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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对优化分时电价机制、强化分时政策执行等提出了整体要求,《通知》明确了完善我国分时电价机制的具体措施,有利于在“3060”目标绿色约束以及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下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新闻网“ ID:zgdlxww 作者:王怡然)
实际上,为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新要求,部分省份早有动作。例如,去年11月,山东发改委对现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调整,结合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的供需动态情况,将6-8月实施的尖峰电价时段,由10:30-11:30调整为10:00-11:00。
《通知》发布前夕,江苏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2021年尖峰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7月至8月上午10:00—11:00即日最高气温超过35℃(不含)时,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元,7月15日至8月31日下午14:00—15:00。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29个省份实施了分时电价机制。通知下发已一月有余,全国各地对于分时电价机制有哪些新动作?记者整理如下:
南方电网:落实拉大峰谷电价价差 进一步激励用户削峰填谷
日前,南方电网明确将积极配合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关于尖峰电价上浮比例,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不低于20%,具体上浮比例将结合各省区实际进一步研究确定。而为了充分发挥尖峰电价的削峰作用,并适应部分省份电力系统“双峰”运行特点,建议尖峰电价每天执行时段不低于2个小时,执行范围与峰谷电价保持一致。
根据各省区电力系统最高负荷95%及以上用电负荷集中出现的月份情况,考虑政策执行操作性,建议按照整月执行尖峰电价。广东、广西、云南汛枯转换月份电力供应比较紧张,应将汛枯转换月份也纳入尖峰电价覆盖范围。
广东:尖峰电价上浮25%
广东省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完善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尖峰电价政策。全省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高峰时段为10-12点、14-19点;低谷时段为0-8点;其余时段为平段。拉大峰谷比价: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65:1:0.5调整为1.7:1:0.38。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7月、8月和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尖峰电价每天的执行时段为11-12时、15-17时共三个小时。尖峰电价在上述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广西:制定实施全区峰谷电价政策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等4部门印发《关于2021年降成本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实施全区峰谷电价政策,平稳执行新核定的2021年输配电价和目录销售电价。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开经营性用户发用电计划,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争取交易量达到760亿千瓦时以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峰谷分时电价方案(试行)》明确,用电电压等级为10千伏及以上的两部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用户峰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为高峰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上上浮21%,低谷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上下浮21%。最大峰谷电价差为0.2454元/千瓦时。方案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至2022年12月31日。贵州:峰谷分时电价错时上下浮动50%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试行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在销售侧试行为期两年的峰谷分时电价。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以及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电储能用电。峰谷时段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50%、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50%。峰时段:9:00-12:00、16:00-21:00;平时段:7:00-9:00、12:00-16:00、21:00-23:00;谷时段:00:00-7:00、23:00-24:00。
宁夏:调整铁合金、碳化硅、煤炭开采洗选、水泥制造四个行业峰谷电价时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基础上浮50%;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基础下浮50%。调整铁合金、碳化硅、煤炭开采洗选、水泥制造四个行业峰谷时段,具体为:高峰 7:00-9:00 ,17:00-23:00;平段 23:00-次日7:00;谷段9:00-17:00。
安徽: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
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对《关于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冬季日最低气温≤-5℃,夏季日最高气温≥36℃时(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合肥温度为准),对全省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试行尖峰电价政策,用电价格在当日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72元。在电力供应不足或可再生能源消纳困难的情况下,自愿参与需求响应主动减少(增加)用电负荷的电力用户,按规定执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响应补偿中,约时响应每次8元/千瓦,实时响应每次12元/千瓦,填谷响应每次3元/千瓦;容量补偿则分为分钟级和秒级两类,分钟级容量补偿标准为旺季每月1元/千瓦、淡季每月0.5元/千瓦,秒级容量补偿标准为旺季每月2元/千瓦、淡季每月1元/千瓦。其中,每年1、2、7、8、9、12月为旺季,其他月份为淡季。
山西:完善峰谷电价形成机制 动态调整峰谷时段
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住建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布《山西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完善电价机制。方案明确,将完善峰谷电价形成机制,动态调整峰谷时段,优化峰谷价差和浮动幅度,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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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冀北地区统调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优先发电用于保障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电网安全和民生、保障跨省跨区资源利用及保障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等政策奖励。京津唐电网统调燃煤电厂优先发电量由电厂
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保障基础不断夯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能源发展仍面临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一系列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文件提出,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原文如下: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
近日,欧洲议会通过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法案,瞄准稳电价。4月11日,欧洲议会以433票赞成、140票反对、15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法案。该法案将稳定电力市场和保护普通消费者置于首要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推动可再生能源快速、大规模部署,同时建立了新的市场机制以缓解能源危机。稳定电力
自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1439号文)文件发布以来已经过了2年多,于2021年12月份开始执行的电网代理购电机制也完整地运行了两年。一方面是售电市场的活跃,一方面是用户的茫然,突然从目录电价直接到市场化交易,让很多用户不知所以,时有被“忽悠
