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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十四五”规划: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完善“中长期+现货”的电力市场建设

2021-04-27 09:01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力现货市场广东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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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区域性海洋经济动力引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谋划建设一批海洋合作重大平台及海洋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世界级海洋创新平台和增长极,积极抢占全球涉海创新增长制高点。加快推进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推动广州打造成为世界海洋创新发展之都,深入推进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珠海、汕头、湛江等创建现代海洋城市,提升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海洋经济发展能力。主动对接港澳地区、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北部湾地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加快构建粤港澳、粤闽和粤桂琼三大海洋经济合作圈。

第三节 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

坚持高端引领、绿色发展,推动涉海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加快建立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着力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

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海洋高等教育统筹布局,支持高校增设涉海专业学科,建设一流的海洋学科群。大力发展海洋职业教育,壮大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争取海洋领域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海洋科技人才高地。以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为龙头,推动海洋科学实验室、产业示范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深圳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和南方海洋科学城,广州建设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海洋科技创新中心,珠海建设深海高端智造科技园。支持建设综合性海洋科考船、海洋综合试验场等海上平台。深化天然气水合物、深远海科学、海洋生态等基础科学研究,推进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工装备、海洋生物、海洋公共服务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建设海岸带生态环境感知物联网。支持建立专业化涉海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技术孵化平台,推进建设海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

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着力推进近海深水区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积极推进深远海浮式海上风电场建设,加快建设粤西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粤东海上风电运维和整机组装基地,加快形成产值超千亿元海上风电产业集群。提升海洋油气勘探开采能力,建设大型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基地,加快建设国家海上油气战略接续区,加强南海北部海上石油基地开发,建设湛江雷州乌石17-2油田群开发项目,加大珠江口盆地番禺—流花、白云、荔湾凹陷海上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天然气水合物商业化开采进程,支持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生物质能、海水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加快资源普查和实验性基地建设。实施海洋渔业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现代渔港经济区,优化海水养殖结构和布局,高标准建设智能渔场、海洋牧场、深水网箱养殖基地;扶持远洋渔业发展,支持建设海外渔业基地,提高海产品加工能力,积极打造“粤海粮仓”。

推动海洋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加快石化产业集群建设,推动传统石化产业向新型绿色石化产业升级转变。推进广州龙穴、珠海高栏港、深圳蛇口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世界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和配套服务基地,提升海洋工程装备总包设计、总装建造能力。壮大海洋船舶制造业,重点发展船舶设计、绿色智能船舶和高附加值船用装备,支持大型LNG船、大型邮轮、海洋工程辅助用船等高技术船舶与特种船舶生产制造。积极发展海洋信息服务、海洋工程咨询服务、涉海金融、涉海商务等,高标准建设航运交易市场和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高水平办好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中国(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广东国际海洋装备博览会。探索提升海洋旅游产品质量和创新海洋旅游业态,加快“海洋—海岛—海岸”旅游立体开发,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吸引力的特色海洋旅游目的地。

培育壮大新兴和前沿海洋产业。大力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开展海洋生物基因、功能性食品、活性物质、疫苗和基于生物基因工程的创新药物等技术攻关,推广具有民族特色的海洋中药产品。加快建设广州、湛江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深圳海洋生物产业基地,大力推动海洋生物重大新品种的培育、扩繁与产业化。开展海水淡化规模化试点示范,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提高海水综合利用水平。围绕“智慧海洋”建设,大力发展海洋电子信息产业,支持大型电子信息产业向海洋领域拓展,重点发展船载智能终端、船用导航雷达、海洋自动监测系统等高端海洋电子设备及系统,提升船用电子设备和海洋工程装备电子设备的研发制造水平。围绕海洋工程建设、海洋资源开发、深远海勘探等,在广州、深圳规划建设深海研究基地,加快发展海洋生态环保、海洋新材料制造等涉海新产业新业态。

第十四章 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加快建设美丽广东

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生态产品和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优化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着力推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生态修复,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建设美丽广东。

第一节 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以碳达峰为牵引,持续深化产业、能源、交通等方面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抓紧制定我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有条件的地区或行业碳排放率先达峰。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推进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加大工业、能源、交通等领域的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力度,提高低碳能源消费比重。深化碳交易试点,积极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进一步推动碳普惠试点工作,深化市场机制在控制二氧化碳排放中的作用。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及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高水平建设广东碳捕集测试平台,积极推动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的研究、测试及商业化应用。加强气候变化综合评估和风险管理,完善气候变化监测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提升公共卫生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促进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制定绿色技术标准,加大绿色环保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示范创建。推动绿色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以绿色环保技术研发和总部基地为核心、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产业聚集带,打造若干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进绿色产业补链强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产业规模。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动智能制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落实绿色产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配套制度。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带动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和“引进来”。

