拆分、对辅业的投资、调度独立这些曾经被热议的话题没有成为这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热点,但是在售电领域的改革,似乎仍然没有极大地触动电网的利益。

对此,一位国家电网公司的内部人士对《能源》杂志记者说道:“国家电网早已存在人员数量庞大的营销、市场队伍,如果让其放弃市场化售电业务,那么这些人员的安置分流工作难度将非常巨大,这也是国家电网争夺市场化售电业务的一个砝码。”不过,他也表示国家电网对于开展市场化售电的业务的进展也并不是十分顺畅,目前似乎也还没完全完成具体的公司组建、机构设置等具体工作。

尽管9号文没有将电网企业排除出售电市场,但是在随后的配套文件中,对电网企业所属售电公司设置了“禁区”,在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情况下,电网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暂不开展竞争性售电业务。

“电网拥有先天的调度优势,因此在竞争性售电中,对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进行限制是合理的。”上能电力集团董事局副主席陈正强对《能源》杂志记者说。

除了调度之外,电网企业还存在有哪些优势?“在电力市场结算领域,国家电网一向处于强势地位,具有绝对话语权。即使售电领域开放,国家电网也绝不会放弃电力结算、资金流水这块肥缺。这次电改也没能从政策和法律上去撼动电网公司这项利益。”上述电网公司人士对《能源》杂志记者说,“因此,不管是电力企业成立的售电公司,还是独立第三方的售电公司,恐怕都将是轻资产的公司,他们的资金账本里只能收到售电的“提成”费用。”

这就造成了一种尴尬的局面:被宣传部门称为是新一轮电改成果的电力交易中心,实际上只有交易,没有结算。对于非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来说,现金流被掌握在电网公司手中。从公司经营的角度来看,账目流水显然并不漂亮。

如果以上这些都还不能够表明电网在新一轮电改中的强势,那么有关电力交易中心的内容则更加直观。

原标题:深度解析 : 售电到底是机遇还是泡沫?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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