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2年1月15日起,将工业用电(含大工业用电和100千伏安及以上普通工业用电)峰谷时段调整为:峰期8:00-11:00、17:00-22:00,平期11:00-17:00、22:00-24:00,谷期0:00-8:00,峰谷平各时段仍维持8个小时不变。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实施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每年7至8月,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10:00-11:00和14:00-15: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12月至次年1月,日最低气温达到或低于-3℃时,9:00-11:00和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根据日前江苏省公布的江苏省工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表,高峰时段电价=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1+上浮比例),大工业用电高峰时段上浮比例71.96%,可知:
大工业尖峰电价=峰段电价╳(1+20%)
=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1+71.96%)╳(1+20%)
=2.06╳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
即大工业尖峰时段用电价格为市场交易价格的2.06倍!
详情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发改价格发〔2021〕1327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电力公司:
为更好地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工业用电峰谷时段
为适应电力系统用电峰谷特性变化和新能源快速发展,自2022年1月15日起,将工业用电(含大工业用电和100千伏安及以上普通工业用电)峰谷时段调整为:峰期8:00-11:00、17:00-22:00,平期11:00-17:00、22:00-24:00,谷期0:00-8:00,峰谷平各时段仍维持8个小时不变。
二、完善大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
为确保能源稳定供应,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电力用户主动避峰,提升整体电力系统效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自2022年1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实施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每年7至8月,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10:00-11:00和14:00-15: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12月至次年1月,日最低气温达到或低于-3℃时,9:00-11:00和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夏季日最高气温、冬季日最低气温,均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后天气预报发布的南京次日最高温度、最低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
三、有关事项
积极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落实国家“电力现货市场未运行的地方,要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要求,对市场交易合同(包括直接购电合同、代理购电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电价市场化改革前我省分时电价政策要求的,结算时,用户用电价格按分时电价峰谷(含尖峰)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并以用户到户电价为基础进行上下浮动。
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分时电价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当地电网企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认真跟踪政策执行效果。
请省电力公司根据本通知规定,尽快组织各地认真落实相关政策,通过营业网点、官方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供电服务热线、“国网江苏电力”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将政策提前告知相关用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要逐一进行政策解读,同时,加快开展计量采集设备升级和电费结算系统调整工作,确保政策及时执行到位。
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照新的政策执行。各地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3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全国各地2024年4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3年7月-2024年4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如下图所示:以下为2024年4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北京、河北、冀北、浙江、上海、重庆、四川、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
近日,全国各地2024年4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3年7月-2024年4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如下图所示:以下为2024年4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北京、河北、冀北、浙江、上海、重庆、四川、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
什么是分时电价,为什么要执行分时电价,新分时电价政策有哪些变化,对网源荷储各行各业有什么影响?带着疑问,小编结合有关政策逐一解读,让我们一起了解和掌握分时电价小知识,用好电价政策,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相关阅读:湖北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发布!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一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8:1.49:1:0.48。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用电尖峰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1.8调整为2,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详情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逐步深入,新能源装机,特别是以风能和太阳能为主导的清洁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然而,新能源固有的波动性和不稳定性给电网消纳以及电力系统的成本控制带来了显著的压力。(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鉴于原有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导致电力系统承
受能源价格持续走低,新能源出力水平持续上升的影响,2024年山东电力现货价格持续走低,尤其是今年2月份,山东现货电价出现了比较特殊的情况,自开展电力现货以来首月,全月现货价格均低于月度中长期价格。尤其是随着新能源装机的增加,现货价格的波动更加剧烈,中长期-现货价差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售电
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双碳”目标的驱动下,我国正在大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占比随之逐年提高。面对新能源发电比例逐步上升的大背景,电力现货市场机制,成为保障电力系统稳定的核心要素。(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王瑀璠)2023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已在全国范围内常态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拉开了中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9年来,中国电力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系列改革政策的出台与迭代,不断推动着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走向成熟。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新生事物,首次出
22日下午,台当局经济事务主管部门召开电价费率审议会。会后宣布,自4月1日起,台湾的工业、家庭及小商家用电价格全面调涨,平均涨幅为11%。其中,民生用电以每月用电330度、700度和1000度为界分级调涨,涨幅在3%至10%,预估全台有超过1340万户家庭受影响。小商家用电以700度、1500度和3000度为界,涨
随着我国电力市场改革的深入推进,现货市场逐渐成为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现货市场电价形成原理及交易技巧对于企业降低用电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一、现货市场电价形成原理1.现货市场的定义与作用现货市场是指电力实时交易的市场,主要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电力价格的发现。现
