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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一文透析售电公司运营模式+广东电力竞价交易规则

2016-07-04 11:10来源:长江环保作者:童飞 张韦华关键词:售电电力市场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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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竞价数据:返还系数调整,电厂反应激烈,需方出现分歧

6月15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2016年6月份集中竞争交易,竞价规模为187000万千瓦时。

供应方:共有37家参与报价,总申报电量为233606万千瓦时,其中30家最终成交,成交的发电企业平均申报价差为-162.14厘/千瓦时,其中最高成交申报价为-60.6厘/千瓦时,最低成交申报价为-500厘/千瓦时。

需求方:共有100家参与报价,总申报电量为230255万千瓦时,其中97家最终成交,成交的需求方平均申报价差-25.66厘/千瓦时,其中最高成交申报价为-0.1厘/千瓦时,最低成交申报价为-45厘/千瓦时。

全网总成交电量为187000万千瓦时,最终结算的平均价差为-93.89993厘/千瓦时,交易过程由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现场监管,省经信委现场见证。

6月,虽然广东上调市场竞价容量到18.7亿千瓦时,供需双方申报电量仍然超出规模限制,竞价仍以单边竞争为主。6月交易规则出现变化,返还系数调整为50%,电厂方返还电费额度变小。对于此番变化,发电侧反应较为激烈:由于价差返还幅度变小,若持续采用3-5月一味追求低报价争取电量和价差返还的策略,发电企业有可能无法覆盖其发电边际成本。6月份供应方平均申报价格上升至-162.14厘/千瓦时(3-5月分别为-429.02、-436.94和-494.12厘/千瓦时),供应方报价降价幅度缩小,同时也带动了平均成交价差上升至-93.90厘/千瓦时(3-5月分别为-125.55、-147.93、-133.28厘/千瓦时)。需求方平均报价申报价格下降至-25.66厘/千瓦时,报价策略分歧扩大:部分购电主体回归保守报价以争取更多成交发电量,最高成交申报价回归3月的-0.1厘/千瓦时;部分企业则开始尝试更加激进的报价方式,承担电量成交风险以获取更高的价差返还,最低成交申报价下降到-45厘/千瓦时。本次返还系数的调整,使得发电方近乎“无脑”的地板价报价策略失效,发电企业的报价政策更加谨慎。

延伸阅读:

【售电关注】广东电力市场月度竞价阶段性小结

【竞价购电】纵览广东、云南、重庆等地不同的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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