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甘肃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2021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称电力用户的准入条件为:
1.符合产业、环保等政策的大工业电力用户。
2.符合产业、环保等政策及下列条件的一般工商业用户;
(1)经营性集中式电采暖(不含居民用电);
(2)5G通信基站用电;
(3)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省内增量配售电企业下网用电。
2021年所有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均不再执行目录电价,执行输配电价顺价模式。市场用户的用电价格由电能量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格、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输配电价格、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当月合同总电量(含年度交易分月合同电量和月度交易合同电量)履约率应达到95%以上;履约率不足的,执行偏差结算。
用户和发电企业偏差结算费用计算方式:偏差结算电量×结算电费÷结算电量÷10。
售电公司偏差结算费用计算方式:偏差结算电量×所代理电力用户签订电费结算协议中明确的代理服务费用折算至度电价格水平×2。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甘肃省2021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发改价格〔2020〕742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 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专业行业协会、市场主体:
根据国家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总体要求,结合2020年全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情况,为有序组织我省2021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甘肃省2021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实施,并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事项
(一)积极开展申报。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要完整、准确、据实填写《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入市承诺书》《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年度交易计划电量申报表》,于2020年11月15日前通过所在市、州及兰州新区供电公司提出申请;5G通信基站以通信商(含铁塔公司)为申报单元,向所在地市级供电公司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免予提交申请,但需填写《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企业交易电能量计划申报表》,申报参与市场交易电能量计划;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要全面准确填报《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售电公司申请表》,均于2020年11月15日前提交甘肃电力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
(二)及时汇总公示。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负责牵头会同当地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申报工作,汇总电力用户名单,由各市级供电公司统一上报省电力公司,并及时转交易中心公示;5G通信基站名单以省通信管理局正式确认的5G基站名单为准。交易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名单统一在甘肃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下称电力交易平台)进行公示,市场主体名单公示拟于11月18日前完成。
二、有关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2021年直接交易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保证交易工作顺利开展。
(一)甘肃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等专业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发用电各方积极参加、公平竞争,实现互利共赢。
(二)各地供电部门要及时通知所在地各类符合条件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积极配合当地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名单,统一汇总上报。
省发展改革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启动暨政策解读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甘肃省2021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
直接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2016〕16号)《甘肃能源监管办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工信委关于印发<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的通知》(甘能监市场〔2018〕57号)等政策规定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以电网安全为前提,坚持依法合规、规范有序、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有利于促进清洁能源电量消纳,有利于构建发、输、用三方合作共赢格局,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组织工作实行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省内直接交易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甘肃能源监管办、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下称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交易中心)按照相关程序统一组织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统筹安排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负责解释相关政策措施;省工信厅研究确定年度电力、电量平衡原则,制定优先发电、购电计划;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指导复核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环保手续;省市场监管局、甘肃能源监管办负责监督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过程,对市场主体行为实施动态监管;省电力公司负责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安全校核、交易执行、交易结算等,指导市州供电部门开展电力用户用电信息审核;交易中心负责编制和发布交易公告,组织具体交易、出具结算依据,定期报告交易结果等。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负责牵头会同当地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申报工作,并对电力用户生产用电及合同执行动态监测。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
第四条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主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规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人单位授权、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民事、刑事纠纷。
第五条准入条件。
(一)电力用户
1.符合产业、环保等政策的大工业电力用户。
2.符合产业、环保等政策及下列条件的一般工商业用户;
(1)经营性集中式电采暖(不含居民用电);
(2)5G通信基站用电;
(3)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省内增量配售电企业下网用电。
(二)发电企业
1.省内除自备电厂、祁韶直流配套电源外的公用火电企业。
2.省内合并装机容量1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企业(同一法人主体),不含网留刘家峡水电厂。
3.省内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扶贫、户用分布式光伏,特许权、平价示范发电项目及祁韶直流配套电源项目)。
(三)售电公司
按要求完成注册、公示、备案流程的售电公司。
第六条退出机制。
(一)正常退市
已经选择市场化交易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原则上不得自行退出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正常退市手续:
1.市场主体宣告破产,不再发电或者用电。
2.因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电力市场规则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原有市场主体非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市场的情况。
3.因电网网架调整,导致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的发用电物理属性无法满足我省中长期电力市场准入条件。
售电公司退出条件按照国家有关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规定执行。
(二)强制退市
在交易开展或合同执行期内,经检查核实发现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或发电企业存在下列情况的,强制退市,并将失信或违约等情况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
1.私自将所购电量转让(售)其它用户。
2.扰乱市场秩序,相互串通报价,操纵或控制交易市场。
3.连续拖欠直接交易电费或偏差结算费用3个月以上。
4.存在虚假承诺事项或违反自我承诺条款。
5.不服从电网调度命令。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
第七条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电力用户,填报《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入市承诺书》(见附件2),提交市州供电公司,市州供电公司审核用户用电信息后上报省电力公司,省电力公司统一汇总。由交易中心在甘肃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下称电力交易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电力用户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电力交易平台注册。
各市州供电公司需将上报省电力公司用户信息清单同步抄送当地发展改革、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
第八条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发电企业免予提交申请,由交易中心统一在电力交易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电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电力交易平台注册。
第九条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售电公司,填报《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售电公司申请表》(见附件5),提交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审核后在电力交易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售电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电力交易平台注册。
