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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十四五”规划: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完善“中长期+现货”的电力市场建设

2021-04-27 09:01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力现货市场广东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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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交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600公里时速高速磁悬浮系统、400公里时速高速轮轨列车、250公里时速高速货运列车等新型轨道交通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加快双层集装箱铁路运输通道规划布局。加快发展智能交通,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与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广东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试点工程、广州港和深圳港集装箱码头智能化工程、骨干机场智慧化改造工程、广州等地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改造试点等项目;完善广东省综合运输管理服务云平台和公共信息大数据平台,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鼓励交通共享经济创新发展,研究推动无人驾驶等交通新业态健康发展。

专栏6“十四五”时期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大项目工程

一、综合交通网络

1. 对外通道:重点建设赣州至深圳铁路、广州至清远铁路延伸至永州、南宁至玉林铁路至广湛铁路连接线、广州经汕头至漳州铁路、广州经湛江至海口(海安)铁路、瑞金至梅州铁路、柳州至广州铁路等项目,推进广州经连州至临武(湖南)、阳春经信宜至陆川(广西)、罗定经信宜至浦北(广西)、化州至北流(广西)、龙川至寻乌(江西)、信丰(省界)至南雄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2. 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粤东城际铁路、深中通道、狮子洋通道、黄茅海跨海通道、莲花山通道等项目建设。

二、综合交通枢纽

1. 世界级港口群:重点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五期和国际通用码头工程、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深圳港西部港区出海航道二期工程、珠海港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三期工程、珠海港高栏港区港弘码头扩建工程、汕头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湛江港40万吨级码头及航道工程、韶关港乌石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及航道工程、汕头港广澳港区疏港铁路、湛江港疏港铁路、茂名港疏港铁路等项目。

2. 世界级机场群:加快建设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深圳机场三跑道扩建工程、珠海机场改扩建工程、惠州机场改扩建、湛江机场迁建、韶关机场军民合用、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扩建等项目,加快推进梅州梅县机场迁建、阳江机场、云浮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

3. 客运枢纽:重点推进广州枢纽能级提升工程、深圳西丽综合交通枢纽、汕头站综合交通枢纽、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建设。

4. 物流枢纽:重点建设广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深圳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湛江市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汕头广澳国际集装箱物流中心等项目。

第三节构建高质量绿色低碳能源保障体系

坚持以能源安全新战略为统揽,深入推进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制革命和对外合作,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

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推动省管海域风电项目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超800万千瓦,打造粤东千万千瓦级基地,加快8兆瓦及以上大容量机组规模化应用,促进海上风电实现平价上网;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支持集中式光伏与农业、渔业的综合利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高铀资源保障水平,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合理发展气电,合理接收省外清洁能源,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和灵活性改造,推进基于低碳能源的智能化、分布式能源体系建设。到2025年,省内电源总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左右,西电东送最大送电能力(送端)达到4500万千瓦。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下降到31%,天然气、可再生能源以及核能占比分别达到14%、22%和7%。

完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加强电网建设,持续优化主网结构,稳步推进全省目标网架建设,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网为支撑、珠三角内部东西区之间柔性直流互联的主网架格局,尽快建成粤西第二输电通道,解决粤西窝电问题。全面加强城乡配电网络建设,提高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网架灵活性,建成“结构清晰、局部坚韧、快速恢复”的坚强局部电网保障体系。积极推进闽粤联网建设,健全西电东送长效机制,提升省间电网互联互通水平。新建10个新一代智能变电站示范工程。按照“全省一张网”理念,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完成天然气主干管网“县县通工程”;提高天然气供应及储备能力,建设广东大鹏LNG接收站扩建工程、珠海金湾LNG接收站扩建工程、潮州华瀛LNG接收站,以及惠州、揭阳、茂名等地LNG接收站项目和广州、阳江、潮州等地天然气调峰储气库。提升原油国家储备和商业储备能力,以及成品油储备能力。推进成品油主干管网完善工程,加快形成连接主要炼化基地、覆盖珠三角地区、连通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辐射周边省份的成品油管道网络,优化调整成品油库布局。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坚持能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并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深入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用能领域能效提升。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用能方式变革。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文化,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实施需求侧响应,引导用户自主参与调峰、错峰,提高能源系统经济性和运行效率。因地制宜、稳步有序推进电能替代,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充电站约4500座、公共充电桩约25万个;鼓励发展LNG单一燃料动力船,完成约1500艘适改的内河船舶LNG清洁动力改造,配套建设船舶LNG加注站,减少船舶污染排放。拓展氢源渠道,推进丙烷脱氢、谷电及清洁能源制氢,扩大氢能利用规模。

加快能源科技革命。围绕能源科技短板弱项,提升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能源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快推广应用一批相对成熟的技术装备,超前部署一批战略性前沿技术,以技术创新驱动能源革命。建设中国南方核科学与技术创新中心,形成深圳总部和阳江、惠州两个重要核科研设施集群区的空间格局。加强新兴技术先行引导和市场培育,探索开展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柔直送出、漂浮式海上风电、海洋波浪能、氢能、储能等创新示范。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提升新能源产业集群整体发展水平,打造沿海新能源产业带和省内差异布局的产业集聚区。