2021年8月6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在北京和西安召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揭牌视频会议,标志着双方共同出资,由国网陕西电力公司和陕西地方电力公司融合设立的“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至此,陕西“一省两网”时代结束,但在每月公布的代购价格表中依然要区分榆林地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对尖、高、平、谷四个时段以及电价比例进行了较大调整。变化最为明显、产生影响最大的是,原来9:00-15:00的6h高峰时段的调整为平段和低谷时段,即午间光伏大发的12:00-14:00设置为谷段,其他日间4个小时设
为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提升电力系统经济性、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解决风光新能源消纳存在的困难,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政策有哪些变化,对网源荷储各行各业有什么影响?带着疑问,小编结合分时电价新政,概括为“四变四不变”
什么是分时电价,为什么要执行分时电价,新分时电价政策有哪些变化,对网源荷储各行各业有什么影响?带着疑问,小编结合有关政策逐一解读,让我们一起了解和掌握分时电价小知识,用好电价政策,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相关阅读:湖北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发布!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一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8:1.49:1:0.48。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用电尖峰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1.8调整为2,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详情
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政策的不断推进,光伏产业正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浙江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工商业光伏发展呈现出一片蓬勃态势。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从政策及峰谷价差影响、市场火爆程度、光储结合优势三个方面展开分析,带您深入了解浙江工商业光伏发展的新篇章。政策及峰谷价差带来的影响近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蒙西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及内蒙古电力公司《新一轮分时电价政策执行方案》要求,2月份分时电价改造工作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为确保设置工作按期完成,电能计量公司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开展分时电价改造监督核查工作。目前,各供电公司计量人员正在
截至2023年底,全国29个省份已经陆续发布完善的分时电价政策。从内容上看,主要是完善峰谷时段划分、拉大峰谷价差、建立尖峰电价机制、扩大执行范围、明确市场化用户执行方式等。各省分时电价机制内容大体相同,部分有差异,大部分省份的峰谷价格较平段上下浮动约50%,部分省份峰谷价差则更大,最大达4
光伏逆变器作为一种电力电子设备,其不仅可以在输出有功功率的同时输出无功功率,起到无功补偿的作用,也可以具备夜间SVG功能,在夜晚无光照的条件下,完全成为一台SVG设备,给夜间运行的用电设备提供无功功率。(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但容量的限制使得光伏逆变器白天输出无功时,势必会降
3月22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文件提出,对省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每年一季度和四季度的每日8:00-9:00和19:00-21:00执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用户对应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
2021年8月6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在北京和西安召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揭牌视频会议,标志着双方共同出资,由国网陕西电力公司和陕西地方电力公司融合设立的“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至此,陕西“一省两网”时代结束,但在每月公布的代购价格表中依然要区分榆林地区
近年来,在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新型储能技术作为构建现代化电力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和核心设备,已经展现出迅猛的增长势头。截至2023年底,我国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已达31.39GW/66.87GWh,平均储能时长为2.1小时。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新增装机规模高达22.60GW/48.70GWh,较202
一、全省发电情况截至1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8177.66万千瓦,含统调电厂13692.40万千瓦,非统调电厂4485.26万千瓦。1月份,全省发电量589.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87%,年累计发电量589.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87%。其中统调电厂累计534.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51%,非统调电厂累计55.43亿千瓦时,同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扩大绿电来源,明确带补贴项目可在交易电量部分不领取补贴的情况下参与绿电交易,完善绿电交易价格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详情如
近日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获悉,截至2月19日,江苏参加1月绿电交易的1532户客户全部收到升级后的绿色用电账单,获知了自身绿色电力环境价值成本。随着全国碳市场发展及欧盟“碳关税”试运行,企业参加绿电交易的需求日益增长。2023年,江苏绿电交易成交量同比增长109%。在此背景下,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公示2024年第三批(总第五十二批)售电公司注册重大信息变更的公告,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能监办发布了江苏省2024年1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详情如下: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2024年1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如下:一、1月份电力业务许
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新能〔2023〕64号)等文件要求,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工作
连续挂牌交易新增功能为响应市场主体需求,优化用户体验,我们连续挂牌交易模块新增了呼声最高的查询及撤销功能,请大家多多使用并反馈意见及建议。一、开放历史数据查询功能挂牌交易记录页面,交易状态一栏新添“历史数据”按钮(如图1),可查询在前一个交易日及之前的所有成交情况。新增功能二、开
1月26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召开2023年下半年厂网联席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全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和能源监管工作,通报监管工作情况及发现问题,分析当前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部署2024年
一、全省发电情况截至12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7965.79万千瓦,含统调电厂13728.37万千瓦,非统调电厂4237.42万千瓦。12月份,全省发电量58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1%,年累计发电量6272.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4%。其中统调电厂累计5620.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4%,非统调电厂累计651.90亿千瓦时,
燃煤标杆电价:江苏燃煤标杆电价为0.391元/度,则市场化交易电价上下限范围(±20%)为:0.3128~0.4692元/度。(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作者:黄师傅)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代购价格=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历史偏差电费折价输配电价:江苏对应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徐州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对有关钢铁企业停止执行相关项目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通知,详情如下: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有关钢铁企业停止执行相关项目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通知新沂市、铜山区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徐州供电公司:根据《关于对有关钢铁企业停止执行相关项目超低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