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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不结算”传言 广东5月现货市场全月结算试运行零售结算注意事项发布

2021-06-04 08:34来源:享能汇作者:享能汇工作室关键词:电力现货市场售电公司广东现货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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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现货破标杆电价天花板,以及6月价差集中竞争交易出现历史最低的-19.10厘/千瓦时的情况相继发生后,广东售电市场就有人传言:“5月现货有可能不结算了吧。”

就在今天,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5月现货市场全月结算试运行零售结算注意事项的通知》,打破这一传言。

(来源:微信公众号“享能汇”ID:Encoreport 作者:享能汇工作室)

与去年8月的现货零售结算相比,今年5月全月现货零售结算方案,明显针对今年试运行以来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反馈,增加了新的考量,变化如下:

1. 交易中心不考核售电公司,(建议)售电公司也别考核用户

根据通知,“因5月不对售电公司进行价差模式用电偏差考核,建议售电公司同步免除零售用户考核电费。对于签订现货零售合同的售电公司及用户,请于6月7日前在交易系统现货结算模块处完成零售结算模式维护及确认。”

5月试运行,原定价差中长期考核比例为5%范围内,根据今日通知,这次则免考。下方为原定考核要求截图:

而去年8月现货结要求,价差中长期需占90%以上,实际作考核。

2. 竞价联动零售合同、固化零售合同,有不同结算模式

根据通知:对于已签订的价差零售合同中与价差月竞价联动的部分模式,以2021年1-4月价差月竞加权平均价格-32.26厘/千瓦时代替5月价差月竞价格予以结算。对于已固化的价差零售结算模式,由交易中心统一进行价格替换,计算零售用户的价差电费;对于非固化的价差零售结算模式,由售电公司按照上述原则申报价差电费。

3. 零售套餐可以更改了!

通知:根据5月份现货试运行情况,如售电公司与用户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需对零售结算模式或数据进行调整的,请售电公司于6月7日前于交易系统中“价差中长期模块-市场成员一代理关系管理一代理关系发起及确认(新)-操作记录-电能量合同”处上传双方盖章的补充协议,并按补充协议申报零售数据,零售用户及时完成数据确认。

据了解,在广东电力市场,随着用户门槛逐年放低,不少售电公司和小用户采用的都是价差月竞分成模式,如今可根据手头用户特性和收益情况,做一次灵活调整。

上述3点,明显对售电公司采取了“减负”的作法,也侧面印证了在现货月,售电公司没少亏。曾有售电公司在5月下旬就收到了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来的《关于现货结算试运行期间亏损风险提示的函》,被提示道:“贵公司5月亏损金额占现有履约保函额度100%以上,请及时全额缴纳市场化电费,请做好交易风险研判和处置...”

但由今日通知可见,减负同时,售电公司保函补缴也必然是逃不掉的。

于此同时,如同去年“广东第一张顺价电费单”,本次需求侧响应的分成明细,一并体现在用户账单上,上述,均需要售电公司向零售用户解释,以起到市场科普之作用。

本周的文章也说了,发电和售电均遭遇困难,但结算方案依旧出台,并作相应减负,方体现现货试点的严肃性。

需要了解“广东第一张顺价电费单”,可参考去年文章广东用户侧|首张采用现货顺价模式的电费结算单出现了今日通知全文链接及内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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