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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电价取消 四川电力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如何选择?

2021-11-30 08:33来源: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用户四川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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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1日,伴随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1439号文件)一锤定音:在中国电力市场存在了几十年的“目录电价”随之取消,且除居民、农业电价用电外的其余电力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在四川,"目录电价"取消后,电力用户要进入电力市场,按照政策规定有三种方式:

(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ID:power268com 作者:小硕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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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种方式的区别以及要求是什么呢?

作为首次进入市场的用户又该如何选择呢?下面小硕就来给大家仔细捋一捋,帮助用户选择最合适自己的参与方式。在介绍这三种方式之前,先给市场用户“敲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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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代理VS售电公司VS发电企业

一、电网代理服务

电网代理购电是用户委托电网公司向发电厂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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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委托电网企业向发电企业购电,电网公司代理购电的价格直接传导至用户;代理购电的价格形成基于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费(含偏差电费、辅助服务费用和其他),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电网代理不收代理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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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售电公司零售服务

用户和售电公司签订的是购售电合同,即用户是向售电公司购电,用户为采购者,售电公司为销售者,这个过程在电力市场交易称为零售交易。

用户的购电价格为水电价格和火电价格构成。其中水电价格为用户与售电公司签订的合同价格;火电按政策配置,价格由市场统一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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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厂批发交易

电厂批发交易是指电力用户直接在批发市场向发电厂购电,即用户是采购者,发电企业为销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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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交易规则,只有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度的用户,才能直接在批发市场进行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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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的购电价格为水电价格和火电价格构成。其中水电价格为用户与在批发市场与电厂签订的合同价格;火电按政策配置,价格由市场统一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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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对比分析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从已了解了三种方式的基本模式和电价的构成,至于如何和选择,则需要进一步的对比分析,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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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交易关系来看:电网代理为委托代理,发电侧价格直接传导至用户;售电公司属于零售购电,用户价格仅与签约价格有关,与售电公司在批发侧购电价格无关;电厂购电为批发市场直接采购,对用电企业有年用电量门槛限制。

从市场设计来看:电网代理购电属于电力市场建设过程的过渡阶段,且国家政策要求电网代理规模逐年减小;售电公司购电和电厂直接采购是用户参与市场的主要形式。从市场综合价格来看:电网代理模式综合价格水平最高,其次为售电公司零售代理服务模式,最低是电厂直接购电模式,这是市场综合平均水平,并不绝对。理由是:1、电网代理交易购电时为价格的接受者,与发电企业之间没有议价空间。虽然不同水期可能会出现比市场价格较低的情况,但全年来看,综合价格较高;2、售电公司经过四年参与市场化交易,聚集大量需求和电厂资源,议价能力较强,交易策略、组合及交易经验较为丰富。不过售电公司结合自身服务及采购成本,实际上零售代理价格水平有高有低;3、电厂购电模式,是直接从批发市场采购,理论上价格水平最低,不过对市场化交易规则理解和应用、发电侧资源和交易技术有很高要求,企业实际用电成本最终取决于参与市场交易的专业性。从风险角度来看:电网代理模式的风险主要是市场的价格传导,有用电成本进一步提高的可能;售电公司零售代理服务的风险主要在于,电力用户缺乏对自身用电结构的价值评估,一味追求低价签约而忽略签约结构;而直接购电则存在购电合同和实际用电的偏差考核及交易误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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