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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专业电价政策解读 深入了解阶梯电价的作用

2016-10-25 09:33来源:光伏盒子关键词:电价阶梯电价售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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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是全额上网后供用电关系变化判断电站属性的需要。如能源管理全额上网后没有即发即用的电量与光伏电站已无区别,没有适用光伏电站的障碍;但全额上网对自投自用就无法改变自用电量与自用有余上网电量的特征,因而仍只适用分布式发电的价格组合。如山东省物价局鲁价格一发〔2016〕7号《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15〕3044号文件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电价政策的通知》,把全额上网模式就明确列入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价格范围。

㈤、全面理解“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内含是关键。

首先,光伏发电降价只适用光伏电站。发改价格〔2013〕1638号明确规定“逐步调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及“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或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可见国家对两种光伏发电采取调减和竞标的标的都是完全不同的,本次调减的是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不是补贴标准。对此[2015]3044号不仅在“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光伏电站,下同)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的规定中、用括号清楚标明本次降价范围是光伏发电类中的光伏电站;而且在附件2中又特别注明“2016年1月1日以后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6年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不难发现其中“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和“光伏发电(光伏电站,下同)”的含义,实质性注明了此电价表的适用范围,或是说明不适用分布式发电项目(没纳入年度规模管理)。

其次,价格主管部门并没有改变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产业政策。发改价格[2015]3044号中的“‘全额上网’项目的全部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收购”,是国能新能[2014]406号毫无改变的调价前政策,长期未能执行是价格执行只有价格部门的文件有效可以理解。但政策是从2014年开始执行,光伏电站调价是在2016年,假如要执行调减价格,按常规都会明确不同时间执行不同的价格;还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在本次调减的光伏电站价格与之前不同之时,即在已有两个不同电价表的情况下,仍然只按照原来的规定做出了一模一样的决定!既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根本不是“当地当时”,但“当地”与“当地当时”事关对两表选用的原则,不写当时二字,绝不会是一时的疏忽!因此可以传统的认为“当地”指的是当时的标准,“当地当时”指的是价格变动后的标准。

另外,分布式发电可选择全额上网,实质是政策让投资人对收购电价有更多的选择,并不是让市场可以选择固定或差额补贴,因2014年该政策的出台,有当年分布式发电指标难以完成的背景。自投自用模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并网的情况下,系统的发电量=自用电量+自用有余上网电量永远无法改变。在收购价确定、补贴不变的前提下,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与全额上网两种价格的区别在于:以自用和自用有余上网电价是有高有低作为比较,全额上网只是有降有升而已。即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是即发即用电量的价格高、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价格低;全额上网实质是降低了即发即用的价格,但提高了自用有余上网电量的价格。

最后,当前一方面分别设有附件《全国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表》和附件2《全国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表》两个标题不同的电价表,另一方面发改价格〔2015〕3044号又明确规定是按照“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并对光伏发电加括号与光伏电站作了明确区别,还另加表注等,到底本来就是为了防止执行时的混淆而作的精心设计?!还是一时的疏忽?再加上0.58元/度光伏电价低于水电0.595元/度的收购价,以及补贴资金的缺口不允许国家增加补贴支出!由此到底应执行哪张表的上网标杆电价可想而知。

㈥、最根本的原因是光伏发电自投自用还处于初期发展的弱势地位。

纵观光伏发电的业主,至今绝大部分不是光伏产品的制造商就是资本投资商,产品的销售主要靠制造商的自我消费。生产与消费不分就没有消费促进生产的动力,是光伏行业发展的短板,急需进行供给侧的改革,由此造成了分布式光伏产品的真正消费群体——自投自用的业主至今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他们碰到实际问题的话语权和反映机会也极少。

2全额上网后是否就是光伏电站?对相应市场主体效益的影响

1、对电网企业的影响。把分布式发电全额上网项目都变成光伏电站后,再按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收购,就等于不仅是国家补贴(浙江)从每度0.42元增加到了0.5847元,而且把原只适用收购自用有余上网电量的最低电价0.4153元扩展到了全电量的范围。最低价实际就是火电的收购价格,无论是收购电价还是国家补贴下降,对其都毫无影响。因此,电网企业坚持对全额上网就是光伏电站的立场,所持的市场心态是可以理解的。

2、对能源管理投资商的影响。投资商一开始“对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绝不会选择全额上网,只有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时才可以申请变更;一旦申请变更时,一定又是处于求人的状态,只要变更顺利,一般不敢奢求。

3、对居民光伏业主的影响。居民光伏一般都是自投自用,不管何种上网模式,总是系统的发电量=自用电量+自用有余上网电量的组合,对自用电量也总是最终消费者,因此适用享受分布式发电固定补贴。按当地(浙江)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是1元,减去固定补贴0.42元,每度电的收购价就是0.58元,而即发即用每度电能节约的钱也不过是0.568元。一旦“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的政策真正落地,供居民选择上网模式的电价就会更加透明。居民用电价格偏低,全额上网的价格优势明显,政策引导的效果一定会更好,对推动浙江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有重大意义。

3.居民光伏全额上网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价格的必要性

1、发展居民光伏有特殊意义。光伏产业发展最终目的是将太阳能转变为电能应用于社会生产和生活。居民光伏的应用,对科学普及光伏发电知识、促进安全技术的提高、建筑光伏一体化的发展、使用电能替代烧煤燃气等传统能源消费方式具有特别重要的推动作用,对调整能源结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有效利用太阳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途径。因此,财税与电价政策着眼点应集中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上,以利于居民光伏的发展,真正让太阳发电造福于民。

