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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能源科学管理和优化服务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发挥能源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导向作用,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化能源市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牢守住能源安全生产底线。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能源“放管服”改革,减少中央政府层面能源项目核准,将部分能源项目审批核准权限下放地方,取消可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能源项目审批。减少前置审批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压减办电时间、环节和成本。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能源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应进必进”,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

引导资源配置方向。制定实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以及能源发展规划和系列专项规划、行动计划,明确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引导社会主体的投资方向。完善能源领域财政、税收、产业和投融资政策,全面实施原油、天然气、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开发利用能源资源。构建绿色金融正向激励体系,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清洁能源。支持大宗能源商品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理顺能源监管职责关系,逐步实现电力监管向综合能源监管转型。严格电力交易、调度、供电服务和市场秩序监管,强化电网公平接入、电网投资行为、成本及投资运行效率监管。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推进油气管网设施企业信息公开,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公平公正性。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实施失信惩戒,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包容审慎监管新兴业态,促进新动能发展壮大。畅通能源监管热线,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建设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增强防灾治灾能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好转。落实电力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提升电力系统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电力系统安全风险总体可控,未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加强油气全产业链安全监管,油气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持续强化核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核安全监管能力,核电厂和研究堆总体安全状况良好,在建工程建造质量整体受控。
(四)健全能源法治体系
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能源立法同改革发展相衔接,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完善能源法律体系。推进能源领域法律及行政法规制修订工作,加强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检查,加快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新能源等领域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进程,将改革成果体现在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中。
推进能源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将法治贯穿于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全过程。构建政企联动、互为支撑的能源普法新格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畅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确保案件依法依规办理,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七、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
中国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遵循互利共赢原则开展国际合作,努力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扩大能源领域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持续深化能源领域对外开放
中国坚定不移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稳定,扩大能源领域对外开放。大幅度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能源领域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持续减少。全面取消煤炭、油气、电力(除核电外)、新能源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动广东、湖北、重庆、海南等自由贸易试验区能源产业发展,支持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埃克森美孚、通用电气、碧辟、法国电力、西门子等国际能源公司在中国投资规模稳步增加,上海特斯拉电动汽车等重大外资项目相继在中国落地,外资加油站数量快速增长。

(二)着力推进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
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目标,同各国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加强能源合作,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更多惠及其他国家和人民,为推动共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推动互利共赢的能源务实合作。中国与全球100多个国家、地区开展广泛的能源贸易、投资、产能、装备、技术、标准等领域合作。中国企业高标准建设适应合作国迫切需求的能源项目,帮助当地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促进当地技术进步、就业扩大、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通过第三方市场合作,与一些国家和大型跨国公司开展清洁能源领域合作,推动形成开放透明、普惠共享、互利共赢的能源合作格局。2019年,中国等30个国家共同建立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建设绿色丝绸之路。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也是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国。积极推动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广泛开展可再生能源合作,如几内亚卡雷塔水电项目、匈牙利考波什堡光伏电站项目、黑山莫茹拉风电项目、阿联酋迪拜光热光伏混合发电项目、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和真纳光伏园一期光伏项目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中国市场的广泛应用,促进了全世界范围可再生能源成本的下降,加速了全球能源转型进程。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推动跨国、跨区域能源基础设施联通,为能源资源互补协作和互惠贸易创造条件。中俄、中国-中亚、中缅油气管道等一批标志性的能源重大项目建成投运,中国与周边7个国家实现电力联网,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在更大范围内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区域国家经济合作。
提高全球能源可及性。积极推动“确保人人获得负担得起的、可靠和可持续的现代能源”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国内落实,积极参与能源可及性国际合作,采用多种融资模式为无电地区因地制宜开发并网、微网和离网电力项目,为使用传统炊事燃料的地区捐赠清洁炉灶,提高合作国能源普及水平,惠及当地民生。
(三)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
中国坚定支持多边主义,按照互利共赢原则开展双多边能源合作,积极支持国际能源组织和合作机制在全球能源治理中发挥作用,在国际多边合作框架下积极推动全球能源市场稳定与供应安全、能源绿色转型发展,为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
融入多边能源治理。积极参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下的能源国际合作,在联合研究发布报告、成立机构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中国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与30多个能源领域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建立了合作关系。2012年以来,中国先后成为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成员国、国际能源宪章签约观察国、国际能源署联盟国等。
倡导区域能源合作。搭建中国与东盟、阿盟、非盟、中东欧等区域能源合作平台,建立东亚峰会清洁能源论坛,中国推动能力建设与技术创新合作,为18个国家提供了清洁能源利用、能效等领域的培训。

(四)携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中国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其他国家团结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在联合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和德国等国家支持下,中国着眼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通过经验分享、技术交流、项目对接等方式,同相关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低碳城市示范等领域开展广泛而持续的双多边合作。
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深化气候变化领域南南合作,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国家、非洲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从2016年起,中国在发展中国家启动10个低碳示范区、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和1000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的合作项目,帮助发展中国家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五)共同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中国主张
人类已进入互联互通的时代,维护能源安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全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当前持续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更加凸显各国利益休戚相关、命运紧密相连。中国倡议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建设清洁美丽世界。
协同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清洁美丽世界建设。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改善全球生态环境,需要各国的共同努力。各国应选择绿色发展道路,采取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能源转型,协同应对和解决能源发展中的问题,携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为建设清洁美丽世界作出积极贡献。
协同巩固能源领域多边合作,加速经济绿色复苏增长。完善国际能源治理机制,维护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多边国际能源合作格局。深化能源领域对话沟通与务实合作,推动经济复苏和融合发展。加强跨国、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技术创新和标准合作,促进能源技术转移和推广普及,完善国际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
协同畅通国际能源贸易投资,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稳定。消除能源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开展能源资源和产能合作,深化能源基础设施合作,提升互联互通水平,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寻求发展利益最大公约数,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安全。
协同促进欠发达地区能源可及性,努力解决能源贫困问题。共同推动实现能源领域可持续发展目标,支持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缺乏现代能源供应的人口获得电力等基本的能源服务。帮助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推广应用先进绿色能源技术,培训能源专业人才,完善能源服务体系,形成绿色能源开发与消除能源贫困相融合的新模式。
结束语
中国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生态环境事关人类生存和永续发展,需要各国团结合作,共同应对挑战。中国将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继续与各国一道,深化全球能源治理合作,推动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维护全球能源安全,努力实现更加普惠、包容、均衡、平等的发展,建设更加清洁、美丽、繁荣、宜居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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