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售电服务评论正文

【电价市场化改革走向纵深 售电公司的机会在哪?】售电一周要闻(0406-0410)

2020-04-10 13:37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售电一周要闻电价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本周热词TOP1:

浙江售电市场:自从浙江2019年部分行业放开中长期电力交易以后,浙江售电市场一直广受关注。进入2020年,浙江售电市场到底如何放开,售电市场到底有多少电量一直是大家想知道的。

浙江发改委在2020年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中提到,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全部放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0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0%,对电力交易工作进行规划。除此之外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近日印发《2020年全省能源保障形势及重点工作》,其中提到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2.5%-3.5%,落实国家输配电价政策,进一步放开售电市场,扩大市场交易电量,与江苏等周边省市的电价差距进一步缩小。浙江售电市场虽然放开较晚,但也是积极推进中。

本周热词TOP2:

电价: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有序放开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完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有序放开除居民、农业用户以外的用电价格,逐步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

对于电价改革,国家一直在稳步推进中,2019年10月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正式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提升电力市场化交易程度。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我国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也走向纵深。

本周热词TOP3:

增量配电:尽管增量配电的进展不像大家期待的一样大,但是也不难看出国家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中做出的努力。4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称规范增量配电业务许可管理,原供电企业妥善处置存量资产和用户,不得在已许可的增量配电区域内发展新用户;南方能监局也采取实际措施进一步推动增量配电项目落地,至今共对18家试点的项目业主核发了电力业务许可证;另外山西忻州经开区核心区东片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业主开标确定,标志着该试点即将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增量配电改革取得的成绩毋庸置疑,希望未来能去的更多实质性进展。

更多精彩请关注“北极星售电一周要闻”(0406-0410)

政策:

1、浙江连续发文:全部放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放开售电市场、 扩大市场交易电量

2020年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公布,其中提到,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全部放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0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0%。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确保工商业电价只降不升。

浙江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印发《2020年全省能源保障形势及重点工作》,其中提到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2.5%-3.5%,全力打赢电力改革攻坚战,落实国家输配电价政策,扩大市场交易电量,为企业减负降本,与江苏等周边省市的电价差距进一步缩小。

深化电力现货市场改革,力争年底前具备不间断结算试运行条件,在四大行业放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售电市场,培育市场主体,完善组织架构,抓好一批增量配电网试点示范。

详情点击:

2、国家能源局规范增量配电业务许可管理 供电企业不得在已许可的增量配电区域内发展新用户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条件、规范增量配电业务许可管理、加强输、供(配)电企业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依法享有所辖配电区域配电网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的权利。原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要求,妥善处置存量资产和用户,不得在已许可的增量配电区域内发展新用户。

详情点击:

3、发改委:有序放开各类电源上网电价 完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发改委4月10日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意见中指出,完善电价机制。结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逐步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加快形成结构优化、水平合理的输配电价体系。平稳推进上网电价机制改革,有序放开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完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有序放开除居民、农业用户以外的用电价格,逐步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健全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机制。深入研究并逐步解决政策性电价交叉补贴问题。

详情点击:

4、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制度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四十八条指出,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上网和依照规划的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电网企业应当加强电网建设,扩大可再生能源配置范围,发展智能电网和储能技术,建立节能低碳电力调度运行制度。

国家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制度,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用电量中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最低比重指标。供电、售电企业以及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应当完成所在区域最低比重指标。

未完成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最低比重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向超额完成的市场主体购买额度履行义务。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交易情况相应调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

承担电力、燃气和热力等能源供应的企业,应当保障营业区域内的用户获得安全、持续和可靠的能源供应服务,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事由不得拒绝或者中断能源供应服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提供服务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造成影响的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停止经营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详情点击:

市场:

5、2020年一季度电力市场动态概览

2020年一季度9省/区发布2020年电力交易规模,同比均有增长。

自2019年底以来,已有9省/区(江苏、山西、广东、浙江、福建、湖南、江西、四川、新疆)陆续公布2020年电力交易规模,与2019年同比均有增长,其中四川(1000亿千瓦时)、山西(1530亿千瓦时)、浙江(2000亿千瓦时)三省同比增长超过50%;规模前三的省份为江苏(3150亿千瓦时)、广东(2600亿千瓦时)、浙江(2000亿千瓦时)。

详情点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售电查看更多>售电一周要闻查看更多>电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