第十条市场主体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发布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申请复议,交易中心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核实确认。市场主体相关信息若有变动应及时登录电力交易平台进行变更;已入市市场主体信息,由交易中心提交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宁夏电力市场不平衡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提到,省间外购电差额电费由省间外购电交易产生,按照“谁产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2026年4月2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广西电力市场年报。2025年广西电力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1243.98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329.86元/兆瓦时;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3月1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青海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明确由电网企业根据省内电力电量供需平衡预测情况代理购买省内缺口电量,外购电量由对应时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3月18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河南电力市场年度报告。报告显示,河南已初步建成“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协同运行的市场体系,具备“全电量、全主体、全周期、多品种”的功
3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大同经开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总体目标,将紧密围绕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任务,支持大同经开区以“近零碳、净零碳”为导向,力争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3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大同经开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实施意见,总体目标明确,紧密围绕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任务,支持大同经开区以“近零碳、净零碳”
3月16日,大同市人民政府印发支持大同经开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实施意见。作为山西首批、全国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文件提出支持大同经开区以“近零碳、净零碳”为导向,力争到2028年底,园区绿色能源结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2月28日,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青海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投票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青海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V4.0版)(审议稿)》全票通过审议。《青
2月13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征求《河南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暂未直接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电力用户按规定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允许在次月选择直接参加批发市场或零售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2月13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征求《河南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提出,现阶段,推进开展小时级绿电交易,实现绿证小时级结算,逐步实现电力中长期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2月11日,四川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有关意见的函,电力中长期交易包括电力中长期批发交易(以下简称“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以下简称“零售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20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防范广西电力市场履约风险的提示(2026年2号),提出各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应充分认识当前电力市场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在履约过程中,基于友好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20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6年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5月份第三批新增准入电力用户名单公示的通知,涉及180家电力用户。详情如下:[$NewPage$][$NewPage$]
4月20日,国务院以“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主题,进行第十九次专题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
4月20日,国务院以“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主题,进行第十九次专题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能源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
2026年4月,一纸由广西多家售电公司联合署名的紧急呼吁函,撕开了整个行业被巨额亏损笼罩的现实:批发购电成本持续高企、零售电价锁死难调、批零价差全面倒挂,大批企业资金链濒临断裂,退市潮接踵而至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20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近期贵州电力市场交易风险提示,提出近期,个别售电公司以现货价格波动较大为由,要求零售用户配合对零售合同条款进行调整,或者试图在零售用户不
在“双碳”目标向纵深推进、全球碳贸易规则加速重构的关键节点,绿色电力已成为能源转型的核心载体和企业低碳发展的核心要素。2026年1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新规对绿电采购
栏目主持人陈宇按当前,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建设,售电公司作为连接批发市场与零售用户的“中间商”,数量与交易规模持续扩张,履约风险防控成为市场稳定运行的关键。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17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经营主体进行自动注销公示的通知,涉及2364家电力用户已处于工商注(吊)销状态或在交易平台无有效用电单元,且未申请市场注销。详情如下:福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20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关于印发《长三角跨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提出长三角电力市场覆盖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及福建省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16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6年4月第二批电力用户市场注销的公示,涉及14家电力用户。详情如下:关于2026年4月第二批电力用户市场注销的公示各经营主体:按照《国家能源局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20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6年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5月份第三批新增准入电力用户名单公示的通知,涉及180家电力用户。详情如下:[$NewPage$][$NewPage$]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0日,华电新能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报告显示:华电新能持续深化风光电集中式与分布式协同发展格局,基地化项目开发建设有序推进,优质风光资源
从申能电力建设官微获悉,近日,甘肃庆阳东数西算产业园区绿电聚合试点项目二标段365MW工程首批光伏顺利并网。据悉,庆阳绿电聚合试点项目是全国首个绿电聚合直供数据中心试点项目,由甘肃电投庆阳新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7日,敦煌300MW/12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期)150MW/600MWh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招标单位为敦煌市沙州储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概算总投资(最高限价)约为4.635亿元。
1.国家电投600MW海上风电项目开标!4月10日,国家电投发布江苏电力有限公司蒋家沙H2#、大丰H3#海上风电项目运维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首选中标人为远景能源,备选中标人为电气风电。蒋家沙H2#项目位于南通市海
据北极星电力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23个省份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电力相关重点整理如下:1、北京市《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着力构建新型
当前,以零碳园区为载体、绿电直连为路径的用能侧新赛道,正迅速成为各方竞相争夺的新战场。数据印证了这一赛道的火热。根据国家能源局2026年2月27日发布的数据,目前,全国已有84个绿电直连项目完成审批
在ESSA第八届储能嘉年华盛典上,新能安储能事业部中国区总裁马金鹏博士发表题为《中国工商业储能:敢问路在何方》的主旨演讲。他提出,中国工商业储能正迎来底层逻辑的系统性重构,行业将从政策套利走向
当前,甘肃、宁夏已进入储能由“建设落地”向“市场化运营”加速转变的关键阶段。从政策环境看,两地已基本完成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身份确认、计量边界明确和交易通道开放。宁夏的特点在于规则体系细、
4月17日,甘肃玉门经济开发区零碳园区申报创建及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170万元。原文如下:玉门经济开发区零碳园区申报创建及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玉门经济开发区零碳园区申报创建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近期,北京、天津、山东、山西、上海、浙江、江苏、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南、福建、四川、贵州、云南、海南、西藏等地相继发布“十五五”规划纲要
| 姓名: | |
| 性别: | |
| 出生日期: | |
| 邮箱: | |
| 所在地区: | |
| 行业类别: | |
| 工作经验: | |
| 学历: | |
| 公司名称: |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
扫码下载APP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