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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市场零售结算管理办法:适用于现阶段价差中长期交易模式下的结算

2021-04-12 15:08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市场电价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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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为健全电力市场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市场运营管理,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编制了《广东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现印发实施。

广东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办法包含(发电企业分册)、(售电公司分册)、(批发用户分册)、(零售用户分册)、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账号管理办法、广东电力市场零售合同登记及零售关系管理办法、广东电力市场零售结算管理办法。

广东电力市场零售结算管理办法中提到,电力交易机构根据结算电量、电价以及结算模式进行电费计算,形成并发布周期内零售结算依据。对于已在交易系统固化零售结算模式的,直接按所固化的零售结算模式计算零售电费,对于未在交易系统固化零售结算模式的,由电力交易机构在结算期内开放零售结算数据填报,按售电公司填报并经用户确认的零售结算数据计算零售电费。

交易电量确认:电力交易机构在每月3日公布上月的电量数据,各市场主体对电量数据进行确认,如对公布的电量信息存在异议,需及时在交易系统提交电量修正工单,供电企业根据市场主体反馈意见,对电量进行再次复核、调整、并推送数据,并将复核情况告知市场主体。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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