推进能源现代化治理。深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能源法治建设,强化能源行业和市场监管,提高能源治理效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中长期+现货”的电力市场建设,构建公开透明、平等开放、充分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按照国家部署推进西电东送市场化进程,“十四五”期间存量资源逐年按一定比例进入市场,增量资源直接进入市场。深化油气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油气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推动形成上游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油气资源配置效率和供应保障能力,设立广东天然气交易中心。积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健全能源标准、统计和计量体系。优化能源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电力水平。

专栏7“十四五”时期广东省能源保障体系重点建设工程

1. 能源供应保障工程。核电方面,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项目,新开工建设陆丰核电、廉江核电、太平岭核电二期等项目,推进铀资源保障重点建设工程。抽水蓄能方面,建设阳江、梅州、惠州、云浮、肇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气电方面,建设东莞宁洲天然气热电联产、广州珠江天然气电厂二期、深圳光明燃机电源基地等项目。清洁高效煤电方面,建设河源电厂二期、江门新会双水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等项目。

2. 绿色低碳能源工程。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建设阳江沙扒、珠海金湾、湛江外罗、惠州港口、汕头勒门、揭阳神泉、汕尾后湖等地海上风电场项目;积极发展光伏发电,适度开发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

3. 能源设施互联互通工程。推进广东电网目标网架和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完成天然气主干管网“县县通工程”。推进粤湘赣成品油管道建设,积极开展粤闽、肇庆至云浮成品油管道前期工作。

4. 应急储备设施工程。加快建设广东大鹏扩建工程、珠海金湾扩建工程、潮州华瀛、惠州LNG接收站和广州、阳江、潮州等地调峰储气库,积极推进珠海、江门、茂名、揭阳、汕头等地LNG接收站项目前期工作,提升天然气供应及储气能力。新增湛江、茂名、揭阳等地原油商业储备库容830万立方米。优化调整成品油库布局,新增成品油库容80万立方米。推进广州港、珠海港煤炭储备基地改造升级,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推动建设一批灵活性高、抗灾保障能力强的电源项目,提升电源侧调节能力。

5. 智慧能源工程。实施智能电网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推进智能变电站建设,提升配网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推进电网数字化平台和能源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第四节建立现代化水安全保障体系

坚持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推进广东水网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监管,构建节约高效、保障有力、人水和谐、风险可控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水利大省向水利强省的跨越。

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大力推进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和鉴江等大江大河治理,争取干流堤防全面达标;加快潖江蓄滞洪区、江河主要支流及独流入海河流、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实施堤防巩固提升工程,完善、提升大湾区水安全标准体系,全面提高防洪潮能力,力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建立健全水库常态化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建设生态海堤,提升沿海地区抵御台风、风暴潮灾害能力。加强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强化流域防洪抗旱监测预警预报及调度,科学规划和建设临时蓄滞洪区,提升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

优化配置水资源。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广东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构建以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为区域主要水源的水资源配置骨干网络,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谋划深汕特别合作区供水、粤东地区水资源配置、珠中江供水一体化等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论证,适时开工建设。新建一批大中型水库,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水库,增加调蓄能力。完善城镇应急备用水源规划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大力推动农业节水增效,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节水激励机制。

提高水利治理能力。推进广东智慧水利工程、水文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推动全省大江大河和重要水利工程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和管控智能化,完善水文站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法治体制机制,强化江河湖库、水资源、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运行、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力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完善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流域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统筹能力建设、水资源费分配使用、水库汛限水位动态管理等十项制度。

专栏8“十四五”时期广东省水利重点建设工程

一、防洪排涝工程

1. 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提升大湾区内堤防约2000公里。

2. 大江大河治理工程:加快潖江蓄滞洪区、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建设,推进东江干流治理工程、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开展省主要江河临时蓄滞洪区规划与建设。

3.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快江河主要支流及独流入海河流治理,完成全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建设,开展全省中小河流治理(三期)实施方案编制。

4. 生态海堤工程:推进1800公里生态海堤达标建设。

5.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64宗和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248宗。

6. 重点涝区排涝建设工程:治理重点涝区64处,建设惠州市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和封开县江口镇、南丰镇及大埔县茶阳镇防洪工程等。

二、供水保障工程

1. 重点区域引调水工程:加快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广州市北江引水、潮州市引韩济饶供水等工程建设,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供水、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粤东地区水资源配置、深圳市新丰江水库引水、珠中江供水一体化、澳门珠海水资源保障等工程前期论证及建设。

2.重点水源工程:建成广州市牛路水库,新建深汕特别合作区明溪水库、河源市九潭水库等大型水库,新扩建东莞市大溪水怀德水库、深汕特别合作区北坑水库、水底山水库等中型水库和一批小型水库。

