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省人大1月15日发布《江苏省电力条例》,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电能替代、综合能源服务等内容写入江苏立法!《条例》是全国首部对电力发展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同时原《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废止。其中称鼓励电力市场主体参与综合能源管理,引导能源服务企业为用户提供能效诊断、咨询等服务,满足多元化用能需求。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培育多元化电力市场主体,建立公平、规范、高效的电力交易平台,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力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电力市场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据了解,江苏省2007年制定、2008年开始执行的《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电力保护法规,目前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电力事业发展需要。2020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电力条例》,共7章66条,除总则和附则外主要内容包含电力规划、电力建设、电力生产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等,且将可再生能源、储能及泛在电力物联网、综合能源服务、电力需求响应等等当下电力能源发展的内容写入江苏当地法规,进一步强化了对电力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推动电能替代,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
电力规划方面《条例》指出“电力规划应当引导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联网发展”,“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构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促进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态发展”;其中源网荷储友好互动就指用户自愿将储能设施等接入电网实现与电源、电网互动协调,确保电网安全有序可靠运行。
电力建设方面《条例》要求电力企业及时安排重大电源、重要电网设施、农村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计划,加快项目建设。
电力生产运行方面《条例》提出,“电力企业应当通过完善配套设施、加强技术创新等措施,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输送和消纳能力”,而且“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力需求响应管理机制,采用市场化手段引导用户在电网需要时增加或者削减负荷,保障电力供需平衡。”
此前,江苏省人大常委曲福田还曾赴南通和镇江等地就《条例》修订进行调研,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电网安全运行等内容征求了当地相关部门意见。曲福田说,“电力对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社会安全、能源革命意义重大,要充分认识电力立法的重要性。”
(综合自国网江苏电力、江苏人大发布等)
详情如下:
江苏省电力条例
(2020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电力事业发展,保障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毗邻海域内的电力规划、建设、生产、供应、使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事业的领导,将电力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电力发展中的规划衔接、项目建设、设施保护等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电力行政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在本省派出监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以及毗邻海域内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电力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效率。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协助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电力建设、保护等工作。
第四条 电力事业应当适当超前发展,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电力发展应当统筹规划电力设施布局,协调优化电源电网结构,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增强电力系统调节控制和安全保障能力。
电力发展应当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推动电能替代,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建立健全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依法参与电力设施和电力市场的建设。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当加强电力法律、法规和电力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低碳生活、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电力使用安全公益性宣传。
第七条 电力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电力服务。用户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供用电合同的约定安全、有序用电,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电力企业和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电力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和电能保护工作,依法制止危害电力建设、安全运行以及供电、用电秩序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 电力规划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能源、生态环境等规划,依法编制全省电力规划。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电力规划,编制本区域电力设施布局实施规划。
编制电力规划应当遵循安全可靠优先、开发节约并举、生态环境友好、能源结构优化、科技创新驱动的原则,统筹衔接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其他专项规划,并与交通、水利、林业等专项规划相协调。
第九条 编制电力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政府部门、电力企业等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电力规划;确需变更的,应当由原规划编制部门组织开展专题研究、评估论证,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条 编制电力规划应当统筹兼顾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建设、电网配套等因素,合理规划布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第十一条 电力规划应当推进居民生活、工业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电能替代,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供电企业应当为电能替代提供配套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 电力规划应当引导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联网发展,运用互联网、信息通信和智能控制技术等,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构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促进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态发展。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力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按照规划需求配置相应的电力设施用地、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等资源,并做好定点定线等落实工作。
第三章 电力建设
第十四条 电力建设应当贯彻保护耕地、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
电力建设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取新技术,避免或者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十五条 电力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电力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相应权限核准或者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当依据不同发电类型、电网工程建设工期和用户需求等,合理安排电源、电网项目的时序进度,为电源、电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投产创造条件。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促进重大电源项目、重要电网设施项目、农村电网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等电力建设,在土地利用、施工条件、建设保护等方面按照规定给予支持。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及时安排重大电源、重要电网设施、农村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计划,加快项目建设。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化电力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涉路许可等审批流程,按照有关规定限时办结有关审批手续。
