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售电公司可以自主选择交易机构跨省跨区购电。
(二)同一配电区域内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同一售电公司可在省内多个配电区域内售电。
(三)可向用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合理用能咨询和用电设备运行维护等增值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四)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漏用户信息。
(五)服从电力调度管理和有序用电管理,执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
(六)参照国家颁布的售电合同范本与用户签订合同,提供优质专业的售电服务,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并获取合理收益。合同范本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七)受委托代理用户与电网企业的涉网事宜。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省级政府指定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公司资产、经营状况等情况和信用承诺,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公告,并定期公布公司年报。
(九)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干涉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公司的权利。
第十六条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拥有并承担售电公司全部的权利与义务。
(二)拥有和承担配电区域内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保底供电服务和普遍服务。
(三)承担配电区域内电费收取和结算业务。按照政府核定的配电价收取配电费;按合同向各方支付相关费用,并向其供电的用户开具发票;代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电网企业汇总后上缴财政;代收政策性交叉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电网企业。
(四)承担配电网安全责任,确保承诺的供电质量。
(五)按照规划、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投资建设配电网,负责配电网运营、维护、检修和事故处理,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不得干预用户自主选择售电公司。
(六)同一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不得跨配电区域从事配电业务。
(七)承担代付其配电网内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补贴的责任。
第五章 退出方式
第十七条 售电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强制退出市场并注销注册: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以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违法违规进入市场,且拒不整改的;
(二)严重违反市场交易规则,且拒不整改的;
(三)依法被撤销、解散,依法宣告破产、歇业的;
(四)企业违反信用承诺且拒不整改或信用评价降低为不适合继续参与市场交易的;
(五)被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其他领域失信行为做出处理,并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出,其所有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购售电合同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征求合同购售电各方意愿,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售电公司或交由电网企业保底供电,并处理好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九条 省级政府或省级政府授权的部门在确认售电公司符合强制退出条件后,应通过省级政府指定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对该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出。
第二十条 售电公司可以自愿申请退出售电市场,并提前30个工作日向相应的电力交易机构提交退出申请。申请退出之前应将所有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履行完毕或转让,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申请自愿退出时,应妥善处置配电资产。若无其他公司承担该地区配电业务,由电网企业接收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第二十二条 电力交易机构收到售电公司自愿退出市场的申请后,应通过省级政府指定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办理退出市场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电力交易机构应及时将强制退出和自愿退出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从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中删除,同时注销市场交易注册,向能源监管机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售电公司信用体系建设
第二十四条 建立完善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制度。依托政府有关部门网站、电力交易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和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发建设售电公司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企业法人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类企业的信用状况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第二十五条 第三方征信机构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交易机构报告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和有关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对售电公司进行监管,对违反交易规则和失信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记入信用记录,情节特别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经过公示等有关程序后纳入涉电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强制退出的售电公司直接纳入黑名单。
第二十七条 建立电力行业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纳入涉电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售电公司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其他相关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电力交易机构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注册申请,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担任售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有关信息向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作为融资授信活动中的重要参考因素。
(三)限制当事人取得政府资金支持。
(四)对当事人申请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行为进行限制。
(五)工商行政管理、总工会、行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在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授予荣誉、评比先进等方面,依法依规对其进行限制。
(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省级政府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电网企业特指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各地方电网企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
(参考范本)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则》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制度规则遵循,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探索实践。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编者按中国长期执行统一的居民用电低价政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用电量及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导致交叉补贴规模、补贴程度越来越大。交叉补贴严重扭曲了电价结构和电价水平,使得“合理补偿成本”的电力商品定价机制难以实现。能否“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成为制约新一轮电力
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以下简称《基本规则》)正式出台。由此,我国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1”终于落地。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大幅提升。2021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
监管修订就像巨舰换装“新雷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新版《办法》”)。旧版《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简称“旧版《办法》”)自2005年颁布以来,已实施近20年,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过程中,新版《办法》首次修订,成为市场改革的关键里程碑。这一修订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与印发,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在法规体系和监管结构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此次修订不仅反映了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还体现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步伐。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新能源快速发展,传统电力市场已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市场需求和变化,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出的重大举措,湖南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增量配网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湖南部分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在实践中摸索经营,开展配售电一体化服务,推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在探索能源消纳、能源利用、能源服务等新模式中发挥了积极作