推动资源集约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示范省建设,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优化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并及时调整用水定额,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期间,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0%以上。推动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集约高效利用,推广佛山顺德村镇级工业园改造经验,加大“三旧”改造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工业集聚区产业循环链接。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培育再制造企业。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价值观,健全生态文明推广体系,营造良好氛围,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生态文化产业发展,创作更多生态文化产品,弘扬生态文化。将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内容纳入教育、培训、考核等体系,培育环境资源友好理念与习惯。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倡导绿色消费,反对过度包装,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导居民自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第二节 全面系统治理环境污染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臭氧污染防治为核心,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完善珠三角地区、粤东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气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大力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和集中治理,深化重点行业工业锅炉、窑炉治理和管控,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全面推进油、路、车、企综合整治,加大成品油联动监管力度。推动绿色港口建设,深入推进城市拥堵黑点治理,大力推广使用纯电动汽车(含氢燃料电池汽车)。加强面源综合防控,推动建筑工地及淤泥运输车辆、道路、堆场、码头等抑制扬尘,严禁露天焚烧。“十四五”期间,全省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内,臭氧浓度进入下降通道。

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突出“保好水”,加强饮用水源和重要江河湖库水体保护,严格饮用水水源地和新丰江水库、高州水库、南水水库等入库总氮控制,推动重要水源地入河入库河流消除劣V类并全面达标,持续提升水生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重点流域干支流、上下游协同治理,深入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港口船舶“四源共治”,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推动重点流域实现长治久清。梯次推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使用效率。陆海统筹推进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清除。

全面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强化重点类别金属污染防治和减排工作。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以列入全省主要产粮(油)大县耕地和省“菜篮子”(蔬菜水果)基地、培育基地为重点,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开展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加强白色污染、养殖业污染治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探索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补齐环保基础能力短板。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推动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焚烧处理比例。加快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全面完善各县(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大力推动“无废城市”和“无废湾区”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全过程监管,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

专栏15“十四五”时期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工程

1. 环境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包括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要水源地入河入库支流治理工程、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重污染海湾综合整治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

2. 生态建设与修复重点工程。包括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森林城市群、万里碧道建设工程、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南岭国家公园、珠江口海洋国家公园、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工程、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廊道、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红树林保护修复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崩岗治理工程、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建设工程、全省天然放射性环境监测治理工程等。

3. 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电子废物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工程。全省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5座,新增处理能力3.5万吨/日。

4. 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程。包括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近零排放示范工程、森林碳汇工程,城市气候灾害防治试点工程。

5. 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包括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网络建设工程、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核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平台、生态环境科技支撑与攻关示范工程、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

第三节 加大生态建设与保护力度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形成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筑牢绿色生态屏障。构建以沿海防护林、滨海湿地、海湾、海岛等要素为主体的南部海洋生态保护链,加强陆海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以南岭山地为核心的北部环形生态屏障和以山地、森林为主的粤港澳大湾区外围生态屏障整体保护,强化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加强以重要河流水系和主要山脉为主体的生态廊道保护和建设,形成通山达海的生态廊道网络系统。

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推进北部环形生态屏障、粤港澳大湾区外围生态屏障、蓝色海洋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实施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重要骨干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建立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实施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以南岭山地为重点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加强森林抚育与改造,推进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建设森林广东。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创建,建立功能完整的河涌水系和绿色生态水网,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促进小水电绿色转型升级,逐步落实已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加强湿地保护建设,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达52%。推进红树林营造和修复。高质量推进美丽海湾和万里碧道建设,建成安全行洪通道、自然生态廊道、文化休闲漫道和生态活力滨水经济带,到2025年,建成碧道7800公里。有序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综合调查与监测,建立数据管理平台。推动珠澳两地联合开展以红树林及黑脸琵鹭等候鸟保育为主题的联合检测与研究项目。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协同打击区域内跨境走私濒危物种活动,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加强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风险评估和环境影响研究,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四节 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自然资产产权制度、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格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与评估,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体系,构建分层分级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依法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加快构建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细化主体功能区分区,强化陆海统筹发展,科学布局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构建“中心引领、环珠崛起、两极腾飞、绿屏拱卫、蓝色拓展、全域美丽”的空间发展格局。优化珠三角核心区空间结构和存量土地资源配置,加大对环珠区域和粤东粤西增长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临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空间保障,严控北部生态发展区开发强度和产业准入门槛,提高生态安全保障和绿色发展能力。以空间发展格局为指引,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一核两极多支点、一链两屏多廊道”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底线约束,划定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制边界。探索创新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模式。

