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售电服务政策正文

2020年度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正常电价 不实行用电加价

2021-05-24 09:19来源:福建省发改委关键词:电价阶梯电价福建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会关于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执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函,根据省工信厅对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的审核认定结果(电解二系列铝液交流电耗为13260.83千瓦时/吨),2020年度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正常电价,不实行用电加价。

详情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执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函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规定,根据省工信厅对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的审核认定结果(电解二系列铝液交流电耗为13260.83千瓦时/吨),2020年度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正常电价,不实行用电加价,特此函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价查看更多>阶梯电价查看更多>福建售电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