变电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输变电建设工程开工建设条件以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为依据,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施工报建手续。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电力工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依法征收土地的,应当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第十八条 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础)和地下电缆通道建设不实行征地。杆、塔基础占用的土地,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架空电力线路走廊通过林地或者涉及非林地林木时,需要砍伐、清除林木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占用林地、林木采伐手续。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给予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或者林木所有人一次性经济补偿。
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电力设施具体位置和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的要求,对依法需要确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公告。在公告明示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已有的植物、建筑物、构筑物,需要修剪、砍伐或者拆除的,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公告后新种植物或者新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部分,需要砍伐或者拆除的,不予补偿。
经济补偿应当合理,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破坏、危害依法实施的电力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所涉相邻单位和个人因协助电力工程建设受到的损失,由建设单位予以合理补偿。
第二十条 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协商,就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补偿等有关问题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协商不一致的,按照规划建设在先的原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对500千伏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确需跨越的居民住宅以及在其走廊内按照设计规程必须拆除的其他房屋,应当依法拆除并给予补偿;220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房屋的,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程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跨越安全距离。
第二十一条 对弃用和报废的电力设施,电力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及时拆除。
第四章 电力生产运行
第二十二条 电力生产运行遵循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的原则。电力企业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电力企业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职责:
(一)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按照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四)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预控体系和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开展隐患排查及风险辨识、评估和监控工作;
(五)按照规定报告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信息,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和相关处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电力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督促、指导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电力企业应当在电力生产运行过程中,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节约能源,降低损耗。
第二十五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或者符合相关规定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要求将生产的电力并网运行的,电网企业应当接受。并网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并网双方应当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并网协议,严禁非法私自并网。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并网运行的电源或者电网,必须服从电网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
第二十六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保障性收购制度。电网企业应当保障性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签订并网协议、符合并网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鼓励超出保障性收购电量范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多发满发。
可再生能源发电各类主体应当配合电网企业保障电网安全。电力企业应当通过完善配套设施、加强技术创新等措施,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输送和消纳能力。
第二十七条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有关要求,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并定期开展检测和评估。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地区年度有序用电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有序用电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有序用电方案涉及的用户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错峰、避峰、压减用电负荷等措施。
第三十条 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力需求响应管理机制,采用市场化手段引导用户在电网需要时增加或者削减负荷,保障电力供需平衡。
第三十一条 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应当根据用户的特点和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组织编制事故限电序位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电网调度机构执行。电网发生事故时,电网调度机构有权按照政府批准的事故限电序位表进行事故限电。
第三十二条 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动可中断负荷资源集中利用,作为电力平衡调节手段,增强电力系统抗风险能力。
第三十三条 对参与源网荷储友好互动的存量电力用户,供电企业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实施负荷分类改造。
对参与源网荷储友好互动的新建电力用户,可以在工程设计与建设环节实施用电负荷分类管理,实现可控可调负荷单独接线。
参与源网荷储友好互动的用户,由供电企业在约定情况下暂停其可中断负荷的电力供应。
第三十四条 电力企业和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设立并维护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一)在发电厂、变电站围墙外缘三百米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三百米范围内,放飞风筝或者其他空中漂移物以及未采取固定措施敷设塑料薄膜、彩钢瓦等遮盖物;
(二)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搭建临时设施;围建、侵占电力设施,或者垂钓,组织、经营垂钓活动;
(三)在火力发电设施水工建筑物周围一百米的水域内游泳、划船,以及捕鱼、炸鱼等其他可能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行为;
(四)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在电缆竖井、电缆沟道中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倾倒垃圾,擅自在电缆沟道中施放各类缆线;
(六)排放导电性粉尘、腐蚀性气体等造成电力设施损害;
(七)堆砌、填埋、取土导致电力设施埋设深度改变,或者在架空电力线路下堆砌物体、抬高地面高程、增加建筑物(构筑物)高度导致安全距离不足;
(八)擅自打开或者损坏电力设施箱门、电缆盖板、井盖;
(九)破坏、侵入电力工控系统网络、电力信息网络,干扰信息网络正常功能,窃取、泄露电力企业和用户网络数据;
(十)擅自攀爬电力设施,或者擅自在架空电力杆、塔等电力设施上搭挂各类缆线、广告牌等外挂装置;
(十一)以封堵、拆卸等方式破坏与电力生产运行有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道等设施;
(十二)法律、法规禁止危害电力设施的其他行为。
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放飞无人机。因农业、水利、交通、环保、测绘等作业需要放飞无人机的,应当征得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第三十六条 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打桩、钻探、开挖等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作业,或者起重、升降机械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或者在电力设施周围五百米水平距离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经设区的市、县(市、区)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已有的经过修剪的植物经自然生长后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修剪。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经电力企业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剪的,电力企业可以进行修剪,并不补偿修剪植物的相关费用。
