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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子公司与神华福能 签购售电合同金额3千万元

2016-03-22 15:50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电力直接交易售电合同福能股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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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协议主体:

甲方:福建南纺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计划直接交易电量

2016年度甲方计划从乙方直接购买的总电量(以下简称“计划年电量”)为6,300万千瓦时(计量侧为甲方侧)。

(三)交易方式

本次直接交易采用价差联动方式确定用户侧直接交易购电的电度电价,即上网侧以参与交易机组“三公”电量上网电价为基准,上网电价上下浮动多少,则用户侧以其目录电价为基准,直接交易用电价格亦相应上下浮动多少。

(四)直接交易价差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价差为0.04元/千瓦时。

(五)电费结算和支付

直接交易电量、电费结算原则为“月度结算,年度清算”,甲乙双方委托承担输配电服务的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进行结算。

四、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总体方案的通知》(闽监能市场[2016]13号)文规定的交易规则和交易机制,南纺公司与关联方神华福能在充分考虑各类电价调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调整、国内国际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市场环境,协商确定交易电量和交易价格,并通过国网福建省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申报交易。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按前述方法确定的电度电价,初步估算南纺公司与神华福能发生的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金额为3,667.86万元,预计可节约电费成本支出约252万元。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批准程序

201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元怀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6年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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