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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满平:能源体制改革存在误区 获得售电牌照的主体将如何变化!

2016-11-01 09:51来源:能源大咖关键词:售电电力体制改革输配电价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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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能源体制的定义或范畴,当前社会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简单地将能源市场主体竞争结构和关系,如能源市场垄断、价格管制等当作是能源体制;或者将能源管理与监督机构当作能源体制,对应地,将能源体制改革仅仅理解成打破垄断,价格形成或者重组能源局等方面的改革,这种认识不够全面。

准确地说,能源体制是指一定区域内(通常为一个国家)能源行业或能源领域内资源配置的具体方式、市场运行以及监管制度模式等各种关系的综合,包括“能源市场基本制度”、“能源市场竞争结构”、“能源市场运行机制”和“能源市场管理与监管体制”等四大构成因素,所以,能源体制改革应包括上述四大构成因素全方位的改革。

一、2014年能源体制改革回顾

对于能源行业来说,2014年是极其重要的一年,也是从全局、整体角度谋划开篇之年。无论从思想认识、战略规划等顶层设计方面,还是能源产业链条以及能源国有企业自身方面,政府决策部门以及能源企业自身出台了众多政策措施或者改革方案。

(一)顶层设计方面

最终明确能源的商品属性,捋清了之前长期以来对能源产品到底是福利或公共产品还是商品的争论;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明确了未来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创造性提出包括能源体制革命在内的“能源革命”;印发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了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提出“降煤、稳油、增气”的能源结构调整总体思路;发布《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能源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通过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初步确定了“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的改革思路。

(二)能源产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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