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制度化的标志是2002年的“5号文”。需要注意,形式上的相似容易掩盖性质上的差异。尽管“5号文”相比于2015年的“9号文”,“体制”改革特征更明显,但这些政策均围绕国企改革红利进而实现宏观调控职能而制定。
比如,厂网分离虽然与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纵向结构分拆一致,但实质的落脚点是国企的专业化分工。集资办电时期重发轻输导致源网结构失衡(电网的快速增长直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才出现),因此厂网分离便成为一种保障电网投资激励的选择。另一方面,厂网分离本身也不是垄断环节与竞争环节的有效分离,这种结构支撑不起竞争性市场。
此外,尽管有些事后诸葛的味道,但现在看来,“5号文”前后的竞价上网试点无不以失败告终,也是必然。因为竞价上网是协调多元市场主体利益关系的一种尝试,但从性质上讲却是对“计划电量制加政府定价机制”的否定。除了市场结构和规则设计的缺陷外,根本原因还在于市场竞争红利远不及国企改革红利来得巨大和清晰。所以,这里的逻辑不是因竞价试点失败而强化了计划,而是电力行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决定了竞价试点只可能作为一种锦上添花的探索。
换言之,“5号文”的主要内容实际上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基本清晰,其本质是在电力行业内部的一次国资国企改革。
尽管5号文是以“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名义出现,其间也充满了利益当事主体的复杂博弈,但刻意而为或博弈而成的改革方案最终体现的仍是客观经济规律的作用,即围绕释放国企改革红利完成的制度构建。
当然,分析至此,对电力体制的描述仍缺少重要但常被忽略的一环,即国有企业的投资激励不可避免地与电力行业长期的动态平衡产生冲突,原因在于国企投资激励的单向性——市场形势无法产生约束企业投资的经济信号,更无力延伸到国资运营领域。这种冲突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期并不突出,但当供求形势变化时,问题便会凸显。这种现象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供求紧张形势得到缓解时就已经表现出来。
以后,政府就开始采取阶段性产能调控政策以维持电力行业的长期动态平衡: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关停小火电;本世纪初,上大压小;近年来以来开始推动煤电去产能。除此之外,这种由政府主导的动态调整机制也是中国电力行业特殊的技术进步机制,因为市场无法实现最优技术组合,所以政府之手填补了这一空白。
总之,短期的资源配置机制和长期的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了集资办电以来的国有企业、行业发展与宏观调控,以及中央与地方(其中,地方利益的很大一部分是地方电力国企)间的关系。而这种电力资源配置机制一直维持至今。
“9号文”是传统电力体制的自我完善
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经济形势出现重大变化,尽管期间政府通过强刺激政策一度缓解了增长压力,但随着刺激作用的消退和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内供给侧结构性问题及深层体制问题凸显。所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党中央也提出了“能源革命”的战略。
经济形势的变化使得长期以投资为导向的电力体制也需要适应国民经济增速换档的现实,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电力行业在宏观调控中作用聚焦在为实体经济降低用能成本上。
在这种背景下,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着艰难的权衡:一方面,传统电力体制对行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这是主要方面;另一方面,其弊端也在逐步显现,这是次要方面。这种权衡虽然增加了体制改革方案的难度,但却决定了“9号文”的改革成为传统电力体制的一种自我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再次推动权力下放,下放权力包括投资审批、计划电量放开、市场设计与建设(内含定价)、增量配网和售电市场等,力度远较集资办电时期更大。
第二,通过放开计划电量制、推动市场化交易实现降价,其作用机制在于使电量配置向长期平均成本更低的电厂和机组集中,从而降低交易电价。
第三,通过独立输配电价理顺电价传导机制,并压低输配成本,其作用机制在于压缩与电网无关的成本,一定程度上强化成本约束。
第四,推动去产能,压缩中小机组规模,提高规模经济性,降低长期平均成本。
第五,通过中央和地方的电力国有资产重组,压缩无效资产,降低杠杆率;实现纵向与横向经济性,降低长期平均成本。
这些改革政策按性质大致分为四类:第一,放权的改革思路;第二,传统资源配置机制的调整;第三,传统资源配置机制的持续作用;第四,与电改平行的国资国企改革。这四类政策共同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转型,但是彼此之间缺乏体制层面的联系。
虽然本文无法展开分析这些政策的性质、作用及效果,但仍需指出,它们与成功电力市场改革的基本规律仍有差距。
成功电力市场改革需要形成“从市场价格,到企业投资,到市场规模,到供求关系”的内生循环反馈机制。传统的资源配置机制在四个环节上都是由政府之手外生干预的,从而短长期均衡都是政府维系的,然而由于缺乏内生平衡能力,当经济形势变化时,政府的政策必然捉襟见肘。
比如,当中央层面无力调整时,放权成为自然而然的选择,这是中国经济体制和国家治理基本逻辑在电力行业中的又一次作用;当只依靠产业的动态平衡调整机制无法维持投资与行业平衡时,电力国资国企就需要主动做出调整。
“体制”改革的着力点
形成“从市场价格,到企业投资,到市场规模,到供求关系”的内生循环反馈机制,需要在四个环节采取针对性的“体制”改革措施,也就是说,实现“转移-补充-重组-整合”的系统改革。
第一,将国企投资激励从行业外转移到行业内。
维持国企发展、行业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一致性的传统体制已经开始松动,尽管仍有自我完善的空间,但根本矛盾并没有解决。如果说过去的经济发展需要电力行业提供充足可靠的电力供应,那么未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则需要电力行业主动地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助力经济结构的调整。
同时,庞大的电力市场规模蕴含着巨大的竞争红利。其实,以竞争红利接续国企红利,已成为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必由之路。无论是理论还是国内外经验均表明,垄断性行业内的国有企业与市场竞争可以共存,国内的电信市场和欧陆的电力市场均值得借鉴。
因此,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与市场竞争能够形成互为促进的作用,这一点毫无疑问!关键环节在于国资国企管理要以“竞争绩效指标”代替“投资绩效指标”,通过市场竞争实现电力国有资本的有效配置和运营。
第二,将现货市场补充进电力市场循环反馈机制的链条中。
现货市场是强化市场绩效考核的关键环节,因为现货市场是发现电力真正社会价值的有效机制。
