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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做好2016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5-31 11:25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电力需求侧管理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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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初审。当地经信、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4月8日前联合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提出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申报报告,同时填写附件3。申请文件及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一式8份,分别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7份、省财政厅1份。

(三)专家评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集中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审核是否具备申报资格,项目实施效果、运行数据是否合理,是否具有示范效益。

(四)监测评价。通过评审的项目,于30个工作日内接入山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http://www.sddsm.gov.cn/),7月22日前,项目单位委托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电能管理评价机构,根据在线监测的负荷转移数据出具验收评价报告,同时填写附件4,一并报当地经信、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五)项目复核。当地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于7月29日前联合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提交验收合格报告(含电子版),一式3份,分别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份、省财政厅1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复核,必要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六)资金奖补。通过复核的项目,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公示。省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公示无异的项目给予资金奖补。获得补贴的项目须标注“财政补贴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标识。

三、有关要求

按照单位自愿、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公平透明的原则给予专项资金奖励。各级经信、财政部门要精心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好项目审查关,就提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做好补贴项目后期跟踪问效,全程监管资金使用,如有弄虚作假,纳入信用负面清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不定期组织核查,发现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或实施效果与提报的指标差距较大的,追回财政资金。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

电力处 孙 伟

电话:0531-86062777 86920216(传真)

电子邮箱:sdjxwdlc@163.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

经建处 宋雅男

电话:0531-82669767

电子邮箱:sd82669758 @163.com

山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联系人:

山东节能公司 张惠智

电话:0531-67622945 18888339925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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