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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滩增量配售电业务 需知售电公司开展业务有哪些硬性标准

2015-12-17 08:30来源:深度能源观察关键词:配售电业务售电公司供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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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

5、具有与申请从事供电业务相适应的供电网络和营业网点;

6、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

7、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3、企业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

4、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2年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

5、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供电营业区域的证明材料及其地理平面图;

7、供电网络分布概况;

8、设立的供电营业分支机构及其相应的供电营业区域概况;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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