尽管近来经历了一波现货热潮,然而对于现货的作用机制及作用条件,却仍未清晰把握。这导致现货引入的模式、途径和方式却未能选择合理路径。现货的作用不取决于能否走通技术支持系统,近40年以前在国外已经具备技术实施条件的现货理念,在中国经过40年技术进步之后,却表示仍缺乏必要技术条件,在经济学家看来匪夷所思。
实际上,熟悉特定的现货市场规则并不等同于理解现货市场的性质与功能。如何重构电力交易关系决定了技术路线的选择,而不是反之。电力物理性质在任何地方均相同,但美、欧、澳等的现货设计却差异巨大,同理中国现货模式的选择取决于我们的制度条件需要什么样的电价波动模式来保障可靠性、引导发用电和投资,并能平稳地从长期容量激励机制过渡到依靠电力竞争来实现短期和长期均衡。
中国具备这种需求和条件,只是需要正确的思路,现货市场的结构、体系、规则和范围必须在内生循环反馈机制中才能合理确定,不能孤立地理解现货市场。
第三、通过电网结构性重组来建立适应竞争性电力市场的系统运营机制。
电网作为电力市场的关键基础设施,其组织结构和运营机制必须要兼顾市场和监管两方面考虑。输配分离虽然一直处于争论之中,但基于输配分离的市场设计却并不清晰,针对“垄断链”的监管设计更是缺乏,众多小垄断比单一大垄断更容易监管的假设前提仍缺乏稳健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
增量配网对电力市场建设的直接贡献并不明显,但对地方无疑是重要的利益点。只是局部性的改革诉求是否反映电力体制的主要矛盾,是需要重视的,历史经验值得借鉴。
近年来,权力下放的改革策略增强了输配分离的呼声,但对“垄断”的怨气不应影响对问题的理性判断,比如,有效分离网络环节与竞争性环节是必需步骤,但却未能作为此次改革的关键点。实际上,电网组织结构和运营机制具备更为合理、可行的方案,其实施必须结合市场模式的选择。
第四,整合分散的能源管理职能,为电力体制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在四个环节中,能源管理职能分别由不同部门主导,涉及发改、国资、能源、地方、电网等。整合并非指权力的打捆,而是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入手,将能源管理职能作为一个整体,重塑能源管理与宏观调控之间的关系。
在当前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能源部并未出现,虽然令有些人失望,但在情理之中。传统体制自我完善的改革基调决定了条块分割的能源管理职能领域都存在调整空间,比如,国资主导的国企重组、发改主导的输配电价、能源局主导的投资调控、地方主导的市场化降价等,恰恰契合了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基调,共同服务于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宏观调控。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政策调整并未解决能源管理体制的根本问题,从而并未动摇能源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改革的必要性。能源管理体制必须着眼于长远,可以预期,未来改革必会得到推进。
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展望
传统体制下的短期资源配置机制与长期动态调整机制,在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初得到制度化确立以来,一直保持稳定。但传统计划已经难以适应新时代经济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尤其难以保持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与行业及经济发展间的一致性。
对当下而言,推动电力体制改革,落脚点依旧在于理顺国有经济、行业利益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但随着以投资为主的国企红利渐弱,通过市场竞争挖掘新的红利来源,正是更好发挥电力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必然选择,这与竞争性电力市场的作用完全一致。以市场竞争红利接续国企改革红利,是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主线。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作为传统体制的自我完善,虽尚无力从根本上改革电力体制,但也蕴含了推进出现新变化的潜力。比如,分权的改革策略类似于集资办电时期的群策群力。只是分权到一定程度,行业对于顶层设计的需求将会重新形成权力的上收。这既有来自自身历史的经验借鉴,更有来自国外成功电力市场改革经验的参照——即便基于国家联盟和联邦制的电力市场,也均重视统一设计。
再比如,国资国企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压力来自于包括电力在内的行业形势变化,但目前仍主要是对行业形势变化的被动适应,还不能做到体制层面的衔接,但推动体制衔接的必要性会不断增强。还有,现货试点提高了整个社会对“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的认识水平,但受制于市场组织结构、系统运营机制以及省级分割的约束,这种尝试作用将提供试错的经验。
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首先需要顶层设计,而现有改革遵循的是一条自我完善的路径,这是一种矛盾。这种矛盾固然有其现实条件,但也决定了这种状况必然是不可持续的,是阶段性的。
当然,这一阶段可能比较长。随着宏观形势稳中向好,现有电力体制自我完善的回旋余地依旧较大。真正的体制变革或许要以十年期为界来审视。这段时期恰是我们不断深化对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理论和政策认识的重要时期。
文丨冯永晟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成本与价格研究室副研究员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编者按:能源是工业的粮食、国民经济的命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道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紧迫任务。2024年,恰逢“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十周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召开新疆区域2024年第一次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系统总结2023年新疆电力市场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安排部署2024年电力市场重点工作,为新疆电力行业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
在中国,虚拟电厂作为电力体制改革下的新产物,一方面根植于传统的电力体制与电力系统,顺应原有的运行惯性才能发展;另一方面,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全新部分,自然被各类新老玩家(学术名称: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所追逐、所争夺,去满足各利益主体的诉求。它并不是看上去的“聚合负荷侧资源,参
