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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电力等能源价格是如何被“虐”的?

2015-11-30 17:20来源:能源观察微信关键词:价格改革销售电价能源价格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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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目前国内能源产品价格的管理方式是:

1.电力价格:电价管理权主要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省及省以上统调电厂上网电价、省级及以上价区的销售电价、跨省区送电价格等;省价格部门负责对以上价格提出建议,并负责制定非统调电厂上网电价、非省级独立价区销售电价。大用户直购电交易价格仍需要政府部门批准。

2.天然气价格:天然气价格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发改委对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国家发改委制定陆上管道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省价格部门制定省内城市和电厂门站价格以及省级高压管道运输价格,市县价格部门制定终端销售价格。井口价、管输价、销售价均由政府制定,政策左右企业的经营业态。

3.成品油价格:由中央和省两级管理,国家发改委制定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省级价格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制定当地吨升折算系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公布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价格管理相对较好,修订后的价格管理办法,加速了调整频率。

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应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这恐怕是价格改革终极目标了。

按照改革计划:

1.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2.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电网、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

3.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逐步覆盖到各省级电网,科学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改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逐步形成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4.在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之前,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标杆电价体系,使电力价格更好反映市场需求和成本变化。

每一项改革都是一场攻坚战,改革方案起草了一茬又一茬,分管领导同志一届又一届,唯独政府有形干预的手未曾离开。这只手,既想放开,又想紧紧拿住。在当前能源供大于求的背景下,国内能源产品价格改革迎来好的时机,理顺价格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也是理顺整个能源体制的抓手。

原标题:国内能源价格是如何被“虐”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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