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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2年电力市场交易补充规定:单个非高耗能用户年度交易电量清分均价不高于0.4364元/千瓦时

2022-01-12 10:34来源: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市场化交易辽宁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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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辽宁省工信厅,东北能监局发布关于辽宁省2022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方案补充规定的通知,通知称为确保清洁能源价格传导到终端用户,合理平抑用户用电成本波动, 2022年单个非高耗能用户,年度交易电量清分平均价格不高于 0.4364 元/千瓦时。售电公司和用户可在签署"量价清分单"时,另行约定代理服务费数额(单位: 元/千瓦时)作为结算依据,计入用户到户电价。

2022 年,高耗能用户交易单元(含售电公司高耗能交易单元)与非高耗能用户交易单元(含售电公司非高耗能交易单元)之间,暂不开展燃煤火电机组发电量合同转移交易。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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