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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鸣:发电企业适宜首先介入售电

2015-05-11 14:36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桂俊松 贾科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售电侧售电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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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是为了防止售电公司从目前的大垄断变为小垄断。如果竞争性售电公司架设了电网,根据电力特性,其用户是没有选择权的,这势必会形成小垄断。从经济学原理讲,小垄断比大垄断还要糟糕,即对于效率的损害更大,因为小垄断连规模效益都没有了。

介入售电不能仅仅简单卖电

中国能源报:发电公司该如何具体运作?

曾鸣:五大发电集团在各省都有分公司,过去主要负责发电,今后可以负责售电。

过去发电公司是圈河流、圈煤矿,现在则要圈用户。如何圈用户呢?这就需要他们提供能源高效利用的解决方案,而不仅仅是简单地卖电。

在发电企业介入售电的实施细则中,肯定会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规定,即发电企业要提供节能减排、提升效率、优化负荷曲线等服务。政府主要通过两个指标对其进行考核,即供电可靠性和用户用电效率。例如,如果今年的单位产品用电量同比上升,那就说明你的方案有问题;反之,若单位产品用电量同比下降,则说明用电效率提升,此时,用户会得到好处,从而也有利于发电企业笼络住用户,这是一种良性循环。现在有的个体加油站,靠送洗衣粉、饮料等礼品来粘住用户。但是发电公司不能采用这种方法,只能靠提供能源高效利用解决方案。

中国能源报:也就是说售电不能搞薄利多销?因为考核指标不是用电量,而是能效的提升?

曾鸣:是的。同时,发电企业做这些事情是通过竞争实现的。即发电公司要想开展售电业务,就得具有上述能力。如果不靠竞争而是靠小垄断,那么事情就糟糕了,这对用户的利益、行业的效率都会有巨大伤害。

原标题:发电企业适宜首先介入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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