2、居民光伏全额上网享受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是个双赢的结果。光伏只能在白天发电,所发的电量几乎全是峰电,而居民白天都要上班,家里用电很少,据我县700多户居民光伏实践,即发即用的平均电量还从来没有过超20%,因此可以说有80%以上的电量是先就近消纳,再通过电网调节自用。按≥0.9326元/度的电价调节销售给就近的工商业户先用的话,由此平均电价就是0.58元×20%+0.9326元×80%=0.8561元。因此电网企业的销售价0.8561元要远大于实际收购价0.58元;而对居民光伏的业主来说即发即用也只有0.568元/度,全额上网收购价0.58元/度,全部都可比即发即用多0.012元。

3、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居民光伏发电比收购小水电效益更好。根据浙价资[2014]150号《浙江关于完善小水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06年及以后投产的水电站峰电的收购价是0.595元/度,不难发现不仅每度光伏电的收购价直接比水电价还低1.5分,而且根据发改价格〔2013〕1638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的规定,自用电量还可间接免交其中6.716分随电量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另外还可以减少1-10KV线路每公里0.3%的线损,所以电网收购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收益大大超过收购小水电。

4、有利于降低电网对居民生活用电的供电成本。居民光伏的并网点位于最低电压侧的终端,无需先升压、后降压即可就近消纳,能直接节省输配电的成本。按深圳市2016年10千伏的输配电价为0.1802元来参照,就意味着节约了0.1802元/度的输配电成本。

5、居民光伏分布式电价符合负荷调节电价的市场原则。白天是负荷高峰期,目前大部分实行用电侧峰谷电价。光伏在白天发电,能够缓解白天的负荷压力,应当给予鼓励。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不是峰谷电价,无法体现负荷调节电价的定价策略;而分布式“全额上网”项目发电的收购价=电网转付0.42元(含税)+0.58元(含税)=1元(含税)=由电网企业按照浙江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的收购价,其中0.58元既高于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4153元,又低于现行小水电0.595元的峰电价格;既体现了负荷调节电价的市场原则,又体现了分布式光伏发、用电在用电侧,符合我国适用峰谷电价的原则,同时进一步区别了光伏电站处于供电侧的不同定价规则。

6、有利于转变居民生活用电靠工商业电价平衡的状况。随着科技和经济发展产能过剩,生活用电高于生产用电是先进国家和经济发展的趋势,较高的居民光伏收购价有利于生活用电由现行的稳定向将来的逐步提高过渡,有利因生产用电下降,导致供电与生产和生活电价新矛盾发生的预期得以化解。

7、加快优质屋顶的开发利国利民。全额上网的电价高于即发即用,再加上分布式发电系统自用的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居民光伏的优质屋顶就非工业园区周围的出租屋莫属了。出租屋用电量大、阶梯电价高,但承租人白天上班用电少,与附近的工厂用电正好互补,白天工厂用电多,出租屋用电少,相反晚上工厂用电少,出租屋用电多,有利于线路的有效利用最大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后,市场主体追求利益的结果,必然会有更多出租屋的产权人比一般屋顶产权人更热衷于投资光伏发电,有利解决长期困扰分布式发展的找屋顶难、融资难、并网难、收电费难的问题。

但太阳能发电依光照的随变性和对电网稳定的冲击性,决定了可以上网光伏电量的有限性,由此较好的光伏投资收益,有利尽快形成有效的对分布式发电指标的竞争,而竞争的结果有利推动平价上网的尽快实现。

8、有利于精准扶贫和巩固扶贫效果。把光伏扶贫列入精准扶贫之一,是光伏发电收益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和产品零库存的优势,但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已连续多年下降(浙江收购价2016年0.4153元,2015年0.4453元,2014年0.4690元,2012年0.4900元),势必影响光伏扶贫户新增收入的稳定,因此实行分布式发电全额上网的电价,有利于巩固扶贫成果。

合理的光伏扶贫电价有利于贫困户资源的开发利用。再穷贫困户即使没有可用于光伏发电的屋顶,但总有可调整用于农光互补发电的地,一旦地的多种使用、等于盘活了这部分土地的价值;国家长期来用最低的电价供应贫困户和农业生产,而这些用电处于电网的末端,输配电成本最高,现在掉过头来就近输配电,把节约的输配电成本用于提高电价肯定是双赢的结果。

习近平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健康的基础。光伏发电是减排降耗、改善环境污染、建设绿水青山的有效途径,而且光伏发电的主要屋顶资源和土地资源在农村;电发明是现代文明的基础,农村用电的生产与消费革命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然对农业产品的变化和农村生活的变革发生深刻的影响。

4.研究总结

只要是家庭屋顶光伏发电,就一定是分布式发电系统,就一定是自用电量与自用有余上网电量组合的商业模式。因此首先是适用发改价格〔2013〕1638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国家补贴0.42元(含税)的规定,对选择或变更为“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则应按发改价格[2015]3044号关于“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的规定执行。

最近财建[2016]669号已明确:“为简化管理流程,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不再按目录管理,项目完成并网发电即可按电量享受补贴。”想必“暂按我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预结,待财政部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后清算”的长期等盼即将过去。但到底是电网企业的收购价=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0.42元?还是差额补贴=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家庭屋顶光伏期待政策制定部门最终的权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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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家】史上最专业民用分布式电价政策解读:自发自用≠即发即用、自用有余上网电量≠上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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