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能源服务市场正文

2019年用电量、发电量情况分析:浮动电价实施 疫情影响用电增速

2020-03-02 09:32来源:上海证券作者:冀丽俊关键词:用电量全社会用电量电价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微信截图_20200302091955.png

2019 年,全国电网工程完成投资 4856 亿元,同比下降 9.6%。 2015--2019 年,电网基础建设投资完成额增速分别为 11.74%、 16.90%、-2.15%、0.60%、-9.6%。 

微信截图_20200302092112.png

二、用电量增速放缓 

2.1 用电量:增速放缓 

2019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7225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5%, 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 4.0 个百分点。 

2019 年,第一产业用电量 78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5%,增 速较上年同期回落 5.3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 49362 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 3.1%,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 4.1 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 量的比重为 68.3%;第三产业用电量 11863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9.5%, 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3.2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6.4%;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025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7%,增速较上年 同期回落 4.7 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14.2%。 

从近几年的用电量增速来看,2015--2019 年全社会用电增速分 别为 0.52%、5.01%、6.57%、8.49%和 4.5%,2019 年全社会用电量 增速回落。随着我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业的比重持续提升, 经济结构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在电力消费方面表现得较为明显,用 电量从前些年的较高增速“换挡”至当前的中速增长。 

微信截图_20200302092205.png

分产业来看,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速相对平稳,第三产业用电量 保持较快增长,增速较上年的两位数下降到 9.5%。城乡居民生活用 电量增速回落明显,增速比上年同期降低 4.7 个百分点,增速逐月 下降,降幅扩大。

微信截图_20200302092236.png

三、煤炭价格同比下降 

2016 年,煤炭价格大幅上涨,2017 年以来维持高位,2018 年 后煤价小幅震荡,2019 年小幅下降。 

2020 年 1 月,全国电煤价格指数为 480.10 元/吨,环比上涨 2.5 元/吨,同比下降 31.0 元/吨,同比下降 6.05%。2 月,由于新 冠疫情影响,煤价有所上涨,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Q5500 综合价)显示,1 月 17 日为 548 元/吨,2 月 28 日为 558 元/吨。 2 月 25 日,6 大发电集团煤炭库存 1753.79 万吨,较上年同期 增加 46.45 万吨;库存可用天数 42.19 天,较上年同期增加 16.15 天。

微信截图_20200302092336.png

2020 年 2 月 26 日,环渤海动力煤(Q5500K)价格指数为 559 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 16 元/吨,降幅 2.78%。 

微信截图_20200302092408.png

四、行业评级与投资策略 

4.1 行业动态 

新冠肺炎疫情对用电量增速有所影响 

近期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居民生活、企业生产,短期会对经 济、生活产生冲击,其影响大小主要取决于疫情的持续时间和政策 对冲力度。疫情解除后,生产生活回归正常,经济有望迅速恢复到 潜在增长水平。 

从近期来看,疫情影响主要体现在:第一产业中,畜禽养殖业 将受到较大影响;第二产业延迟复工使得部分工业生产受到影响, 部分工业产品库存明显增加;第三产业所受影响最大,尤其是交通 运输、住宿和餐饮、旅游等行业受到较大冲击。 

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开工、复工,另外餐饮、旅游 等行业受到显著冲击,上述因素预计都将对今年一季度全社会用电 量形成负面影响。疫情结束后,各产业复工复产,会有生产加快产 能增长,用电需求回升,弥补部分疫情期间被压抑的用电需求会有 所反弹。 

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 月 22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 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 

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 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 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 的 95%结算。 

并进一步明确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明确执行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随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出台了相应的降电价举措,表示本 次阶段性降电价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 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此次阶段性降电价政策主要 以电网公司让利为主。 

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 2 月 25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实施《关于推进 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电力交易机 构独立规范运行的时间表及任务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2020 年底前,区域性交易机构和省(自治区、季度策略 13 2020 年 2 月 29 日 日 直辖市)交易机构的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交易规则有效衔接,与 调度机构职能划分清晰、业务配合有序;2022 年底前,各地结合实 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场框架、交易规则、交易品种等,京津冀、 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交易机构相互融合,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 要求的电力市场初步形成;2025 年底前,基本建成主体规范、功能 完备、品种齐全、高效协同、全国统一的电力交易组织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六项重点任 务。一是进一步厘清交易机构、市场管理委员会与调度机构的职能 定位和配合关系,使市场管理委员会更加独立于交易机构。二是完 善电力交易规则制定程序,明确政府部门、交易机构、市场管理委 员会的相应职责。三是加快推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2020 年上半 年,北京、广州 2 家区域性交易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易 机构中电网企业持股比例全部降至 80%以下,2020 年底前电网企业 持股比例降至 50%以下。四是规范交易机构的人员、资产和财务管 理,明确与电网企业共用资产的交易机构原则上不向市场主体收取 费用,所需费用计入输配电环节成本并单列,由电网企业通过专项 费用支付。五是要求交易机构、调度机构共同做好电力市场交易组 织实施。六是加强专业化监管体系建设,发展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形成政府监管与外部监督密切配合的综合监管体系。 实施意见有利于加快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 完善公开透明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推进建立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 建立电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为逐步实现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 划全面放开创造条件。 (资料来源:发改委网站、中电联、北极星电力网) 

4.2 行业评级:维持“中性”的行业投资评级 随着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电力消费也随着变化,2019 年 增速有所回落,用电量从前些年的较高增速“换挡”至当前的中速 增长。维持电力行业“中性”投资评级。 近期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居民生活、企业生产,短期会对经 济、生活产生冲击,短期会对用电量需求造成负面影响。疫情解除 后,各产业复工复产,会有生产加快产能增长,用电需求回升,弥 补部分疫情期间被压抑的用电需求会有所反弹。 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主要由电网企 业让利,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 2020 年 1 月 1 日,《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 的指导意见》正式实施,按照“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制,上 浮不超过 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 15%;2020 年暂不上浮,确保工 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可关注浮动电价政策后的电价走势。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用电量查看更多>全社会用电量查看更多>电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