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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十四五”规划: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完善“中长期+现货”的电力市场建设

2021-04-27 09:01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力现货市场广东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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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支撑

对标全球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推动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着力提升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水平实验室和科研机构为核心的创新基础能力。

增强基础研究能力。充分发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到2025年,争取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比重达到10%,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比重超过10%。持续推进布局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强化应用基础研究主攻方向,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重点推进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病原微生物与重大传染病、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材料基因工程、合成生物学等基础领域研究。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充分集聚国内外基础研究人才团队和创新资源,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加强基础研究领域国际合作。

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主要牵引,按照“学科集中、区域集聚”和“谋划一批、建设一批、运行一批”的原则,合理有序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构建稳定运行保障机制。建立公开、公平、便利的科技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确保设施仪器“应开放尽开放”,公共数据“应共享尽共享”。支持深圳探索建设国际科技信息中心。

构建高水平多层次实验室体系。着力打造以国家实验室为核心、以省实验室为中坚力量,以各级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企业实验室及各类专业实验室为支撑的研究平台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实验室,加快建设省实验室并完善建设管理运行机制,以“核心+基地+网络”方式带动全省实验室体系优化升级。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调整,争取在前沿新材料、生命科学、纳米制造、网络安全等领域新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立足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基础和需求,加快建设一批粤港澳联合实验室。

提升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完善与国家部委和院所的合作会商协调机制,鼓励国家级科研院所、大型央企、跨国公司等在粤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中央驻粤科研院所发展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争取建设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加快建设中科院明珠科学园,规划建设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和人才向粤港澳大湾区集聚。推动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等地方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联合港澳建设一批高端研究机构和创新平台,鼓励境外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等在广东设立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中心,支持重点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或联合研究院,推动跨境科技创新合作。

专栏1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

1. 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以深圳光明科学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集中连片区域为先行启动区、以广州南沙科学城为联动协同发展区,聚焦信息、生命、材料、海洋科学,建设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高水平实验室、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和科技支撑服务平台。

2. 创新合作区。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创新合作区等三大创新合作区,聚焦突破制约开放创新与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因地制宜设计改革试验任务,打造要素流动畅通、科技设施联通、创新链条融通、人员交流顺通的跨境合作平台。

3.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江门中微子实验站、未来网络试验设施(深圳分中心)、国家基因库二期、新型地球物理综合性科学考察船、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采船)等,围绕信息、生命、材料、海洋等领域谋划建设散裂中子源二期等一批新设施。

4. 实验室平台。加快建设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以及再生医学与健康、先进制造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等领域广东省实验室。

5. 产业创新平台。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继续推进国家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国家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等一批国家级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在新型显示、第三代半导体、生物医药、天然气水合物等重点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

第二节 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

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产业技术变革方向,立足广东市场机制和产业基础优势,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化。

持续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中央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税收优惠政策。围绕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持续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积极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强化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究,支持企业在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信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加强研发布局,增强5G、超高清显示等领域产业技术优势。聚焦短板领域,重点推进广东“强芯”等行动,加快发展集成电路、新材料、工业软件、高端装备等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切实保障产业链安全。强化国家地方协同,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广东路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综合多学科、多主体、多层级力量,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关联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卡脖子”问题成体系解决。

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成长企业、细分领域领军企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积极推动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聚焦未来通信高端器件、新型显示技术、第三代半导体、干细胞、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新材料等优势领域,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统筹推动组建一批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构建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国家级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在全省县域范围内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建设一批与市场和产业紧密结合的高水平创新研究院。

构建顺畅高效的创新成果转化体系。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行动计划,系统推进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加强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探索建立深圳技术交易服务中心,培育一批技术交易平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以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高水平建设支撑行业研发创新的公共技术平台,推动更多企业和产业发展亟需的技术成果扩散与转化应用。落实并推动实施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以及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和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应用激励政策,推动国产技术和产品在应用中持续迭代升级。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着力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第三节 打造创新人才强省

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人才需求,面向全球引才聚才,强化人才支撑,营造近悦远来、拴心留才的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环境,打造创新人才高地。

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和方式。制定人才强省建设的意见和行动方案。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人才支撑力度,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协同发展和交流合作机制。依托“广东特支计划”等人才工程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等载体平台,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立高层次人才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广东省博士、博士后人才专项支持计划,推进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等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推动人才驿站建设,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制造业、公共卫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重点领域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更大力度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把握全球人才流动新趋势,加大海外引才力度,优化实施“珠江人才计划”等人才工程。制定战略性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引才目录,精准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拓展引才视野和渠道,加大力度引进国际一流创新机构。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有条件地区在人才制度改革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推进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和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支持创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际院士谷、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推动优化完善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优化外国人才签证制度,推进实施外国人永久居留便利化制度;积极发挥市场在外国人才和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畅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市场化渠道;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改革。打造“海外专家南粤行”新名片。

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破除人才流动障碍。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探索在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下放人才评审权,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推进人才优粤卡制度,实施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快形成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深入推进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授权力度,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清单。完善符合人才创新规律的科研经费使用和审计制度。扩大创新人才科研活动自主权,拓宽人才创业融资渠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突出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优秀人才宣传,营造尊重人才、关爱人才的良好环境。

第四节完善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营造鼓励创新创业创造的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优化粤港澳协同创新机制。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高标准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创新合作区等三大创新合作区,构建“两点”“两廊”创新发展格局。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推动香港、澳门高校和科研机构深度参与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建设等,推动实施香港、澳门在广东设立的研发机构与内地研发机构同等享受国家和广东省各项支持创新的政策。