3.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茂名市高州水库灌区等大型灌区及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4. 农村供水改革:因地制宜推进新扩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工程、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改造老旧管网等,创新农村供水投融资机制,健全城乡一体化运营管理机制。

三、水利信息化及其他

实施广东智慧水利工程、广东水文能力提升工程等。

第八章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 打造高质量体制机制新典范

实施战略战役性改革和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创新政府治理体系,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一节 深化市场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创新制度供给,适应和引发有效需求,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全面完善产权制度,依法保护国有资产产权、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民营经济产权、农村集体产权等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探索在条件成熟地区放宽公共事业、交通运输等领域市场准入,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完善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与法律有效实施合作交流机制,支持深圳开展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试点,定期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根据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的不同属性和市场化差异程度,分类完善相应的要素市场和交易平台,完善要素确权、价格、交易、监管等机制,积极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完善新型户籍管理服务体系,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重大金融平台建设。系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加快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发展技术经理人,推动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数字领域地方立法,推进数据共享开发利用和交易流通,全面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深化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探索完善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入实施广东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调整国有经济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引导企业做强做精主业。推动省属企业积极主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民生工程、创新资源配置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省属企业集团层面或集团主业资产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省属二级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不断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探索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按照统筹管资本的要求改进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深圳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

激发民营经济活力。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鼓励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油电气设施等领域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增设民营企业准入条件。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中小微民营企业,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省级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畅通科技创新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弘扬新时代粤商精神,加快建设更多的世界一流企业。完善“粤企政策通”平台建设,鼓励广东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健全规范化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

第二节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和市县财政关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建立集中力量办大事预算安排机制,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和事前评审,加强绩效监督约束,强化结果运用。加强项目库管理,加快建立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快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实现全省预算管理系统一体化。持续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与“一核一带一区”相适应的差异化转移支付政策,充分发挥省和市县积极性,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提升税收征管效能。深入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积极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健全税费征管体系,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继续推进征管方式转变,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综合治税体系,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约束,严格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健全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切实履行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责任。严格专项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加快建立高质量的项目储备和评估遴选等工作机制。依托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健全政府债券项目库,实现政府债券项目滚动接续管理。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

第三节 建设服务型有为政府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更加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统筹利用行政管理资源,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开发区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巩固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持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章程管理等制度机制,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持续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整治各类变相审批,精简涉企证照,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行政管理和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推进强市放权,不断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精简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全面优化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联动。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

加快信用广东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推进“信用广东”平台升级改造,打造“一站式”掌上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加强信用数据安全防护,强化信用数据治理,提高公共信用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开展政务诚信监测治理,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探索信用破解证明难,实施“信用广东”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信易+”工程,完善和推广“信易贷”模式,拓展创新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应用场景。推行信用承诺制,开展“信用+大数据”精准监管综合评价,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出台规范发展信用服务业政策措施,推动信用服务机构集聚,加强信用服务业分类监管,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创新发展。

复制推广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支持深圳深入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先行先试。依法依规赋予深圳更加充分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深圳更大力度推进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完善改革沟通对接机制、政策调整机制和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跟踪督促和经验总结,推动一批成熟的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带动全省改革发展,为全国提供改革示范。

专栏9“十四五”时期广东省重大改革事项

一、经济领域

1. 市场化体制机制改革。包括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推动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完善数据基础性制度和标准规范。

2.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数字政府改革、推进信用广东建设、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分级分类监管。

3. 现代财税体制改革。包括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地方税收制度改革。

4. 科技体制改革。包括构建充分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推行科研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制”、项目经费“包干制”、项目评审“主审制”等科研组织新模式。

5. 农村领域改革。包括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展珠三角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垦与供销合作社改革、深化涉农资金整合改革、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体制机制衔接改革。

二、社会领域

1. 教育领域改革。包括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

2. 医疗健康领域改革。包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构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养老和托育服务体系。

3. 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包括优化初次分配制度、完善再分配机制、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体系、健全退役军人保障体制机制、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

三、生态领域

1. 自然资源管控制度。包括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创建南岭国家公园,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体系;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包括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3. 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包括完善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

四、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

包括推动深圳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推动东莞市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推动广州市高新区(黄埔区)建设广东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推动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广东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推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等。

第九章 聚焦高水平开放 增创全面开放合作新优势

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链接国内大市场优势,全方位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更深度融入全球经济,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

第一节 着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加强对外开放顶层设计,以制度创新为引擎,以重大对外开放平台为载体,加快探索建立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开放。

深化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扩区。发挥广东自贸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探索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打造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推动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探索在数字经济、互联网和电信、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率先开放。建设新型国际贸易中心,支持国际分拨、中转集拼、离岸贸易等新业态发展,建设全球溯源体系、全球报关系统等国际贸易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金融开放创新试验示范窗口作用,深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创新。进一步扩大对港澳服务业开放,推动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建筑、会计等专业人士经备案后直接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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