编者按:能源是工业的粮食、国民经济的命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道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紧迫任务。2024年,恰逢“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十周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召开新疆区域2024年第一次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系统总结2023年新疆电力市场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安排部署2024年电力市场重点工作,为新疆电力行业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
在中国,虚拟电厂作为电力体制改革下的新产物,一方面根植于传统的电力体制与电力系统,顺应原有的运行惯性才能发展;另一方面,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全新部分,自然被各类新老玩家(学术名称: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所追逐、所争夺,去满足各利益主体的诉求。它并不是看上去的“聚合负荷侧资源,参
【我们将按照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相关精神,持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围绕“完善市场机制、统一规则体系、扩大市场范围”的远景目标,从完善市场规则、健全调控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严格市场监管、培育新型主体等方面着手,推动电力市场向更加成熟、更加稳定、更加开放方向发展。】——山西省能源局总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PART.01本周市场综述市场供需趋势市场供需趋势,本周网供电量环比上周上升7.0%;水电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上升17.6%;火电上网电量环比下降18.6%;新能源上网电量环比上周变化幅度不大;外购电量环比上周上升37.06%;留川电量环比上周上升7.6%,外送电量环比上周下降33.2%。综合来看,本周各项指标的趋势表
日前,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2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准入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核,现予以公示,详情如下:
5月13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第六批售电公司注册公示,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四川绿电能源有限公司1家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企业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售电公司注册公示(2024年第六批)各市场主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
5月13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第2024-11批售电公司注册信息的公示》。详情如下:
5月9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第2024-10批售电公司注册信息的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4月售电公司注册公示的通知,2024年4月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通过了3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以及云能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对2024年2月注册公示期间收到异议完成整改后的再次注册申请,相关市场准入材料已进行完整性校核。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河南潞泓售电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申请,并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予以公示。详情如下: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受理入市的售电公司公示相关信息的公告,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三峡新能源尚义风电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受理其他省份交易中心推送至冀北业务范围新增的河北洪庆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注册申请。详情如下: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河南潞泓售电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申请,并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予以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售电公司注册公告(2024年第五批),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广西瑞亿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满无异议,有关公司注册手续予以生效。详情如下: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售电公司注册公告(2024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注册公示(2024年第四批),详情如下:售电公司注册公告(2024年第四批)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文件精神,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重庆同创新业电力有限公司、重庆万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共2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材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拟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储能企业第四批名单的公示,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电力市场秩序,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及日常监管情况,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启动部署2024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工作。西北能源监管局聚焦此次监管目标,结合近年来电力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监管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则》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制度规则遵循,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探索实践。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5月11日,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福建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出鼓励推广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空调负荷等主体参与需求响应,积极拓宽需求响应主体范围。支持各类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整合优化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需求侧资源,以负荷聚合商或虚
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力工业高速发展、电力改革深入推进,电力市场成员不断增加、市场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市场运行更加复杂。《电力市场监管办法》旨在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这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在法规体系和监管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市场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加强和规范市场成员信息披露工作,5月11日,河南能源监管办会同河南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召开全省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政策文件宣贯会议,市场管理委员会各类别工作组成员单位,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代
虚拟电厂业务交流时,经常有朋友问:虚拟电厂的投资回报率是多少?这个问题的背后,其实隐含着能源行业底层价值观的差异,而正是这种冲突,导致了能源互联网和虚拟电厂业务的困境。我认为能源行业的人,一般有三种底层价值观。(来源:“鱼眼看电改”作者:俞庆)资产型思维这是能源行业长期以来形成的
4月23日,能源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4月26日,中国人大网公布能源法草案,自4月26日~5月25日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分析指出,根据程序能源法有望年内正式出台。法律规范体系化已成近年来法规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5月11日,湖北省黄石市大冶特钢等8家企业磁湖电厂市场化交易发布会上签订负荷聚合协议,正式开启虚拟电厂市场化交易运营。据悉,磁湖电厂是湖北省首家实体化运营、率先踏入省内电力市场的虚拟电厂,它自身没有发电功能,而是将电网中大量散落的、可调节的电力资源整合起来,在电源侧和负荷侧高效交互,
编者按中国长期执行统一的居民用电低价政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用电量及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导致交叉补贴规模、补贴程度越来越大。交叉补贴严重扭曲了电价结构和电价水平,使得“合理补偿成本”的电力商品定价机制难以实现。能否“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成为制约新一轮电力
编者按2024年5月9-10日,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市场专业委员会、中国能源研究会电力市场与碳市场专业委员会、全国电力交易机构联盟联合举办的电力市场联合学术年会在广州举行。会上,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范孟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作了题为“关于新能源参与市场的有关思考”的特邀报告。《中国电力》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