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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大家好!广东5月电费账单发出后,很对电力用户对电费账单中新增加的需求侧相关费用产生了疑问,今天,就为大家集中解答一下。下面有请问答栏目两位主角疑小问和易小答出场。
5月电费账单中新增加的需求侧分摊电费、需求侧考核分享电费、需求侧零售分成电费、需求侧总电费是什么费用?增加这些费用的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2021年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5月起连续开展市场化需求响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上述方案的附件1.4《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2021年实施方案(试行)》。当调度中心在交易平台发布需求响应邀约,市场主体申报并参与了需求响应,即可按规则获得需求响应收益,该部分费用按照前述实施方案由发布需求响应交易地区的所有市场用户(包括批发用户和零售用户)按照当月实际用电量比例分摊。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主动削减负荷,腾出用电空间,按照“谁收益、谁承担”原则,需求响应调用收益由全市场用户分摊。
事前为保障用户充分知情,采取的系列措施如下:3月30日发布征求意见稿;4月9日向市场主体(含零售用户)群发培训短信并在其中说明需求地区全部市场用户需分摊支付需求响应总收益;4月13日、5月25日先后两次开展市场主体(含零售用户)视频培训课程;4月20日、5月8日先后两次经客服中心向市场用户发布送短信提醒;4月16日、4月26日、5月25日、6月11日先后四次经交易中心公众号发布推文。
需求侧分摊电费,即需求响应(调用收益)分摊电费。为市场用户按规则分摊需求响应调用收益的费用,每个市场用户按月度实际用电量比例参与分摊。市场用户不论是否参与需求响应、是否中标需求响应、是否参与有序用电,均需参与分摊。
需求侧考核分享电费,即需求响应考核分享电费。需求响应考核电费是指当市场用户中标了需求响应但未按规则履约,则按照交易规则对未按规则履约的用户进行考核,由此产生的费用。该部分考核费用由发布需求响应交易的地区的所有市场用户(包括批发用户和零售用户)分享,形成需求响应考核分享电费,每个市场用户按月度实际用电量比例分享。
需求侧零售分成电费,即需求响应零售分成电费,为参与需求响应的零售用户获得的需求响应收益,根据负荷集成商与零售用户签订的需求响应零售交易合同计算得到。
需求侧总电费,即需求响应(结算)总电费,为需求响应各子项结算科目的总计(负数为收益,正数为支出),其中:
售电公司需求响应结算总电费=需求响应调用收益+需求响应考核电费+需求响应零售分成电费;
零售用户需求响应结算总电费=需求响应调用收益分摊电费+需求响应考核分享电费+需求响应零售分成电费;
批发用户需求响应结算总电费=需求响应调用收益+需求响应考核电费+需求响应调用收益分摊电费+需求响应考核分享电费。
下面以算例说明A用户(参与需求响应)、B用户(未参与需求响应)和C售电公司(代理A用户参与需求响应)三方的收益(用负号表示)和支出(用正号表示)情况。
假设:
1、全月仅发布了一次需求响应邀约。调控中心D-2日发布需求响应邀约,邀约时段为D日09:00-12:00、14:00-17:00、18:00-21:00,三个时段需求容量均为1000MW,需求地区为省内17个地市。
2、A用户和B用户位于17个地市的范围内,A用户参加了D日的需求响应,B用户全月未参与需求响应。A用户申报情况如下表所示。D-1日出清,A用户所属虚拟电厂在三个需求时段均全量中标,出清价格为4500元/MWh。
注:按照规则,需求响应有效响应容量评价和考核标准如下图。
D日需求响应调用收益为:
12MW×-4500/MWh×3h+5.4MW×-4500元/MWh×3h=-23.49万元
D日需求响应考核电费为:
(16MW×0.5-7MW)×4500元/MWh×3×0.2=0.27万元。
假设:需求地区月度市场化用户总用电量为300000万kWh,需求响应总调用收益为23.49万元,需求响应总考核费用为0.27万元;A用户月度总用电量为2000万kWh,A用户与售电公司C签订合同中约定双方的调用收益和考核费用按7:3计算;B用户月度总用电量为1000万kWh。
售电公司C需求响应结算如下:
(1)需求响应调用收益为:
12MW×(-4500元/MWh)×3h+5.4MW×(-4500元/MWh)×3h=-23.49万元
(2)需求响应考核电费为:
(16MW×0.5-7MW)×4500元/MWh×3h×0.2=0.27万元。
(3)售电公司C需求响应零售分成电费为(转付代理A用户):
(23.49万元-0.27万元)*0.7=16.254万元
(4)售电公司C需求响应结算总电费
=(1)+(2)+(3)
=-23.49万元+0.27万元+16.254万元=-6.966万元
售电公司C需求响应结算总电费等效于按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计算,即:
售电公司C需求响应结算总电费
=(需求响应调用收益+需求响应考核电费)*零售分成比例
=(-23.49万元+0.27万元)*0.3
=-6.966万元
与第一种算法结果一致。
A用户需求响应结算如下:
(1)A用户需求响应调用收益分摊电费为:
2000万kWh/300000万kWh×23.49万元=0.1566万元
(2)A用户需求响应考核分享电费为:
2000万kWh/300000万kWh×(-0.27万元)=-0.0018万元
(3)A用户需求响应零售分成电费为:
(-23.49万元+0.27万元)*0.7=-16.254万元
(4)A用户需求响应结算总电费
=(1)+(2)+(3)
=0.1566万元+(-0.0018万元)+(-16.254万元)=-16.0992万元
B用户需求响应结算如下:
(1)B用户需求响应调用收益分摊电费为:
1000万kWh/300000万kWh×23.49万元=0.0783万元
(2)B用户需求响应考核分享电费为:
1000万kWh/300000万kWh×(-0.27)万元=-0.0009万元
(3)B用户需求响应结算总电费
=(1)+(2)
=0.0783万元+(-0.0009万元)
=0.0774万元
关于5月电费账单中的需求侧费用问题解答就到这里,欢迎各市场主体向交易中心公众号留言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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