【我们将按照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相关精神,持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围绕“完善市场机制、统一规则体系、扩大市场范围”的远景目标,从完善市场规则、健全调控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严格市场监管、培育新型主体等方面着手,推动电力市场向更加成熟、更加稳定、更加开放方向发展。】——山西省能源局总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在“价”于2021年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后,“量”上也很有可能迎来巨大改变,这是整个电力市场改革潮流对于行业的影响。那么,作为更上游的新能源经济性评估工作,有必要未雨绸缪,以动态评估(现货市场仿真)取代过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对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以用户市场化购电为核心的总体思路,用户对市场化购电的满意度、方便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衡量这一轮改革成绩的重要标尺。但是9年来,用户对市场化购
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售电侧改革自“电改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售电业务渐次放开,零售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售电主体不断进入,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场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然而,与批发市场建设的改革进程相比,零售市场的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仍面
2015年3月15日新一轮电力体制机制改革启动至今,已经历九年有余。本轮电改以批发侧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主线,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形成了有别于诸多传统价格、运行政策的改革政策谱系。2015年以来,特别是2017年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广东、山西、山东、
编者按4月1日,《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能源电力转型升级持续深入,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侧特性发生巨大改变,出现了许多影响电能质量问题的新因素。同时,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都对电能质量提出了更
近日,欧洲议会通过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法案,瞄准稳电价。4月11日,欧洲议会以433票赞成、140票反对、15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法案。该法案将稳定电力市场和保护普通消费者置于首要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推动可再生能源快速、大规模部署,同时建立了新的市场机制以缓解能源危机。稳定电力
《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是指导全国供电营业工作的基本制度,也是供用电领域应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规章之一。自1996年发布实施以来,在规范供电营业管理、保障供用电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供用电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国
4月11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监事长带队来沪开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规划调研,华东能源监管局组织上海市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主要发电企业以及售电公司等单位参加研讨。会议由华东能源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大家重点就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发展面临形势、主要问题、发展路径等
当地时间4月11日,欧洲议会表决通过了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方案。此方案是在2022年以来由于天然气价格飙升导致整个欧洲电价飞涨背景下制订的。方案中包括一项“差价合约”条例。如果电价下跌幅度过大,公共机构将对能源生产商进行补偿,但如果电价过高,则向能源生产商收取费用。方案中还规定了宣布“电价
摘要: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不断推进,电力市场改革进入深水区。然而,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构建过程中,传统电力系统的电力结构、技术特征、基础设施、运行机制、发展模式、利益格局等均将面临革命性变化。多种电力市场风险,如电网风险、电力市场交易风险、气候变化风险、技术不确定性风险等,不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其中提到,2023年,福建能源供应保持稳定。推进安全稳妥的煤电油气产供销储体系建设,天然气消费增长12.4%。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41.3%、提高
电力市场改革到现在,您对各个交易品种变化了如指掌吗?这是您入市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今天咱们就来看看2021到2024年交易品种的历史变迁吧!(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从限价来看:进行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1年常规直购外的其他优惠品种的限价进行统一。第二阶段:到了2022年,
云南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监管专员郝瑞锋2023年,云南能源监管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走好“第一方阵”,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履行“四个角色”,做好“三个服务”,全力助
共谱华中区域能源发展新篇章华中能源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育之推动华中区域能源高质量发展事关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是区域能源工作者共同的责任。2024年,华中能源监管局将依法履行区域能源监管职责,凝聚区域合力,团结奋进,实干争先,共谱华中区域能源发展新篇章。“五个坚持”“五个服务”推动
