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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意见 售电公司应于次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度信息

2018-11-06 11:28来源:江苏能监办关键词: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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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度信息

偏差考核免考申请。

第三十二条 电力用户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私有信息:

(一)滚动更新信息

1. 用电户号,是否装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源,是否有自备电源等情况;

2.一类用户与发电企业签订的双边协商合同情况。

(二)月度信息

一类用户的偏差考核免考申请。

第三十三条 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私有信息:

(一)滚动更新信息

影响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参数情况(只对辅助服务市场主体公开)。

第四章 披露方式和时限

第三十四条 信息披露应采用电力交易机构网站、三公调度网站、电力交易技术支持系统、交易机构微信公众号、电力交易大厅大屏展示、专项报告、厂网(市场成员)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

1.公众信息主要通过电力交易机构网站、交易机构微信公众号披露;

2.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电力交易技术支持系统、三公调度网站、电力交易大厅大屏展示、专项报告、厂网(市场成员)联席会议披露;

3.私有信息主要通过电力交易技术支持系统披露。

第三十五条 市场成员应按以下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的报送和披露工作。

(一)滚动更新信息

1.市场成员的滚动更新信息应在完成市场注册后及时披露。滚动更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报送电力交易机构申请变更;

2.新闻报道、政策文件、规则规程等公众信息可不定期披露。

(二)月度信息

1.月度交易公告应根据《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中各交易品种有关规定,分别在交易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披露。

2.上月电力市场信息应于当月的 10 日前披露。

3.调度机构提供的当月信息应于上月的月底前披露。

4.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行情况、两个细则执行情况以及调度对象遵守调度纪律情况,根据江苏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以及两个细则的时间要求进行披露。

(三)季度信息

季度信息的发布要在每季度首月前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年度信息

1.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的年度信息应于次年度的 3 月 10 日前披露。

2.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应于次年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信息。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电力交易机构应保证电力交易机构网站、电力交易技术支持系统、交易机构微信公众号、电力交易大厅大屏展示等信息披露系统的信息安全和可靠运行。市场成员对其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 市场成员如对披露的公开信息有异议或疑问,可向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提出,由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负责解释。经解释仍有异议时,可向江苏能源监管办反映。

第三十八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市场成员披露信息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对市场成员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市场成员作出解释、补充。市场成员应当及时作出回复,并接受江苏能源监管办的检查和调查。

第四十条 对市场主体未按照本办法要求披露信息的,江苏能源监管办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其列入电力噬向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提出,由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负责解释。经解释仍有异议时,可向江苏能源监管办反映。

第三十八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市场成员披露信息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对市场成员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市场成员作出解释、补充。市场成员应当及时作出回复,并接受江苏能源监管办的检查和调查。

第四十条 对市场主体未按照本办法要求披露信息的,江苏能源监管办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其列入电力市场信用重点关注名单或者黑名单。拒不整改的,将注销其市场注册,强制退出江苏电力市场。

第四十一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对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市场成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监管通报、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出具监管意见等监管措施。对拒不改正的,可按照《电力监管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重大遗漏的;

2.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信息的;

3.泄露电力交易应当保密信息的;

4.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电力交易市场的;

5.其他未按照规定披露有关信息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江苏能源监管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极星电力网联合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11月22日-23日在北京举办“电力交易员仿真训练”,在分析各省电力交易规则的基础上,运用仿真训练带领售电企业对电力市场交易模式、竞价操作、竞价策略等方面进行综合训练。在帮助售电企业取得电力交易真经的同时,还有机会获得“电力交易能力素质测评证书”。报名请联系:陈老师13693626116;迟老师18646733110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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