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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也要进军售电市场?近一两年内会有成熟商业模式

2015-12-29 08:32来源:能源情报作者:张旭东关键词:充电桩售电市场售电牌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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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各家充电桩运营企业都跃跃欲试,抢占市场,并提出各自的模式造势,你怎么看?聚电是什么模式?

贾雪峰:市场上所谓各种模式,是各家包装的概念。目前概念不是最重要的,电动车基础设施建设和普及最迫切,充电桩迅速铺开才能为电动车发展创造条件。就像以前“要想富先修路”的理念,电动车发展要解决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问题。以往修路是靠财政投入,如果有企业觉得自家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模式优越,就应该投资建桩,而不是把精力放在造概念上。我始终认为,用户是充电桩建设和运营模式的评判标准,所有的充电桩企业都要想方设法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

充电桩一路走来,从来不缺概念。就技术而言,就有快充、慢充、超级充电、VTG(车到网)等等。各家运营企业靠模式争奇斗艳的时间未到,当下还处在普及充电桩,做好基础设施的阶段。

深圳市的做法就很好,今年9月底推出《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管理办法》,对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实行备案制。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具有运营场地,有10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的都可以备案。但备案企业需承诺1年内要建设8000千瓦的充电站。未来还将对备案企业进行审核,没有实现承诺资质将被取消。

这是典型的宽进严出政策,未来对承诺完成较好、实力较强的企业可以转变为特许经营。我觉得在此之外,还应该逐渐过渡到不只考核充电桩建设规模,还要考核运营效率,推动车和桩真正协调发展。

按照聚电的经验,满足一些前提条件后,充电桩可以实现盈利。聚电在北上广深都是自己建充电桩,选址在效率较好、电动车保有量较多的地方建充电桩,18个月到24个月可以收回投资。而且这是刨除政府补贴的情况,政府补贴各地政策不一,到账周期也不确定,在计算投资回收时不能计入。

目前情况是,因为北上广深电动车推广较为充足,保有量有保证,在这些城市建充电设施基本不会亏本,投资回收期则要考虑具体建站地址、电动车保有量,以及充电桩运营企业跟物业签约的条件等诸多因素。

充电桩运营上下游想象空间大

Q:各家充电桩企业都开发排他性的支付平台,互联互通做的不好,对于这个领域的前景,你怎么看?

贾雪峰:公共支付平台主要取决于市场占有率。理论上,市场占有率最大的运营企业平台具有发展成公共平台的基础。目前市场上,国家电网和中国普天充电桩规模最大,也在开发支付平台,都可以发展为基础平台,其它企业皆可以接入。

对于市场占有率不高的企业而言,开发支付平台的意义不大。抛开具体企业不谈,我坚持认为公共支付平台或支付卡也要以用户体验为中心,以用户享受到更好的服务为标准,不然公共平台就失去了意义。

聚电始终认同、推动支付和信息互联互通。聚电的平台已经和微信、支付宝打通,和百度地图、大众点评等等互联网公司都在协商打通,增加用户的便利性。

原标题:【商业】充电桩一两年内会有成熟商业模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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