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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消纳问题探讨及建议:加快进行电力交易市场和实时电价体系的建设

2020-03-12 08:26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作者:王斯成关键词:电力交易电网企业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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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前的问题

1)中国的特点是西部资源丰富(包括常规资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而负荷中心在东部,因此为了平衡东西部资源和负荷不平衡的问题,尤其考虑到未来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建立输电通道是必须的。当前的问题是:①通道不足,规划建设周期长,无法满足需要。②通道的利用率不高。③同步电网不同步,跨省通道不畅通。

2)互补电源结构没有统一规划和部署。

3)火电的灵活性改造进展缓慢,现有机组调节性能差,最低负荷能力仅能达到50%;其次是个别省区新能源装机比例高,总调节能力不足。中国电科院张军军曾经给出这样的分析:在西部个别省区中午时段新能源达日最大发电出力时,瞬时负荷占比高达80%,火电机组的调节能力严重不足。这也是某些省区出现弃光、弃风的原因之一。除了技术原因,对于火电的灵活性改造,还缺乏相应的电价体系和鼓励机制。

4)网侧储能很有限,跨省电力交易市场待完善,光伏站内储能建设没有动力,目前站内储能仅有零星示范。

5)与传统电力争夺市场是当前阻碍光伏规模化发展的主要矛盾,很多省区开展并鼓励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的发电权交易,能够交易的“消纳能力”绝对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利益之争。

6)光伏-逆变器容配比没有放开,光伏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的规定值偏低,不利于光伏电站进一步降低度电成本。

综上所述,通过同步电网、互补电源结构、火电调节机组、网侧/站内储能等条件和措施,电网会有足够的调节能力,完全可以满足高比例(至少70%)非水可再生能源的电源结构要求。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50年集中式光伏电站的装机为10亿千瓦,从2021年开始,平均每年装机30GW,不应存在任何消纳障碍。关键是需要解决好上述问题。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

分布式发电系统是在用电负荷侧安装的发电系统。分布式光伏在我国可以表现为如下三种类型:①在单位内网接入的光伏发电系统(从电网角度看,一个单位的内网,就是一个单位“负荷”),电压等级可以是低压电网(220V/380V),也可以是中压内网电网(10kV/35kV);②在低压电网(220V/380V)用户用电电表负荷侧接入的光伏发电系统,属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③在用户用电电表低压公共配电网侧接入的光伏发电系统,属于“全额上网”项目。

分布式光伏不同于集中式光伏电站,其调整、控制权在分布式发电系统本身。分布式光伏可以有“全额上网”“全部自用”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运行方式,以及“净电量计量”和“双向计量,双向结算”两种收费方式,而集中式光伏电站只有全额上网,单向售电一种模式;分布式光伏在高渗透率情况下会发生“逆功率流”现象,还有主动和被动“孤岛”运行,而光伏电站没有;对于“自发自用”的光伏项目,为了保证收益,必须进行光伏发电的日分布曲线与负荷曲线匹配特性的评估,而光伏电站不必做这样的评估。总之,在分析分布式光伏的收益情况、渗透率和消纳问题时,要比分析集中式光伏电站更为复杂。

分析分布式光伏的消纳问题,必须弄清楚两件事:第一,进入平价时代后,分布式光伏的赢利点在哪里?是否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商业基础?第二,在规模化发展具备条件的前提下,配电网能够接受多高的光伏渗透率?高比例分布式光伏是否会对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1.分布式光伏市场潜力巨大

1)分布式光伏具备商业竞争优势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文件,2021年开始,无论是集中式光伏电站还是分布式光伏都不再有政府补贴,进入平价市场。分布式光伏在平价时代是否能够持续扩大应用,取决于光伏发电的成本。对于以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其成本必须要低于0.3元/千瓦时,才能有盈利空间,因为电网的收购电价大约0.3~0.4元/千瓦时;而对于“自发自用”光伏电量,成本只要低于0.5元/千瓦时就已经可以盈利了,因为“自发自用”电量的参考电价是电网的销售电价,而销售电价最低也要0.5元/千瓦时以上。也就是说,一旦光伏电价低于0.5元/千瓦时,则对于所有用电户来说,用光伏的电比买电网的电便宜。我国的电网销售电价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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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路线图显示,2021年分布式光伏在年利用小时数为1000时,成本0.39元/千瓦时,1200小时的成本为0.33元/千瓦时,说明没有补贴情况下,分布式光伏在我国东部(三类资源区)具备商业竞争优势。在未来10年内,分布式光伏在三类资源区的电价还可以进一步下降到0.2元/千瓦时以下,这是完全有把握的预期。因此,“十四五”期间,分布式光伏的主要发展形式是“自发自用”项目,而5年之后,分布式光伏的全额上网项目也将迎来巨大的市场。总之,在2021年以后的平价时代,光伏发电在成本上很有竞争力,完全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商业潜力。目前,美国、欧洲各国和日本最大的商业化光伏市场也都是“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

