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八节 跨省跨区交易
第六十四条 跨省跨区交易原则上由区域电力交易机构组织开展, 具备条件的也可以由省级电力交易机构组织开展。
第六十五条 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主要包含网对网购售电交易、 跨省跨区购电交易、 跨省外送电交易、 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发电合同转让交易、水电减弃增发应急交易等品种。
第六十六条 网对网购售电交易是指售电和购电均由相关省电网公司代理的购售电交易。 具备准入资格的省内大用户(包括售电公司)可以与省外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开展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 也可以参与跨省区购电交易(售电方为省外电网企业)、 跨省跨区合同转让交易。 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可参与外送电交易(购电方为省外电网企业)、 跨省大用户直接交易、跨省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市场交易。 水电减弃增发应急交易按照《 华中区域水电减弃增发应急交易办法》 执行。
第六十七条 根据区域内各省内电力电量平衡情况, 跨省区电力交易可采取年度、 月度和月以下交易相结合的方式, 在电网出现紧急情况下还可以开展临时交易与紧急支援交易等。
第六十八条 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协调相关市场成员, 通过双边协商、 集中竞价等方式开展。
双边协商结果需签订交易意向(协议) 并提交电力交易机构。集中竞价前, 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发布跨省跨区交易相关市场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开闭市时间、 交易相关方、 交易执行时间;
交易规模、 交易曲线、 交易方式; 相关输电通道及其输电价和线损; 违约和免责条款等信息。 交易主要采取挂牌、 集中撮合等方式, 并形成无约束交易结果。
双边协商和集中竞价结果由电力交易机构提交给相关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 相关电力调度机构应在 2(月度交易)或 5(年度交易) 个工作日内将安全校核结果返回相应电力交易机构, 电力交易机构在 3 个工作日内组织各方通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系统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第六十九条 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 送出省可优先保障省内电力电量平衡, 富余发电能力再参与跨省跨区交易, 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可予以执行或者协商合同另一方回购。
第七十条 电力调度机构需优化电网运行方式, 落实输电通道, 保障跨省跨区电力交易顺利实施。
第九节 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第七十一条 拥有基数电量合同、 直接交易合同、 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合同的发电企业, 拥有直接交易合同、 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合同的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可作为出让方以电量为标的参与合同转让交易; 转让电量可以是交易合同全电量, 也可以是部分电量。
第七十二条 合同电量转让限于符合准入条件的同类市场主体之间(如用户与用户、 发电企业与发电企业)进行。 原则上按月度及以上开展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按月度及以上开市), 具备条件的可以根据需求开展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第七十三条 交易方式以双边交易为主, 也可采取挂牌等其他交易方式; 转让合同周期可为合同全周期, 也可以为部分周期。
第七十四条 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受让方应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并按规定获得市场准入资格。
(二)发电企业之间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应符合节能减排原则。
(三)电网运行约束机组合同电量、 调峰调频电量、 热电联产机组“ 以热定电” 电量、 余热余压余气优先发电电量等特殊属性的电量原则上不得转让。
(四)受让方应一并受让交易合同附有的电力(曲线)、 交易电量月度分解以及其它条件。
第七十五条 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先发电电量转让按照《 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先发电试行办法》 执行。
第七十六条 出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前述交易规则参加年度、 月度的双边与集中交易。 出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向交易机构提出合同转让交易申请, 交易机构审核是否符合转让要求, 并在 2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
以双边协商达成的交易, 在当次交易开闭市期间, 应通过电力交易运营系统提交意向协议。 以集中交易方式参与合同转让交易的, 出让方与受让方均应通过电力交易运营系统申报, 包括拟出(受) 让电量、 出(受) 让价格, 并说明对应的交易周期。 出让价格是指出让方出让合同电量的价格, 受让价格是指受让方受让合同电量的价格, 出(受)让价格可为正值或负值。 拟出让的非市场化电量和市场化电量应分开申报。
电力调度机构对出让方申报的拟出(受)让电量进行安全校核并确认。 电力交易机构通过电力交易运营系统发布出(受)让方名称、 确认后的可出让电量等信息。
第七十七条 合同转让交易原则上应早于合同执行 3 日之前完成, 并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系统签订电子合同。 市场主体签订电力交易合同后即可进行转让。
第七十八条 签订电量互保协议的, 在互保协议执行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系统签订电子合同。
第十节 售电公司交易合同签订
第七十九条 售电公司签订的合同包括批发市场购售电及输配电合同、 零售市场合同。 售电公司签订的合同应报电力交易机构。
购售电及输配电合同由售电公司、 发电企业、 电网企业三方签订, 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合同要素。零售市场合同由售电公司、 电网企业、 电力用户三方签订,合同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交易电量及电价、 用户在电网公司营销系统户号、 计量表计编号及对应的用电性质、 合同违约责任等。
第十一节 临时交易与紧急支援交易
第八十条 可再生能源消纳存在临时性困难的省(市), 区域交易机构组织相关市场成员协商方式开展跨省跨区临时交易,交易电量、 交易曲线和交易价格均由购售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十一条 各省电网企业可事先约定跨省跨区紧急支援交易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在电力供需不平衡时, 由电力调度机构组织实施。 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采取预挂牌方式确定跨省跨区紧急支援交易中标机组排序。
第七章 安全校核与交易执行
第八十二条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各种交易的安全校核工作。 直接交易、 合同调整和合同电量转让必须通过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 涉及跨省跨区的交易, 须提交相关电力调度机构共同进行安全校核,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均有为各交易机构提供电力交易(涉及本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范围的)安全校核服务的义务。 安全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通道阻塞管理、 机组辅助服务限制等内容。