笔者前一段时间有幸手写了一遍SCUC和SCED算法,以及节点电价的计算模型;虽然总体还算顺利,但对其中的一些细节机制仍有不解,下文特别描述其中一个技术问题,笔者认为这个问题是模型需要解释清楚的。(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王超一)众所周知,现货出清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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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1本周市场综述市场供需趋势市场供需趋势,本周网供电量环比上周上涨5.7%;水电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上涨25.2%;火电上网电量环比上涨0.2%;新能源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下降3.4%;外购电量环比上周下降3.91%;留川电量环比上周下降1.2%;外送电量环比上周上升130.5%。综合来看,本周各项指标的趋势表现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
随着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国家提出能源低碳转型战略目标,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以解决或缓解全球能源和气候危机。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2023年可再生能源》报告,2023年,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7吉瓦,累计装机容量较前一年增加50%。可再生能源在全
日前,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
一、为什么调整分时电价机制?2022年10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898号),分时电价机制实施一年来,在缓解我省电力供需紧张形势、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持新型储能设施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次对我省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作适当调整,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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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南方电网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则(试行)》,在文件解读中南网调度中心表示:南方电网已初步建成“一体多用、分时复用”的新型储能市场化调用体系。预期《新型储能调度规则》的实施落地,将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率。在新型储能不具备参与市场的条件时,要求调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方案重新划分时段区间,有意解决原分时政策下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价“峰段不峰、谷段不谷”的不足,更真实地反映湖北区域用电曲线,促进湖北省新能源电量消纳,推动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总体下降。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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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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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公布以来,各地区分时电价政策的修改愈发频繁。为了落实文件要求,各地在原有峰、平、谷三个分时时段基础上,纷纷增加了尖峰时段,也有地区开始采用深谷时段。不同季节,不同月份的分时时段设置也不再趋同,这样也随之带来
4月8日,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天门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政策解答》,详情如下: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改善我省电力供需情况,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湖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
【我们将按照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相关精神,持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围绕“完善市场机制、统一规则体系、扩大市场范围”的远景目标,从完善市场规则、健全调控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严格市场监管、培育新型主体等方面着手,推动电力市场向更加成熟、更加稳定、更加开放方向发展。】——山西省能源局总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在“价”于2021年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后,“量”上也很有可能迎来巨大改变,这是整个电力市场改革潮流对于行业的影响。那么,作为更上游的新能源经济性评估工作,有必要未雨绸缪,以动态评估(现货市场仿真)取代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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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对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以用户市场化购电为核心的总体思路,用户对市场化购电的满意度、方便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衡量这一轮改革成绩的重要标尺。但是9年来,用户对市场化购
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售电侧改革自“电改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售电业务渐次放开,零售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售电主体不断进入,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场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然而,与批发市场建设的改革进程相比,零售市场的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仍面
2015年3月15日新一轮电力体制机制改革启动至今,已经历九年有余。本轮电改以批发侧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主线,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形成了有别于诸多传统价格、运行政策的改革政策谱系。2015年以来,特别是2017年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广东、山西、山东、
编者按4月1日,《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能源电力转型升级持续深入,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侧特性发生巨大改变,出现了许多影响电能质量问题的新因素。同时,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都对电能质量提出了更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国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正式进入深水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成效喜报频传,山西、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转为正式运行,南方区域市场成功开展全区域试结算工作,省/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改革下一阶段需要对各市场进行衔接,即建立多层次的全国统一市场体系,以实现电力资源在全
4月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2024年全面深化改革暨推进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能源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部署2024年改革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任京东、万劲松出席会议。会议指出,2023年,国家能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
电力现货市场作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进入“转正”与提速阶段。2023年,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文件密集出台,首个国家层面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基本规则发布,明确各省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度全国一盘棋加速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山西省、广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从试运行状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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