2)净电量计量(Net Metering)

净电量计量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的一种计量和结算方式,被美国、欧洲和日本普遍采用。在净电量计量方式下运行,所有的光伏电量(包括余电上网电量)的价值将等同于电网的销售电价(目前国内政策对于光伏余电上网电量,只以脱硫电价结算),这将大大提高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收益。另外,净电量计量模式下,也不用考虑光伏发电是否与负荷匹配的问题。净电量计量模式对于电网企业也有好处,只需要一年查看一下用户电表,按照净电量结算即可,大大减轻了工作量。但目前国内并不允许按照净电量计量方式运行。建议2021年开始(平价时代)对户用光伏项目实施净电量计量和结算。这样一方面大大减轻了电网企业的管理负担,另一方面则提高了户用光伏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户用光伏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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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笔者曾经实地考察过日本的净零能耗建筑。2014年4月,日本政府根据能源政策法制定了《第四次能源基本计划》,明确了日本实现零能耗建筑的目标和方针,到2020年新建公共建筑和标准居住建筑实现净零能耗,到2030年所有新建建筑平均实现净零能耗。在这个计划的推动下,日本户用光伏快速发展,连续3年装机接近或超过10GW。

这些建筑是否达到了“净零能耗”并不清楚,但所看到的建筑的确是达到了“净零电耗”甚至“负电耗”(净输出),即实现了电力供应的自给自足。日本的净零能耗建筑采用双向计量、双向结算方式,通过智能化管理(类似于德国的“智能家居”),做到用户收益最大化。净零能耗建筑基本可以做到零电费支付,甚至做到“负电费”,即全年算下来电量净输出,还可以赚钱。因为“净零能耗”建筑必须与建筑节能相结合,实施起来比较复杂,建议在国内先开展“净零电耗”建筑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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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光伏微电网

光伏微电网属于典型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是实现光伏高渗透率和电网友好的重要途径。光伏微电网是由光伏组件、逆变装置、储能系统、负荷、监控和保护装置等汇集而成的小型发配电系统,与外电网只有一个交互电量的连接点,是一个能够实现自我控制和管理的自治系统。按照功能不同,光伏微电网可以有如下几种。

自用型微电网:由单位或个人投资兴建,自建自用,光伏渗透率100%,可以联网运行,也可以主动式“孤岛”运行,双向计量,双向结算,联网运行时能够根据电网要求和实时电价与电网互动,自动控制从电网购电或向电网卖电,在为电网削峰填谷的同时,实现收益最大化。当电网发生故障时,微电网能够自动转为“孤岛”运行,可以做到“黑启动”和“无缝切换”。自用型光伏微电网的效益明显,是吸引投资、扩大光伏应用的主要形式。

服务型微电网:由配电网运营商投资建设,为一个区域内的多用户供电,由微电网运营商管理和经营,可以联网运行,也可以“孤岛”运行,双向计量,双向结算,实现收益最大化。“孤岛”运营时可以保证微网内全部用电户或主要用电户的供电,光伏渗透率50%~100%。服务型光伏微电网能够助力电力体制改革,打破传统垄断经营,是实现配电网经营权开放的最好抓手。

互动型微电网:由电网或配电网企业投资建设,主要目的不是自用电,而是与电网互动,满足电网要求,为电网提供辅助服务,是未来虚拟电网的重要组成。联网运行,光伏渗透率300%~500%,双向计量,双向结算,系统能够实现恒功率输出和削峰填谷,依靠光伏超低成本和响应实时电价,实现盈利。丹麦技术大学(DTU)的微电网和韩国电力公司(KEPCO)实施的智能电网(Smart Grid)项目均属此类。

2.储能在分布式光伏市场的潜力巨大

一方面是因为分布式光伏的成本大大低于电网的零售电价,价差足以支持安装储能,这与德国和日本的情况类似。另一方面,安装储能之后,分布式光伏系统就具备了调节能力,在电力交易市场和实时电价系统建立起来之后,能够根据电价与电网互动,实现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收益最大化。因此,储能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的潜在市场十分巨大。

原标题:王斯成:光伏发电消纳问题探讨及建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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