第八十三条 为保障系统整体的备用和调频调峰能力, 在各类市场交易开始前, 电力调度机构可以根据机组可调出力、 检修天数、 系统负荷曲线以及电网约束情况, 折算得出各机组的电量上限, 对参与市场交易的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提出限制建议。第八十四条 电力调度机构在各类市场交易开始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提供关键通道输电能力、 关键设备检修计划等电网运行相关信息, 由电力交易机构予以公布。
第八十五条 安全校核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安全校核未通过时, 电力调度机构需出具书面解释, 由电力交易机构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安全校核未通过时, 总体上按照按交易确认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逆序削减。
对于双边协商交易, 按交易意向提交交易机构的日期先后进行削减, 日期相同的按等比例原则进行削减; 对于挂牌交易, 按成交时间先后进行削减。
采用集中撮合交易的, 按成交价格由高到低进行削减, 价格相同时按发电侧节能低碳电力调度的优先级进行削减。 采用边际出清集中竞价交易的, 发电侧按报价由高到底进行削减, 价格相同时按发电侧节能低碳电力调度的优先级进行削减; 用户侧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削减, 报价相同的, 按等比例原则进行削减。
对于约定电力交易曲线的, 最后进行削减。基数电量受市场交易电量影响不能通过安全校核的, 可以转让。
第八十七条 电力系统发生紧急情况并影响交易执行时,电力调度机构可基于安全优先的原则实施调度, 并在事后向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和省级政府电力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事件经过。紧急情况导致的经济损失, 有明确责任主体的, 由相关责任主体承担经济责任。
第八十八条 电力交易机构根据各年度合同中约定的月度电量分解安排和各类月度交易成交结果, 会同电力调度机构制定发电企业的月度发电计划, 包括优先发电、 基数电量和各类交易电量。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合理安排电网方式并保障执行。
第八十九条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执行月度发电计划; 电力交易机构每日跟踪和公布月度发电计划执行进度情况。 市场主体对月度发电计划执行提出异议时,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解释, 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公布相关信息。 对于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约定交易曲线的, 其中发电企业部分合同约定了交易曲线的, 电力调度机构根据系统运行需要, 运行前安排无交易曲线合同的发电曲线, 与合同约定曲线叠加形成次日发电计划; 发电企业全部合同约定了交易由线的, 按合同约定曲线形成次日发电计划。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市场“红绿灯”:新版《电力市场监管办法》来了!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延伸阅读: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已经2024年4月8日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电力交易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中电联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确定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57家企业为2023年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企业。详情如下:中电联关于公布2023年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2月25日获悉,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会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南分部、重庆电力交易中心、西藏电力交易中心近日组织完成西藏送重庆电网首笔276.8万千瓦时绿电交易。这是西藏首次通过市场化交易开展电力外送,也是西藏首笔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交易是以风电、光伏发电等绿色电力产品为标的物,在电力中长期
2023年8月25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电力市场2023年半年报告,1-6月,30家售电企业亏损,亏损占比约20%!在即将到来的全面现货时代,企业经营风险急剧上升,而如今火热的工商业储能市场或将成为售电企业突破重围的新增长动力!(来源:开勒股份)储能将成为售电企业增长新动力客户资源交汇协同售电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售电企业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结果的公告,经过分阶段组织售电公司自查、集中核验与督促整改。核验情况报请政府相关部门调查确认后,现将各售电公司的核验结果及处置措施予以公告。详情如下:
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入市协议签章操作手册(2023年11月版)[$NewPage$][$NewPage$]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7日对受理的1家售电企业的注册信息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对该售电企业提出异议,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2年修订版)》(浙发
近日,辽宁电力零售市场深化建设启动会议顺利召开。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为进一步科学传导价格信号,引导终端用户合理用电,实现零售市场信息公开和有效竞争,东北能源监管局结合主题教育及调查研究情况,推动解决发展难题,不断深化辽宁省零售市场建设工作。电力零售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售电企业退出贵州电力市场的公示,11家售电公司已工商注销,强制退出贵州电力市场。详情如下: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正在加速,新能源市场化占比也在稳步提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重要作用在逐步凸显。2022年全国市场交易电量共5.2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60.8%。其中,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电量首次超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近50%。随着电力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一方面通过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包括《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及《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4月份甘肃省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用电市场主体退市的公示,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4月份甘肃省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用电市场主体退市的公示根据《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甘肃恒茂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户号:6261021887348)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5月30日。文件提到,市场主体结算月清月结。超发电量的合同价格为同类型电源当月中长期交易加权均价(不含电供暖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绿电交易电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规则适用于华中区域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西藏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充分利用各省(区、市)电力供需的时空差异,促进省间各类电力资源余缺互济