健全自然资源管控制度。全面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积极创建南岭国家公园,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全域全类型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体系,依法实行生态空间区域准入、用途转用许可制度。

推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完善土地、矿产资源、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管理,推进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推进落实资源税从价计征。探索建立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可持续的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省内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政策并形成长效机制。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第十五章 坚持守正创新 促进文化强省建设

坚持守方向、守立场、守根脉、守底线,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第一节 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全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工程,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激发同心共筑中国梦、万众一心向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加快推进省市文明行为立法,进一步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九大行动”,改善城乡环境,提升行业文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重点人物、重点群体的示范作用,选树宣传时代楷模、南粤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大力培育文明风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弘扬诚信文化。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

做强做优舆论宣传。健全舆论信息生产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新闻传播秩序,完善信息发布、舆论监督制度。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全国一流新型主流媒体群,培育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竞争力的传媒集团,建设全国领先的融媒体矩阵。优化地市和县级媒体布局结构,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品牌,推动岭南文化“走出去”。

第二节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快构建标准化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体系,加强文化产品、惠民服务与群众文化需求对接。高水平建设国家版本工程广州项目、“三馆合一”等重点设施。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推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覆盖。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着力完善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创新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创新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科技馆、公共美术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烈士纪念设施等免费开放制度。健全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和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合作共享,推进艺术场馆全覆盖。推进乡镇影院建设,发挥人民院线、艺术院线作用,推动农村电影公共服务优化升级。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持续促进优秀文化作品创作生产。大力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围绕建党100周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等重大主题,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精品力作。优化整合艺术活动项目,打造高端文化品牌。深入推进戏曲进农村、进校园演出,拓展服务覆盖面。实施“美术走基层”活动,推出馆藏精品全省巡展。

第三节 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优势产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新业态集群,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加快发展现代文化产业。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优化提升文化产业链价值链。实施内容精品战略,培育原创内容精品。推进“版权兴业”工程,做强版权产业。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岭南文化大数据体系,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做优做强4K/8K影视、数字出版、网络视听、动漫游戏、数字文化装备制造等,前瞻布局智慧广电、智慧出版、电竞、直播短视频、云游戏、云音乐、云演艺等引领全国的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产业圈。“十四五”时期,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8%,到202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超过6%。

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快构建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深入实施广东卫视、珠影集团、文艺院团等振兴计划,打造龙头文化企业,培育新型文化企业。建设覆盖全省的国有出版物发行网络、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数字电影院线以及演出院线,发展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新型文化市场流通形式。建设珠三角文化旅游会展产业带,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广州文化产业交易会、中国(东莞)国际影视动漫版权贸易博览会等。

推进文化旅游深入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民俗旅游,打造一批精品景区、度假区及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历史文化街区、世界级主题乐园,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旅游+互联网”创新创业园区,培育一批文化旅游综合体,到2025年,全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达到30个。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十四五”期间,争创10个以上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滨海文旅产业带和粤北生态休闲旅游高地。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特色优势及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推动大湾区各市聚焦现代都市、科技工业、中西方文化交融、文化遗产、传统和当代建筑、滨海、山川等特色元素,打造世界级地标景点景区和旅游精品线路,形成展现大湾区风貌的旅游“金项链”。

推进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加快构建高效协同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批文化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创新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平台和渠道,加速重构文化生态、场景和发展模式。高标准建设广州、深圳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及省级基地,培育一批文化高新技术企业,打造全国文化科技应用示范中心。

第四节 推动岭南文化传承创新

岭南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动岭南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发展红色文化,增强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凝聚力、感染力。

保护传承岭南文化。实施岭南文化资源普查和保护利用工程,健全岭南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体系。加强方言、手工艺、饮食、民俗节庆、中医药、传统体育项目等保护。加强对丹霞山、开平碉楼、侨批档案等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记忆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考古工作,加大对古驿道、古村落、古港、海防遗址等的保护力度。重视修史修志,推进岭南古籍保护和整理,加强对岭南中医药典籍抢救性保护。加强对我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修缮和资源活化利用,以及精神性文化遗产发生地和名人故居的保护利用。加快广州市(荔湾)岭南文化中心区建设,支持汕头、潮州高水平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利用。

