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电力金融政策正文

天津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履约等工作展开

2019-02-25 11:22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键词:碳排放碳排放权交易天津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履约等工作的通知》,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行业的纳入企业,需于2019年3月25日之前,自行申请第二批次配额并提交申请材料。电力热力行业企业无需申请第二批次配额。

详情如下: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履约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我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扎实做好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接等工作,根据《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18〕12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71号)要求,现就重点排放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与核查,以及推进我市碳交易试点年度履约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碳排放核算、报告与监测计划制定

请各重点排放企业(见附件1),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发改办气候〔2015〕1722号)要求,核算2018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排放报告;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办气候函〔2019〕71号)通知附件2的要求核算并编制2018年度补充数据表。企业如有自备电厂(附件1中标■企业),需参考《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单独核算与报告自备电厂排放量,并填报自备电厂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2018年度新纳入报告范围的企业(附件1中标▲企业)和已备案排放监测计划存在修订情况的企业,还需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办气候函〔2019〕71号)通知附件3的要求制定并提交排放监测计划。

请各企业将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排放监测计划(已备案排放监测计划无修订的企业提交2017年度经核查后的版本)打印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及与纸版内容相同的电子版光盘一份,于3月25日前报送到我局(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邮编:300191)。

二、碳排放核查与复核

我局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办气候函〔2019〕71号)通知附件4的要求,对企业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排放监测计划(包括新提交的监测计划和已备案监测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异议的核查结果,我局将组织复审。

各企业需安排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将相关基础资料、原始凭证等整理归档,留存备查。核查工作完成后,请各企业确认核查结果,如对核查结果有异议,需书面反馈我局。请各企业将修改后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排放监测计划打印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于核查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核查机构提交我局。

三、试点纳入企业配额申请与履约

天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除开展上述两项工作外,还需按要求提交2018年度配额申请有关材料,完成年度履约,有关要求如下:

配额申请。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我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2018年度配额安排的通知》,满足第二批次配额、配额调整、新增设施配额申请条件的企业,可按照附件3-5要求提交配额申请材料,与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等一同报送我局。

配额核发。2018年度配额分两批次发放,第一批次配额已于2018年8月发放至企业登记注册系统账户中。核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核算试点纳入企业2018年度配额,并将补充配额一次性发放至企业登记注册系统账户中。

企业履约。根据《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请试点纳入企业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通过上缴配额(或CCER)完成履约。

自愿注销。鼓励相关企业和机构,积极开展配额自愿注销,为我市碳减排多做贡献。

四、碳排放报告培训

为指导重点排放企业做好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我市碳交易试点履约工作,我局定于3月1日下午14:00时,在天津会宾园大酒店(地址: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6号)二楼别样会议厅,举办“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培训会”,讲解核算方法、报告编制要求、配额核发和履约等内容,请各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和技术人员参会,并于2月25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6)反馈至邮箱tianjintanjiaoyi@126.com。

相关附件电子版请登录tjdt2019@126.com(密码:tj123456)下载。

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市碳交易工作技术组,联系电话:87671316,18622304864。

附件:1.重点排放企业名单

2.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71号)

3.2018年度第二批次配额申请方案

4.2018年度配额调整申请方案

5.2018年度新增设施配额申请方案

6.碳排放报告培训会参会回执

2019年2月19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 李帆、陈颖

联系电话:87671547)

(此件主动公开)

新交易员 (1).png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碳排放查看更多>碳排放权交易查看更多>天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