开创华北区域能源监管新局面华北能源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童光毅2023年,华北能源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成效显著。2024年,华北能源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区域能源监管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全面做好新形势下能源监管工作。健全机制促转型体系化推动监管工作2023年,华北
——访远景集团高级副总裁田庆军王睿佳2023年,我国新型储能项目新投运装机规模3倍于2022年装机水平,储能行业延续了火热态势。与此同时,储能行业也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内卷”,众多资本和企业跨界进入储能行业,价格竞争激烈。《“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首次明确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储能
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用于补偿为区域、省级及增量配电共用网络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对应的成本。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之前,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由电网平均销售电价(不含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扣除平均购电价及输配电损耗后确定;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之后,逐步过渡到“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定价。(来源:
电价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电力产品、服务及生产要素价格相互关系的有机整体,体现了各类电价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内在关系。电价体系通常按电力交易环节、生产特征、产品属性、功能和服务对象、计价方式等形成和构建。(来源:微信公众号“电价研究前沿”作者:电价小超)电价体系按环节划分为
3月25日,福建省发改委公示王小清代表提出的关于“‘三余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全免”的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福建发改委将积极争取在下一监管周期(2026年6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我省输配电价时研究调整“三余”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免征政策。原文如下: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78号建议的
编者按一元复始万象新。在全国两会热烈召开之际,新一轮电改迎来了9周年生日。9年电改,在市场化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市场化”观念也亟需深植于行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无论是行业治理、机制设计,还是规划投资、运营管理,都需以“市场化”的视角和思维进行决策,以促进健康高效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形成。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2月27日,新疆发改委发布新版《新疆维吾尔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其中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的定价成本监审部门为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监审形式为定调价监审。原文如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3号各地、州、市发展改
力调电费作为一种具备奖惩性质的电费,有人欢喜就有人忧。从单个用户来讲,如果功率因数维持不错,不仅可以不被惩罚力调电费,还可以获取一定比例的电费减免。(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但如果功率因数不佳,低于相应标准,那么也会在应缴电费的基础上额外掏出一笔罚款费用。力调电费是随电费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调整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64号),详情如下: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有关电力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现就调整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2023年12月31日前纳
燃煤标杆电价北京燃煤标杆电价为0.3598元/度,则市场化交易电价上下限范围(±20%)为:0.28784~0.43176元/度。(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作者:黄师傅)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代购价格=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历史偏差电费折价市场化交易用户上网电价中
深圳供电公司在南网系统内与广东供电公司平级,电价政策相对独立,其营业范围包含深圳市和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电价政策与广东其它地区电价政策相同,输配电价执行标准等同于广东东西两翼地区,具体分析可参照《电价巡礼之(四):广东》。本文旨在分析深圳市工商业及居民电价。(来源:微信公
1月27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先行先试,制定出台支持独立储能发展电价政策。1.明确了独立储能充电电量承担相关电价的要求及范围。“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执行功率因数考核,按规定承担上网环节线损费用”。2.明确了独立储
电价简析之(四):广东因南网辖域内的广东供电公司与深圳供电公司属平级单位,电价政策相对独立,本次电价分析所指广东区域不含深圳市。(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作者:黄师傅)其它广东地区根据区位划分不同用电价格,如上图:珠三角五市:广州、东莞、佛山、珠海、中山惠州江门(不含恩平、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