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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4月13日“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宣贯培训”后,市场主体纷纷向小编咨询关于需求响应交易的问题,今天就邀请到广东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的调小答集中为大家答复一下。
1、售电公司是否只能代理自己零售用户的需求响应资源?
答:2021年“试运行”期间暂由售电公司注册为负荷集成商,仅聚合其电能量零售用户的需求响应资源。下一阶段拟过渡至负荷集成商自主选择需求响应资源。现阶段假如售电公司A投资的储能项目所属的零售用户正由售电公司B代理,则需求响应资源需由B代理参与需求响应交易,A、B和零售用户三方约定费用分配。
2、需求响应资源如何注册为直控资源?
答:售电公司按规则要求,完成调度中心组织的响应性能校验,即需求响应资源具备由调度中心监视和控制的条件后,可在交易系统中注册为直控资源。
3、需求响应是否会发布零售合同模板,在哪里查看?是否可以自订模板?
答:需求响应零售交易合同参考模板已发布,用户可登录交易系统在通知公告栏上查看。市场主体可参考使用或自定义模板,并上传交易系统备案。
4、需求响应的注册工作预计何时启动?
答:拟五月上旬开放需求响应注册,具体以交易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
5、需求响应的出清定价机制是什么?
答:需求响应出清采用边际出清定价模式,按申报价格由低到高依次调用虚拟电厂,报价相同时按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次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调用,直至满足响应容量需求,边际虚拟电厂全量中标。举个例子:
6、申报需求响应的零售用户是否仍需参与有序用电?
答:假设D-2日发布的D日需求响应时段为10:00-12:00、15:00-17:00。通过下述三个例子说明。
7、中标需求响应后仍参加了有序用电,其有效响应容量如何认定?
答:不论是否参与有序用电,需求响应资源和虚拟电厂的实际响应容量均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8、需求响应调用收益由哪些地区哪些对象分摊?
答:假如市场运营机构发布的需求邀约地区为广州、深圳、东莞和佛山,则由这四个地区的市场用户(包括批发用户和零售用户)共同分摊本次邀约需求响应调用费用。四个地区中的市场用户不论是否参与需求响应、是否中标需求响应、是否参与有序用电,均需参与分摊。
9、市场用户分摊费用超过上限如何处理?
答:需求响应交易启动后,运营机构将同步启用分摊费用监测,预计超过上限时,暂停当月需求响应交易组织。月度结算时若度电分摊电费超过度电标准,将对调用收益按照(度电标准/月度需求地区市场用户度电分摊电费)打折。举个例子:
假设A零售用户某月参加的需求响应调用收益为80万元,该月市场用户度电分摊电费5.2厘/kWh超出度电标准,则A的需求响应调用收益为:
80×(5/5.2)=76.923万元
10、需求响应的评价考核对象是?
答:需求响应评价考核按虚拟电厂为单元开展。零售用户评价考核根据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签订的合同来开展。运营机构向负荷集成商同步推送虚拟电厂响应情况及代理资源的个体响应情况。
11、需求响应的费用明细在哪里查看?结算时如何开具发票?
答:需求响应用户的费用明细可在电网企业的月度结算账单(或交易中心的月度结算依据)中查看。需求响应费用统一由电网企业进行结算,与电能量市场合并出单,不单独出具发票。
关于需求响应问题解答就到这里,其他咨询与反馈意见欢迎各市场主体拨打热线电话020-28182000(选9需求响应专线)或者通过广东电力交易系统、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微信平台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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