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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征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的通知

2016-04-12 15:44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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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流程

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2),填写《陕西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连同项目申请书和实施方案(各一式三份)于2016年5月31日前一并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三、支持政策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遴选节能改造潜力大、方案可行性强、节能效果明显的项目列为2016-2017年度合同能源管理改造示范项目;项目改造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对项目投资、改造内容、改造面积及节能量等进行综合评定,并参照《陕西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陕财办建[2011]73号),对节能服务公司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四、组织实施要求

(一)项目业主单位应与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研究确定改造技术措施、内容与实施期限,科学、合理确定项目能耗基准(具体方法参见附件4);

(二)示范项目应同步设计、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装置,将能耗实时采集数据上传至全省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三)申报单位应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签定后十日内,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备(提供合同原件一份),作为项目验收、节能量核定的基本资料和依据;

(四)申报单位申请示范项目财政奖励资金,须完成全部改造内容并正常运行一个周期以上,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交核验申请及竣工验收资料和运行状况记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到核验申请后,将委托节能量审核机构对改造建筑面积、实际节能量等进行测评、核定,核验合格后下达财政资金奖励;

(五)有意愿参与但尚未对接具体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可自愿填报《节能服务公司基本情况申报表》(附件5),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申报;

(六)业主单位、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如需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可与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

(七)本通知相关附件请在陕西建设网省厅文件栏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shaanxijs.gov.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史振新 029-87291273

电子邮箱:kjc@shaanxijs.gov.cn

传真:029-87294020

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大楼9楼019室

邮编:710004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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