推动岭南文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推进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雷州文化等传统文化以及少数民族文化、华侨文化等特色文化研究阐发、教育传播行动,弘扬岭南历史人文精神财富。加快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十四五”时期,建成10个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区。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现代表达,鼓励各类文化展示场所创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岭南美术、广东音乐、粤剧等岭南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推出一批精品剧目,培育一批岭南文化品牌。依托传统节日、重大纪念日、文化遗产日等,培育具有岭南特色的节日文化。

传承发展红色文化。制定《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推进革命文物资源普查,建立全省红色革命遗址名录。加强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推进南昌起义部队南下广东、东纵抗战、中央红色秘密交通线等革命遗址整体规划、连片保护和陈列展示。开展红色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加快推进我省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发展,抓好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改扩建和布展提升,规划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推进韩江“左联”红色之旅研学游线路、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等建设。

专栏16“十四五”时期广东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工程。设立一批重点课题,推出一批重大研究成果。做强党报理论版和党刊,制作媒体重点阐释“头条”产品和多样化融媒体作品。针对青年学生、知识分子等重点群体,创新高校思政课内容和方式,打造理论精品课程。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强“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县级融媒体中心,推进“百姓云宣讲”,广泛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通俗化的理论宣讲,打通理论宣传“最后一公里”。

2. 全媒体传播工程。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规划布局省市县媒体融合发展,推进省主要媒体强化党媒属性,提升内容生产能力、信息聚合能力和技术引领能力,建设全国领先的融媒体矩阵。有条件的地级市组建跨媒体传播集团。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成面向基层的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社区信息枢纽。

3. 全域文明创建工程。以推动广州、深圳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引领,全面提升珠三角文明城市群建设水平,推动粤东粤西粤北文明城市创建提质扩面。深入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化,深化市县镇村“四级文明联创”。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九大行动,积极开展具有行业和部门特点的创建活动。

4.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和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工程、国家版本工程广州项目建设,推进广东粤剧文化中心、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与“两中心一平台”建设衔接。支持深圳实施“先行示范标准”,建设领先全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东省“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度建设。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构建面向移动人群的广播电视协同传输覆盖体系,完善应急广播传播体系。

5. 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产业圈建设。打造广州动漫游戏之都、全球创意城市和文化装备制造中心。支持深圳大力发展时尚产业,打造设计之都、国际文化创新创意先锋城市。打造珠海全国知名演艺城市。建设佛山“南方影视中心”“粤港澳大湾区电影产业试验区”。东莞、中山发展出口导向型文化制造业。江门、肇庆和惠州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

6. 文化旅游提升工程。推动红色文化游、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历史文化游、乡村游、南粤古驿道等升级提质,将港珠澳大桥、广州塔、深圳平安中心等打造为国际一流都市地标景点,支持江门开平碉楼古村落、韶关丹霞山等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构建国际一流的高品质滨海景观公路旅游带。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第十六章 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 建设教育强省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升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能力。

第一节 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适应我省城镇化发展进程和常住人口增加趋势,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落实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等建设,改善和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办学条件和保教质量,巩固提升“5080”攻坚工程,新增约30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逐步探索建立托幼服务一体化新模式,鼓励有学位空余的幼儿园依据相关标准开设托班。实施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工程,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调整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切实增加公办学位供给,新增370万个左右公办义务教育学位,满足适龄学生入学需求。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寄宿制学位供给,着力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控辍保学,加快消除城镇中小学大班额。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深化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着力提升育人质量。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

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实施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提升工程,着力改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办好县城高中。全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构建丰富多样的课程体系。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新增约30万个公办普通高中学位。建设一批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等特色普通高中,构建特色鲜明、丰富多样的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格局。加大综合素质评价推进力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推动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深入推进特殊教育教学与评价改革,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专业建设,保障经费投入,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

第二节 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优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为促进发展提供多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中等、专科、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条件成熟的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鼓励有条件的高职院校与本科学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坚持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落实激励政策,鼓励职业院校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大力发展广东特色技工教育,实现技师学院21个地市全覆盖,按照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推动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实现政策互通。以地市为主统筹中等职业教育,扩大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高标准建设广东省职业教育城。

推动职业教育增值赋能。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优质职业院校和专业(群)。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技工教育“强基培优工程”,推动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与教学改革,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双精准”人才培养模式。紧密对接行业产业需求,健全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积极推进“1+X”证书试点工作。加强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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