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进一步规范了电力辅助服务价格机制,激励电力调节价值更好发挥作用,是继出台煤电容量电价政策激发电力容量价值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又一重要
4月29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通报电力市场建设运营情况,审议市场交易规则,交流讨论市场建设关键问题。会议肯定了管委会和各成员单位在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
为深入贯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加快推动长江中游电力市场建设,4月22日至25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在湖北宜昌组织研究完善长江中游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国家能源局河南、湖南监管办,国网华中分部、西南分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满足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需求,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章》),作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补充,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交易方式方面,《专章》明确
4月18日,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自5月1日起执行。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于2021年12月1日进入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经过两年多的不间断试运行,市场发现价格作用明显,源荷两侧共同参与电网调节,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基本形成。随着山东电力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作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的补充,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绿色电力交易价格包括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与印发,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在法规体系和监管结构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此次修订不仅反映了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还体现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步伐。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新能源快速发展,传统电力市场已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市场需求和变化,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出的重大举措,湖南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增量配网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湖南部分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在实践中摸索经营,开展配售电一体化服务,推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在探索能源消纳、能源利用、能源服务等新模式中发挥了积极作
编者按:能源是工业的粮食、国民经济的命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道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紧迫任务。2024年,恰逢“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十周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召开新疆区域2024年第一次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系统总结2023年新疆电力市场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安排部署2024年电力市场重点工作,为新疆电力行业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
在中国,虚拟电厂作为电力体制改革下的新产物,一方面根植于传统的电力体制与电力系统,顺应原有的运行惯性才能发展;另一方面,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全新部分,自然被各类新老玩家(学术名称: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所追逐、所争夺,去满足各利益主体的诉求。它并不是看上去的“聚合负荷侧资源,参
【我们将按照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相关精神,持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围绕“完善市场机制、统一规则体系、扩大市场范围”的远景目标,从完善市场规则、健全调控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严格市场监管、培育新型主体等方面着手,推动电力市场向更加成熟、更加稳定、更加开放方向发展。】——山西省能源局总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在“价”于2021年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后,“量”上也很有可能迎来巨大改变,这是整个电力市场改革潮流对于行业的影响。那么,作为更上游的新能源经济性评估工作,有必要未雨绸缪,以动态评估(现货市场仿真)取代过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对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以用户市场化购电为核心的总体思路,用户对市场化购电的满意度、方便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衡量这一轮改革成绩的重要标尺。但是9年来,用户对市场化购
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售电侧改革自“电改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售电业务渐次放开,零售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售电主体不断进入,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场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然而,与批发市场建设的改革进程相比,零售市场的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仍面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