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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国办函129号文件的双面效应

2021-06-21 09:00来源:锐眼电力作者:风刀水寒关键词: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电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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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终究还是出手了。历经多年的优化营商环境,表面功夫已经做完,是时候对隐藏于深水之下的利益链条挥剑决浮云了。特别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内外双循环并以内循环为主的经济大局,也亟待出台进一步刺激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政策。

(来源:微信公众号“锐眼电力” 作者:风刀水寒)

2020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也就是现在广为流传的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这应该是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以来,目的性和指向性最清楚、最明确的一份指导性文件了。可以说是明说规范发展,藏剑行业乱象,暗指降低成本,背后的政策意图非常清晰明了。

文件背后的利益江湖

该文件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不仅仅是因为它是为数不多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更是因为该文直指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行业长期以来乱收费和高成本接入的顽疾。

民间对很多事情都是心照不宣,可以说是潜规则,也可以说是已经司空见惯。就好像家人生病,不给医生包个红包就觉得医生不会认真给看病一样,如果没有任何额外付出,就顺顺利利的用上水电气暖,总觉得不太可能或者说不可思议。无论是因为乔迁新居,亦或是因为开办企业,催生了水电气暖的需求,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不是去按规定提交申请,而是梳理自己的人脉关系,有没有能说得上话的,然后再请客吃饭送红包,以图心安,也图省心。虽然,这才是最大的不省心。可是没有人把找人没办成事儿当成事儿,如果没找到人办事儿,才是最大的事儿。

在过去,正常业务背后的利益江湖牵扯了太多的攸关方。无论是水电气暖行业的管理者,或者是寄生在这些企业身上的下属各类施工企业,亦或是专吃关系一路的利益掮客,甚至这些公共服务行业的主管行政部门,都不约而同的把手伸向了这些公共服务行业企业的上帝——客户。得益于掌握了话语权,一旦遇到不太配合的,有的是办法刁难、折磨,所以,很多人也就只能选择花钱消灾了。

这才是最大的悲哀。一个社会,太多群体,把本就属于违规甚至违法的事情当做必须,甚至自己去帮助违规违纪者寻找注解。不是老百姓太善良,而是长期以来种种不合理的甚至吃拿卡要的行为,和因此对民众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深入骨髓。在民众朴素的世界观里,所有的事情,所有的东西都是有价码的,所不同的,只是有没有明码报价罢了。所以,他们即便是花了冤枉钱,也会给自己找台阶:花钱就花钱吧,只要事儿办了就行了。

回顾两个典型案例

一个是黑龙江哈尔滨供电公司李氏兄弟“电老虎”涉黑事件。原哈尔滨供电公司副总李伟及其弟弟—原哈尔滨电力实业公司董事长李桐,垄断当地76%的电力工程14年,凭借权利和利益,承接工程,并层层转包,非法获利,期间,两兄弟大搞贪污腐败,权钱交易,案涉135套房、96台豪车,14年间累计非法获利高达30多亿元,令人触目惊心。

另一个是许昌禹州房地产开发商顶风作案,违规强势收取明令禁止收取的“开口费”等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上述相关法费用早在2019年6月,就已由国家发改委、河南省发改委相继发文禁止收取,当地多家开发商居然对此视而不见,冒天下之大不韪,向每户业主收取数千元的开口费用,虽然当地政府和燃气公司对此三缄其口,但是,如果没有默许甚至利益输送,开发商哪里来的这么大胆子?真当老百姓是案板上的肉,谁都想咬一口?

一个涉电,一个涉气,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公共服务行业,都曾一度因为媒体推波助澜而引发广泛关注。关注的不仅仅是事件本身,更有相关部门最终处理事件的态度和立场。太师凶无意再对两个案例多说什么,公道自在人心。正所谓,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必然要报。

双面效应引人关注

政策意图是清晰了,就怕有人乱花迷眼。

不知怎么得,突然想到了笑傲江湖里的葵花宝典和东方不败。只因为金庸老先生那一句广为传颂的“前言”:欲练神功,必先自宫。

用在本文中,虽然有些不合适,但必须要承认的是,129号文的双面效应也是非常突出的。

对于清理规范水电气暖行业长期以来的乱收费行为的要求,太师凶是举双手赞成的。细数了一下,文件列举的违规收取费用高达53项,其中,供水12项,供电12项,供气18项,供暖3项,还有其它收费6项。不敢细算,多大53项收费项目,过去几十年,总公司收走了多少?这些钱又去了哪里?而且,这53项收费项目当中,还不包含代政府收取的各类基金和附加。

忽然觉得“呵呵”两个简单的字符是如此的美妙。

事实上,列举的很多项目,有的已经停止收取,有的从来就没有收取过。然而,这并不是重点。杀伤力最大的,来自于第五条,工程接入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简言之,以前需要用户承担的外线工程费用,以后都要由水电气暖企业自己承担,不允许再向用户收取。用户只需要负责自己内部的工程,至于红线外如何接入,从哪里接入,需要花多少钱,一概不管。

是不是很惊喜?如此一来,在水电气暖报装环节,终端用户将可以节省一大笔开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投资。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太师凶不懂得具体如何测算,按什么标准测算这一部分新增的投资,但是,这一部分新增投资,足以将水电气暖企业从云端打落尘埃。

需要向死而生么?非也。129号文同时规定了,“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不得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负担”,而且,“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延伸来讲,一方面,新增的投资成本,政府承担一部分,另一方面,去除政府承担的部分,企业承担的可以纳入企业经营成本,这就很值得玩味了。当然,政策的出台本身就是一次艰难的选择,既要考虑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的需要,又不能把水电气暖企业一棍子打死,从此翻不了身。根源还在于过去几十年政企不分导致成本分摊机制不合理,或者说从来不曾考虑成本分摊的问题。

从成本角度考虑,无论政府分担比例多少,都将会导致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尤其是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城市。这柄闪着寒霜的双刃剑,说不定最终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一边是万千升斗小民的柴米油盐,一边是地方政府孜孜以求的可持续发展,无论哪一边出了问题,都是不可承受之重。从地方利益出发,129号文在部分地方遇到推诿妥协和执行不力是显而易见的。

管中窥豹

任何一项改革都不是独立的,尤其是涉及重大国计民生方面。129号文描绘蓝图的同时,又将带来其它方面不和谐的声音。以电力行业来讲,自中发9号文发布,新电改启动以来,以售电侧放开为标志的售电体制改革,曾经给太多人带来难以抑制的喜悦和苦苦期盼的希望。毕竟,这一举措为通过市场行为降低终端电价带来了希望,事实上,改革初期,终端电价确实较以往有一定幅度的下调,当然,这是发电侧让利的结果。

而2018、2019连续两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包括2020年电费九五折,则是电网侧让利的结果。这一次,轮到了政府承担一定比例的新增投资。所不同的是,电厂和电网侧降电价只能通过经营找补,政府侧却有多种手段弥补财政损失。

太师凶一直认为,新电改不应以降电价为终极目标,更多的关注点应该在公平开放的交易机制构建方面。129号文既然允许由于延伸投资界面造成的新增投资纳入经营成本,可以遇见的是,下一轮输配电价核定窗口来临,必然面临电价上调。所以,如果因为延伸投资界面降低了企业办电成本,那么随着输配电价的走高,用电成本支出的增加又将平衡两轮降电价带来的宝贵利润空间,何去何从抉择虽难,但终究需要作出抉择,虽然有可能出现新的问题,但总比畏缩不前错失机会要好,出现问题再想办法解决好了,毕竟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原标题:利刃在手 斩断明日黄花 国办函129号文件的双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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