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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对企业用电成本有何影响?

2021-09-08 08:39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李文华关键词:电价分时电价新型电力系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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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南方电网公司印发《关于推动落实国家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南网将在保障电力供应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完善峰谷电价机制,推动建立尖峰电价机制,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有助于削减全社会整体

用电成本

《通知》明确,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重点落实拉大峰谷电价价差、科学划分峰谷时段、规范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合理考虑峰谷电量比重变化等因素做好方案测算,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政策。《通知》提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工商业用户(包括市场化用户)应全部纳入峰谷电价执行范围。

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对企业用电成本有何影响?南网能源研究院电力规划中心主任黄豫认为,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旨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缓解电力供需矛盾。“通过合理拉大峰谷电价差,在高峰时段用电多的用户用电成本将有所上升,而通过调整生产流程错峰用电、在低谷时段多用电的用户用电成本则会下降。此次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继续坚持了一项基本原则,即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南网能源发展研究院能源战略与政策研究所所长陈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宏观视角看,分时电价政策以“零成本”方式挖掘了系统潜力,不是推高而是有助于削减全社会整体用电成本。

“长期以来,我国用户电价主要执行固定的目录电价,用户无论什么时候用电价格都不会有大变化,用户主动参与系统调节运行动力不足。执行分时电价后,虽然系统整体发供电投资并无变化,但包括可调节负荷、电动汽车、其他分布式储能等需求侧调节资源潜力将被调动起来,通过分时电价信号的引导,主动参与系统削峰、填谷运行,达到缓解尖峰时段供需紧张局面,节约发供电投资,提高系统整体运行经济性的目的。”陈政说。

在陈政看来,从微观视角来说,分时电价政策影响与企业用电负荷特性直接相关,既会导致部分企业用电成本增加,也会有部分企业从中受益。

“对于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用电企业,可以通过调整用电时段安排,增加谷段用电、减少峰段用电,从而节约用电成本。对于调节能力弱的用电企业,尤其是用电负荷集中在高峰负荷时段的用户,实施分时电价则可能会抬升其用电成本,当然也会激励这类用户改进生产方式或就地装设储能等,引导其用电曲线持续优化。”陈政坦言。

新型电力系统对调节资源

需求最为迫切

近年来,我国电力系统负荷夏、冬两季尖峰化特征日益突出,去年以来部分地方已实施有序用电,建立健全尖峰电价机制显得尤为迫切。

《通知》明确,南网将积极配合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利用价格杠杆平抑尖峰负荷,促进电力供需平衡,保障高峰月份(时段)电力可靠供应。关于尖峰电价上浮比例,《通知》提到,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不低于20%,具体上浮比例将结合各省区实际进一步研究确定。而为了充分发挥尖峰电价的削峰作用,并适应部分省份电力系统“双峰”运行特点,建议尖峰电价每天执行时段不低于2个小时,执行范围与峰谷电价保持一致。

《通知》还提到,根据各省区电力系统最高负荷95%及以上用电负荷集中出现的月份情况,考虑政策执行操作性,建议按照整月执行尖峰电价。同时,考虑到广东、广西、云南汛枯转换月份电力供应比较紧张,应将汛枯转换月份也纳入尖峰电价覆盖范围,充分运用价格杠杆缓解电力供需矛盾。

对此,陈政表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对调节资源需求最为迫切,分时电价政策将显著提高需求侧资源调节能力,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具体而言,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出力具有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要解决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后带来系统调节能力不足的挑战。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电源和负荷之间的关系将重构,传统的“源随荷动”将逐步演化为“荷随源动”或“源荷互动”。

强化分时电价机制与市场交易

规则相衔接

“分时电价政策将在此演化过程中发挥重要推动作用,一方面可以充分挖掘需求侧资源潜力,满足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对灵活性资源的需要,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推动分布式电源、储能以及分布式资源整合商等的发展,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陈政分析认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峰谷电价机制是将一天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季节性电价机制则是将峰平谷时段划分进一步按夏季、非夏季等作差别化安排。《通知》明确,南网将根据各省区实际情况配合建立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而考虑到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大的实际特点,云南将继续执行丰枯电价机制,并结合多年水电来水情况研究进一步合理确定丰枯月份划分。

《通知》还明确,南网将全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加快完善市场化电力用户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分时电价机制与市场交易规则相衔接。已经建立现货市场的广东地区将继续完善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合理设定限价标准,促进市场形成有效的分时电价信号。广西、云南、贵州、海南四省区在电力现货市场运行之前,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推进市场主体自2022年起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

“分时电价政策将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能效意识,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陈政表示,分时电价政策除了挖掘需求侧资源潜力、增强系统调节运行能力外,还能体现电力商品的“稀缺性”。特别是在我国当前“计划+市场”双轨制运行情况下,除少数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试点的大用户外,广大电力用户仍主要采用固定电价,分时电价政策可以有效扩大覆盖面,使全社会用电主体普遍意识到电力的真实价值,从而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式用能观念,强化全社会的能效意识,有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原标题:分时电价“零成本”挖掘需求侧资源潜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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