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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电力北极星售电网山西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峰谷价差调整为3.6:1 - 电价

日前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将省峰谷价差调整为3.6;1。即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新增损益、代理购电新增线损损益、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代理购电偏差电费不参与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