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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网2016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双边直接交易(试点)交易公告

2016-08-30 09:38来源:XJ电力交易关键词:电力交易新疆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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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16年9-12月期间电网受阻信息公示,详见附件3。

四、2016年双边交易其他情况。

1.时间安排:

现场申报初步定于2016年8月30日(星期二)下午16:00-19:00期间,在新疆电力公司一楼交易大厅进行培训交易,电力用户、八家火力发电企业(即:五大发电集团和天山电力、神华集团、国投集团各自选定一家发电企业参与)需到交易大厅现场进行培训交易,最终达成协议并报备交易中心(纸质协议并在平台内确定),搭配的新能源企业由对应的火力发电企业人员代表进行确认。

交易运营平台报备双边协议时间定于2016年8月30日15:00-18:30时,19:30时(北京时间)后交易运营系统关闭双边协议报备。

2.本次交易符合准入条件的各发电企业(含新能源)、电力用户自愿参与,其要点如下:

(1)电力用户、发电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企业行政公章)到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协商确定电量、电价,经安全校核通过后签订双边协议加盖公章,在当日18:30前提交一份交易中心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报备(或加盖公章后可传真到交易中心,传真0991-2926384)。并于2016年8月30日18:30时前完成交易运营系统内双边协议报备。

(2)请具备交易资格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提前检查交易运营平台账号和密码,确保交易正常进行。如有问题,请拨打交易平台项目组电话或在新疆交易QQ群内咨询。

(3)在交易运营系统开放时段内,各交易主体可在交易运营系统内进行双边协议报备,填入系统内数据严格按照纸质版双边协议内数据填写。

(4)交易运营系统网址:https://pmos.xj.sgcc.com.cn,新疆电力交易微信公众号:xjdljyzx,项目组电话:0991-2926340、2926341新疆交易QQ群号:466793479,44246296。

3.双边交易预出清结果经国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安全校核后进行正式出清,并将双边交易结果书面报备经信委、能监办确认后,作为双边直接交易结算依据。

4.交易过程在自治区经信委和新疆能监办相关人员监督下进行。

5.交易未尽事宜可与交易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俊、曹瑞林、李晓君

联系电话: 0991-2926345 ; 0991-2926344;0991-2926386 ;传真:0991-2926384。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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