深化科技领域改革。改革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拓展多元化科研经费投入渠道。推行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制”、项目评审“主审制”、项目经费“包干制”等科研组织新模式。推动科研院所普遍建立现代管理制度,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科研事业单位改革。实施“三评”联动改革,在项目、基地、人才、机构、奖励等方面破除“四唯”倾向。加强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专业化、品牌化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实施世界一流科技期刊培育计划,搭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交流和科学文化传播平台。加强科普宣传和创新文化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争取建设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健全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维权援助、行业自律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深圳规范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广州、深圳、东莞等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营体制机制。加强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合作,建设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中心。加强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国际布局,构建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援助对象的海外知识产权获权、维权援助制度。积极支持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推广应用国际标准。

第四章 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 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发展实体经济不动摇,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省、质量强省,积极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广东制造向广东智造转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产业创新高地,培育发展一批战略性产业集群,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制造业发展环境高地,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全省经济中的支柱地位。

巩固提升战略性支柱产业。继续做强做优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加快5G产业集聚发展,培育自主软件生态,建设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试验区。坚持传统与新能源汽车共同发展,推广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提升纯电动汽车研发水平,建立安全可控的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在生物药、化学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领域形成竞争优势。“十四五”期间,新一代电子信息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年均增速与全省经济增速基本同步。

前瞻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布局建设高端特色模拟工艺生产线和SOI(硅晶绝缘体技术)工艺研发线,积极发展第三代半导体、高端SOC(系统级)等芯片产品。加快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高端数控机床、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机器人、精密仪器等产业。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突破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打造多渠道、多元化氢能供给体系。“十四五”期间,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围绕未来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突破,积极促进产业、技术交叉融合发展,在区块链、量子通信、人工智能、信息光子、太赫兹、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领域努力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专栏2战略性产业集群

一、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

1. 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重点打造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主动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重点发展新一代通信设备、新型网络、手机与新型智能终端、高端半导体元器件、物联网传感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等产业。

2. 绿色石化产业集群。立足沿海石化产业带,逐步形成东西两翼地区产业链上游原材料向珠三角地区产业链下游精深加工供给,珠三角地区精细化工产品和化工新材料向东西两翼地区供给的循环体系。提升有机原料、电子化学品等高端精细化工产品和高性能合成材料、功能性材料、可降解材料等化工新材料占比。

3. 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形成以珠三角地区为核心的创新网络和制造网络,巩固扩大空调、冰箱、电饭锅、微波炉等家电产品世界领先地位,做优做强电视机、照明灯饰等优势产业。推动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4. 汽车产业集群。立足现有珠三角地区汽车制造业基础,发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产业配套和推广应用后发优势,坚持传统与新能源汽车共同发展,推广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扩大高端车型比例,提升新能源汽车比重。建立安全可控的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显著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

5. 先进材料产业集群。引导各地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推动现代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材料、稀土材料等向规模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发展,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稳步提升关键技术水平和高端产品占比。

6. 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的创新创意中心,以沿海经济带、各特色产业集群为重点的制造基地网络。推动纺织服装、塑料、皮革、日化、五金、家具、造纸、工艺美术等行业创新发展模式,加快与新技术、新材料、文化、创意、时尚等融合,发展智能、健康、绿色、个性化等中高端产品,培育全国乃至国际知名品牌。

7. 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以广州、深圳双核为引领,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软件等基础软件,重点突破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AE(计算机辅助工程)、CAM(计算机辅助制造)、EDA(电子设计自动化)等工业软件,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平台软件实现突破和创新应用。

8. 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重点依托广州、深圳、惠州等珠三角核心区,支持发展OLED(有机发光半导体)、AMOLED(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QLED(量子点发光二极管)、MicroLED(微型发光二极管)、印刷显示、量子点、柔性显示、石墨烯显示等新型显示产业,推进摄录设备、核心芯片、内容制作、编解码、信号传输、终端显示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9. 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建设以广州、深圳为核心,以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为重点的产业创新集聚区。支持发展岭南中药、化学药、生物药、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用材料、体外诊断、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产业,着力突破精准医学与干细胞、新药创制、生物安全、生物制造等关键核心技术。

10. 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引导各地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重点发展粮食、岭南水果、蔬菜、畜禽、水产、南药、饲料、特色食品及饮料、花卉、茶叶、现代种业、调味品等产业。

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1.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发挥广州、深圳、珠海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穗莞深惠和广佛中珠两大发展带。积极发展第三代半导体、高端SOC、FPGA(半定制化、可编程集成电路)、高端模拟等芯片产品,加快推进EDA软件国产化,布局建设较大规模特色工艺制程生产线和SOI工艺研发线,积极发展先进封装测试。

2.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重点发展高端数控机床、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着力突破机床整机及高速高精、多轴联动等产业发展瓶颈和短板。

3. 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开展机器人研发创新和生产,其他各地市积极开展产业配套。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无人机、无人船等产业,集中力量突破减速器、伺服电机和系统、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和集成应用技术。

4. 区块链与量子信息产业集群。重点推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区域联动,开展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与计量、量子网络等技术研发与应用。突破共识机制、智能合约、加密算法、跨链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发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底层架构,强化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等领域应用。

5. 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引导各地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重点发展低维及纳米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电子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前沿新材料。

6. 新能源产业集群。引导各地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等新兴产业,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开发利用,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

7. 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以广州、深圳为核心,以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等地为重要节点,重点发展前沿/领先原创性技术、高性能激光器与装备、增材制造装备与系统、应用技术与服务等,突破基础与专用材料、关键器件、装备与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

8. 数字创意产业集群。以珠三角地区为核心,辐射带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推广应用,大力推进5G、AI(人工智能)、大数据、VR/A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深度应用,巩固提升游戏、动漫、设计服务等优势产业,提速发展电竞、直播、短视频等新业态,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创意头部企业和精品IP(知识版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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