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及其他紧急情况下,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经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采取其他措施仍不足以消除安全隐患的,电力企业可以修剪或者砍伐。事后电力企业应当及时将采伐情况报林业或者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古树名木和其他濒危、稀有植物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道)等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与电力企业共同推进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公路建筑控制区、港口、航道(水道)保护区等和电力设施保护区重叠范围内的地下管沟或者管廊建设和应用,最大限度减少高空交叉跨越,保障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安全。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止电力设施所有人和管理人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查、维护、抢修。
因维护、抢修电力设施需要利用相邻不动产的,相邻不动产所有权人、管理人应当支持和配合。维护、抢修电力设施应当尽可能避免对相邻不动产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依法给予补偿。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015月系统运行费用变化分析SystemOperationCost1系统运行费用同比变化分析2026年5月,全国系统运行费用平均同比增长114.9%,在33个电网区域中,30个区域的系统运行费用上涨。由图1可见,同比涨幅超过100%的省份多达18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30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一图读懂南方区域跨省“点对点”交易工作方案(试行)。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30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出直接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可通过批发市场或零售市场购买,但不得同
去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8.4亿千瓦,占比达到47.3%,历史性超过火电。随着新能源开始在电力系统装机中唱“主角”,传统火电应该如何转型?前不久,国家能源局公布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
4月29日晚,林洋能源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其中显示企业2025年营业收入48.76亿元,净利润2.44亿元。2025年正处于“十四五”收官之际,同时也是能源转型深化、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提速的关键期,然而这一年全球经济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29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南兰考富士康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第1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人为兰考县国电投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预算金额为40428万元,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发布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和氢能(第二批)、储能和新型电力系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提出面向零碳园区的能碳协同与智慧管控关键
2026年4月23日至24日,由北极星电力网主办的“2026虚拟电厂运营与未来发展大会”在四川广安成功召开,北京清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清能互联”)作为支持单受邀出席。本次大会以“破界聚能智领未来”为
“五一”将至,山东青岛的海边、老城、啤酒街又将挤满游客。红瓦、绿树、碧海、蓝天间,保障整个城市运转的能源系统,正悄然升级。今年年初,青岛入选全国首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城市,站在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29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6.2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6.2版)的通知,其中《安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提升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其中提到,建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打造“
4月23日,2026“北极星杯”虚拟电厂影响力企业颁奖典礼圆满落幕。本次评选由北极星电力网发起,是虚拟电厂领域极具权威性与影响力的行业盛会。慧电科技凭借领先的技术实力、成熟的平台能力与丰富的项目落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通知指出:以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安全保障区为统领,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
4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通知指出,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坚持风光水核多能并举、源网荷储协
在全球能源转型与电力现货市场加速建设的背景下,电力零售市场正被赋予全新使命:既要成为传递价格信号、引导负荷侧灵活调节的“信号灯”,更要筑牢重塑产业链风险分配格局的“防火墙”。本文聚焦全球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建成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运行高效的电网侧储能设施。鼓励建设钠离子电池、钒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聚力推动煤化工产业提质升级,积极探索近零碳煤化工示范落地,推广清洁低碳氢能替代应用,有
4月1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能源集约化选址、集群化开发,规划布局一批50万千瓦以上省级大型风光基地。立足就近接入、就近
近日,海信成功收购水发集团旗下达驰电气等三家公司。4月27日,海信集团与水发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能源产业,在智能制造、AI+及海外市场等领域展开全方位深度合作。由此,海信智慧能源产业
在上文中,我们针对《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文件文本的各章节内容进行了学习。本篇继续注册话题,结合《售电公司管理办法(2026年3月修订版)》,就售电公司/虚拟电厂的准入条件进行梳理。国家早已明确在20
2026年2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首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名单。这一动作,标志着我国能源领域改革向“深水区”进发。在备受瞩目的43个试点项目中,“新一代煤电”作为支撑高比例新能源消纳的关键
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步入深化阶段,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实现常态化开展,成为优化电力资源全国配置、纾解区域供需失衡、推动新能源高效消纳的关键载体。202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
015月系统运行费用变化分析SystemOperationCost1系统运行费用同比变化分析2026年5月,全国系统运行费用平均同比增长114.9%,在33个电网区域中,30个区域的系统运行费用上涨。由图1可见,同比涨幅超过100%的省份多达18
4月30日,中国电建2026年度光伏组件框架入围集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企业共计26家: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晶澳太
2026年1月3日,全国规模最大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包头威俊200MW/12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成功实现全容量并网。作为该项目能量管理系统(EMS)的核心供应商,江苏能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能碳智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4月30日,国家能源集团2026年第2批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一包含4个风电项目,总规模197.8MW;标段二包含1个风电项目,规模30
4月29日,国家电投宁德深水B-1区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勘察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功中标该项目,中标价格为1899.00万元。国家电投宁德深水B-1区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福建省宁
去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8.4亿千瓦,占比达到47.3%,历史性超过火电。随着新能源开始在电力系统装机中唱“主角”,传统火电应该如何转型?前不久,国家能源局公布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
4月23日,2026“北极星杯”虚拟电厂影响力企业颁奖典礼圆满落幕。本次评选由北极星电力网发起,是虚拟电厂领域极具权威性与影响力的行业盛会。慧电科技凭借领先的技术实力、成熟的平台能力与丰富的项目落
浙江华电绍兴嵊州2×80万千瓦级燃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35.000000万元;第二
4月29日晚,林洋能源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其中显示企业2025年营业收入48.76亿元,净利润2.44亿元。2025年正处于“十四五”收官之际,同时也是能源转型深化、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提速的关键期,然而这一年全球经济
4月29日,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风电”或“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报告披露,2025年,海力风电实现营业收入46.41亿元,同比增长242.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三峡能源庄河、响水区域风电场2026年度风机定期维护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61100120275)项目所在地区:大连庄河、盐城响水一、招标条件本三峡能源庄河、响水区域风电场2026年度风机定期维护服务项目已获
| 姓名: | |
| 性别: | |
| 出生日期: | |
| 邮箱: | |
| 所在地区: | |
| 行业类别: | |
| 工作经验: | |
| 学历: | |
| 公司名称: |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
扫码下载APP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