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能源服务评论正文

综合能源服务的美学本质是“平衡艺术”

2020-09-04 08:35来源:先思录作者:尹明关键词:综合能源服务增量配电网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增量配电网里开展综合能源服务IES,服务提供商在业务设计和方案实施中需要考虑哪些特殊因素?笔者认为至少包含以下方面。

(来源:微信公众号“先思录”ID:foresight-thinking 作者:尹明)

一、要清楚增量配电网的特点

这是在增量配电网开展综合能源服务策划与实施的前提。笔者在《难道增量配电改革要热热闹闹开场,冷冷清清收场?(二)看清大势》中深入分析了增量配电网承载的改革使命和经济特点。结合近年的工作实际和个人理解,笔者认为IES服务提供商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关注混合所有制业主公司的决策效率问题

增量配电项目业主公司多是由电网企业、地方投资平台和其他社会资本参加的混合所有制公司。对于股权分散,特别是没有绝对控股方的业主公司,其对于是否上IES、如何上IES以及IES的技术经济要求等问题的决策过程可能会很低效,进而影响IES服务提供商的决策甚至信心。

2、关注增量配电网的负荷特点

增量配电网不同于国家电网或南方电网投资的电网侧配电网,是向社会资本开放的,属于用户侧配电资产的范围。笔者在“配售电商业研究”公号《创新驱动用户侧配电资产高质量发展》一文中详细分析了用户侧配电网在投资方、功能定位、用户关系、核心理念等与电网侧配电网的差异。增量配电网通常是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形态存在,具有工业负荷占比大、上下游联动性强、用户数目有限、供区面积不大、负荷密度高等特点。IES提供商在方案设计时需要认真考虑这些特点在技术和经济上影响。

3、关注增量配电网的定位问题

尽管多项政策已趋向于将增量配电网定位成“电网”,但由于缺少对增量配电网“网权”与责任的更明确界定,因此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增量配电网还是被当做大用户来对待。因此,IES提供商在设计方案时应重视“网权”缺失可能造成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特别是在处理与用户关系、与上级电网关系(调度关系、结算关系、收费关系、业务关系等)等方面。

二、明白增量配电网内综合能源服务面对的多重约束

1、技术方面的约束

IES是用户侧的集成用能服务,与应用场景紧密结合,一种多类能源、开放式的业务组合,做到“神似”容易,做到“形神兼备”“榫卯契合”就非常难了。IES提供商由于自身行业积淀和对用户需求理解等局限性,大多会面临技术方案优化选择困难。特别是当增量配电网呈现产业集聚、上下游联系时,综合能源服务IES的设计更需要考虑中心用户(占据产业链核心地位的用户)的用能需求,并在此基础上服务好相关用户,避免出现“中心用户的虹吸效应”,避免损害其他相关用户利益。

2、商业方面的约束

笔者认为,此方面约束是对IES提供商的真正考验。造成商业约束的主要原因是涉及增量配电网的政策不够完善以及监管能力薄弱。此约束主要包括:

(1)增量配电网的配电价格

受到省级公用电网输配电价的约束,而现在存在严重的配电价格与电压等级的“倒三角”分布。在以上约束条件下,增量配电网的配电价格多采用竞争模式确定(配电价格作为优选项目业主的重要条件之一),进一步影响了“涉电业务”的盈利空间。

(2)天然气价格的波动性强

受到增量配电网所在地天然气供应情况影响,包括是否由“三桶油”直供?配气方式如何?是采用LNG还是管道气?……。同时,天然气价格受到国际市场影响明显,影响增量配电网中燃气发电成本。

(3)增量配电网的业务组合

增量配电企业可以开展配电服务、售电、分布式能源、用户工程、用户节能与能效服务、配电资产运维等。需要结合用户需求和自身情况,深入制定近中远期的业务发展计划,同时,要考虑业务之间的协同作用(赚钱业务对赔钱业务的补贴等)。

(4)非市场化不公平竞争手段的影响

现在已经出现了通过借助垄断影响力等非市场化不公平竞争手段获取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事例了,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用户合法权益。如果政府不能有效开展监管和严厉处罚的话,短期内这种现象很难根除。

3、服务方面的约束

增量配电服务更像是能源物业服务,需要能进入用户企业的“围墙内”,深刻掌握其用能用电习惯和特点。服务要充分体现“用户为中心”,更加重视对用户数据和需求的深度挖掘和价值服务。IES提供商不能将自身服务与“能源物业服务”割裂开,而是要成为其中的一部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高质量服务。这也是最考验IES提供商耐心与真功夫的。

三、关于在增量配电网内第三方综合能源服务商

第三方在增量配电网内开展综合能源服务IES,相较于其他单体项目或是公网内的项目,需要考虑的因素更为复杂,技术和商业方案设计出发点和落脚地都会千差万别。

笔者建议,服务商在设计相关方案时,一定要注意处理好两类关系:

第一类关系:服务商与用户的关系。主要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商业模式、结算与支付方式等。此类关系相对简单,按照协议行事,讲究商业信用。

第二类关系:服务商与增量配电网业主的关系。主要内容包括:电力供应关系、用电量保障、用电成本等。此类关系中,服务商与增量配电网业主是对手方关系,前者以压减后者从用户收到的费用为重要目标。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产生敌对情绪。服务商需要在用户与增量配电网业主之间找平衡。

可见增量配网内的第三方综合能源服务商是在做一种“平衡”业务,或此类业务的实施要讲究“平衡艺术”。这种平衡的达成,需要更多的是商业方案,包括股权架构、业务架构、交易架构、投融资方案、利益分享、风险分担等多个方面做出合适的安排。或许,“平衡艺术”才是综合能源服务IES在能源业务中的最大特点和美学本质。

作者:尹明,电力老兵,北京先见能源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总裁。

原标题:明言明语(5):综合能源服务的美学本质是“平衡艺术”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综合能源服务查看更多>增量配电网查看更多>电力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