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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每日要闻-2018.10.11

2018-10-11 14:35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售电每日要闻增量配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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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1.能源局支持建设齐齐哈尔、大庆、包头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 鼓励研究开展增量配电网示范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其中称,鼓励齐齐哈尔市、大庆市探索碳交易市场、发电权市场、售电权市场等新型商业运营模式,鼓励包头市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分布式发电交易等市场机制的先行先试,提高用户侧和发电侧参与消纳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鼓励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结合本地区电网实际条件,研究开展增量配电网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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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发改委11日约谈辽宁等6省 增量配电试点进展为何如此缓慢!

从首批105家增量配电试点公布至今,已近两年的时间,各地增量配电试点进展如何?近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多个部门组成多个调研组对各地的增量配电业务督导调研。本次调研是要了解试点项目的进展和运营情况,以及配电网设施接入系统、变电站设施规划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现场对试点项目进行督导。

国家发改委9月28日发布了《关于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展缓慢和问题突出地区进行约谈的函》,将于国庆节后对增量配网试点改革进展缓慢、问题突出地区进行约谈。

10月8日,发改委再次发文,对被约谈的6个省份名单予以公布,此次约谈将于10月11日下午14:30分进行,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四川6个省在名单内。在这份《关于对部分省增量配电改革试点进展情况进行约谈的函》中可以看到,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四川省的发改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及省属电力公司将参与此次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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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电成本高时该怎么卖电?深入分析发电成本、合约价格和现货价格的互动关系

当中长期合约价格大于其发电成本时,其收益肯定为正,此场景不展开分析,我们着重分析一下当中长期合约价格小于发电成本时,其收益为什么仍然可能为正。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曾经介绍过,根据R电费= Q长P长+(Q日- Q长) P日的公式,售电公司中长期合约电量大于售电量的部分相当于反卖回了现货市场,对于发电企业则相当于用现货价格让别人替代自己发电。如同现行市场的发电权转让一样,如果支付给替代方的费用低于我自己的发电成本,就会产生收益(或者减少亏损)。对于发电成本较高的机组而言,在日前市场首先应坚决按照边际成本报价,避免产生发电亏损;在电力需求低迷的时期,如果现货价格既低于发电成本也低于市场中长期合约价格时,因没有中标电量,此时企业的利润与发电成本无关,即使中长期合约价格低于发电成本,企业仍可利用持有的中长期合约电量,通过差价合约结算机制,让更多的电量以更便宜的价格由别人代发来实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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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十年来能源人经历了放开配售电业务 电力体制改革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电力行业迈入第三轮体制改革。随着电改“9号文”的出台,确立了以“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体制框架,涉及电价改革、电网独立、放开市场等一系列核心环节。截至目前,分三批推进了32处输配电价试点改革;组建了以国家电网公司为基础的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以南方电网公司为基础的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各省也组建了电力交易机构;同时,放开了配售电业务;电力体制改革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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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

5.首张!东北区域民营企业控股配售电企业获增量配电业务许可证

2018年10月8日,东北能源监管局向瓦房店市三台新材料工业园、太平湾沿海经济区、红沿河循环经济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辽宁绿源配售电有限公司颁发了辖区内第二张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这是东北能源监管局向民营企业控股配售电企业颁发的首张电力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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