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电力交易政策正文

发改委同意云南、贵州开展电改综合试点 推进售电侧等改革

2016-05-11 10:06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侧电力交易机构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7.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适应电网调峰、调频、调压和用户可中断负荷等辅助服务新要求,完善并网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考核新机制和补偿机制。根据电网可靠性和服务质量,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建立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用户可以结合自身负荷特性,自愿选择与发电企业或电网企业签订保供电协议、可中断负荷协议等合同,约定各自的辅助服务权利与义务,承担必要的辅助服务费用,或按照贡献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牵头单位: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电网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8.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按照国家能源战略和经济、节能、环保、安全的原则,采取中长期交易为主、临时交易为补充的交易模式,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在政府指导下建立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促使电力富余地区更好地向缺电地区输送电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调剂余缺的作用。积极开展跨省跨区辅助服务交易。待时机成熟时,探索开展电力期货和电力场外衍生品交易,为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提供远期价格基准和风险管理手段。(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贵州电网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三)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

9.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技术特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按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继续完善主辅分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能源局、贵州电网公司)

10.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确保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规范电网企业投资和资产管理行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省能源局、贵州电网公司)

11.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行。电力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相关政府部门依据职责对电力交易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12.完善电力交易机构的市场功能。电力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服务,汇总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的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四)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13.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根据市场发育程度,直接交易的电量和容量不再纳入发用电计划。鼓励新增工业用户和新核准的发电机组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电量尽快实现以市场交易为主。(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14.完善政府公益性调节性服务功能。政府保留必要的公益性调节性发用电计划,以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确保维护电网调峰调频和安全运行,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依照规划保障性收购。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培育电能服务、实施需求响应等,促进供需平衡和节能减排。加强老少边穷地区电力供应保障,确保无电人口用电全覆盖。(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

15.进一步提升以需求侧管理为主的供需平衡保障水平。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向,从需求侧和供应侧两方面入手,搞好电力电量整体平衡。提高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水平。常态化、精细化开展有序用电工作,有效保障供需紧张下居民等重点用电需求不受影响。加强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响应水平,确保紧急状态下社会秩序稳定。(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五)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

16.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按照有利于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运营效率的要求,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售电侧查看更多>电力交易机构查看更多>电力体制改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